物业经理人

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主管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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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主管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安全秩序部部长,对部长负责。

  督导下级;安全员领班。

  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做好安全员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制定工作计划和部署,制订详尽训练方案。

  2.了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及时将重要情况上报,把领导的决定和意见等指令及时部署给各位班长,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3.负责监督所属安全员的考勤。

  4.负责安全秩序部的后勤工作,做好办公和生活用品的发放及登记手续。

  5.负责各种设备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建立详尽的防火档案。

  6.主动向部长汇报部内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能认真解决各种问题。

  7.负责安全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8.在部长外出的情况下,可代理部长主持安全秩序部的工作。

  9.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篇2:学校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安全秩序集中检查通知

  学校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集中检查的通知

  冬季是各种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冬季安全运行,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学校决定于12月6日(本周四)对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宿舍内零乱、乱堆杂物、挂床帏;吸烟、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公寓;留宿外人、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私自加配和调换门锁、擅自移动和损坏公物、饲养宠物等。

  二、方法步骤

  1.自我检查 :12月5日,各宿舍学生干部或舍长等对本宿舍进行自查。

  2.全校检查 :12月6日下午2点,由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等对公寓各宿舍联合开展检查。

  3.结果反馈 :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宿舍作出评价,最终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做好检查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宿舍进行全校通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必须一周内整改,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复查。对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学生,将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处公寓服务中心

  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篇3:蓝湾街区施工人员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蓝湾街区关于施工人员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街区内部安全秩序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街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0元施工保证金(其中,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预交20000元施工保证金),同时收取装修管理费(按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双方约定可以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街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储存时,应提前向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双倍赔偿外,对故意损坏本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将严肃处理;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等在街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街区安全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如不听劝阻,擅自留宿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00后请勿离开施工现场。

  11.各施工现场有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排除,如未及时排除而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施工队)承担责任。

  12.施工现场禁止出现吸烟等行为。

  13.明火作业(电、气焊、无齿锯、喷灯、电炉)施工现场须提前申请,凡未经物业管理中心审批、安全部同意,随意在楼层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赔偿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

  14.街区内部的消防设备、器材未经安全部同意,任何人、任何部门(包括内部工作人员)不能动用(发生火灾除外),发现者将依照《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15.施工人员在本施工现场(楼层)不得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者赔偿100元,屡教不改者清除出场。

  16.施工人员出入街区所携带物品,安全人员有权检查。

  17.施工人员不可将各种杂物倒入湖水中,不得在湖水中游泳、嬉水、滑冰等。

  18.施工过程中如对楼内或楼外设施(如电梯、楼梯等)造成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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