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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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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五)

  安全员警用器材包括对讲机、强光手电、警棍等。为了加强通讯联络以便更好地完成安全安全工作,制定警用器材管理规定如下:

  一、对讲机有固定的频率,安全员不得擅自调换频率,影响正常工作。

  二、对讲机由指定值班人员专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三、严格对讲机交接制度,由当值班长专人负责,发现非正常丢失,照原价赔偿,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四、警用器材要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玩耍、拆卸安全员器材。

  五、严格使用对讲机通话术语,不得在通话中讲与工作无关的话,更不准用对讲机聊天。

篇2:C物业保安警用器材使用规定

  警用器材使用规定

  A、对讲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值班时必须佩带对讲机(检查电池是否有电,机身是否有损坏),并使之处于警备状态。

  2.持机人必须按照管理公司规定的频率使用,不得擅自更改频率。

  3.持机人不得把频率擅自告诉别人,或借于非本部门的人员使用(特殊情况经领班同意)。

  4.除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他一律不得拧动。

  5.不得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必须做好交接班的检查验收手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7.在接受检查时,所发现的一切损坏,若无合理原因,皆视为使用人的责任。

  8.严禁不关机充电。

  B、对讲机的使用方法:

  1.先按住机身左侧通话按钮,二秒后才讲话,讲完后立即松开按钮。

  2.使用时,先呼对方代号二次,等对方回话后才可以再按住讲话。

  3.若别的同事正在用对讲机讲话,非特殊情况下不准打扰(特殊情况如火警、煤气泄漏等)。

  C、警棍的使用:

  1.队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

  2.警棍仅供值班人员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携带外出或借用他人。

  3.交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做好交班记录。

  D、手电、大衣、雨衣、水鞋等配置物品的使用:

  1.队员要小心使用手电、大衣、雨衣、水鞋等物品,严禁将物品占为己有;

  2.对用过的雨衣要及时擦拭或晾干叠放整齐后统一保管;

  3.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交接班时,应对检查所有器材是否完好、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一、在岗操作时,某些资料在正常情况下是机密,可能包括以下事项:

  -----电话放在何处及谁人可以使用它们

  -----保安部设在何处

  -----你当值的时间

  -----紧急联络者的姓名

  -----锁匙的收发

  -----何处及何时你要巡逻

  -----什么地区你不应巡逻

  -----高危险或敏感地区在哪里

  -----如何处理到访者

  -----哪里可找到总掣

  二、保安员要注意的危险项目

  -----检查窗户是否关上及扣紧

  -----如果有同僚忘了锁上应关闭的地方,你应尽快把它锁上(若你能办到),在笔记本内记下它,并通知控制室。

  -----当在边缘地方巡逻时,应检查楼房之围栏及围墙是否有缺口。

  -----检查附属建筑物有否受干扰的迹象

  -----经常对手电筒或其它不应存在的光源提高警觉,因为这些可能表明有入侵者进入。

  -----截查任何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有礼貌地执行上述工作,因为他们可能真的是访客。

篇3: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范围

  适用于各楼盘保安部所有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工作。

  3.0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对对讲机、警用器材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 保安部内勤负责对讲机、警用器材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3.3 当值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4.工作内容

  4.1 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 保安部内勤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帐。

  4.1.2 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巡逻队、消防专员和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部经理同意方可。

  4.1.3 对讲机严格规定使用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调其它频率否则按专违纪处理。

  4.1.4 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 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部门经理。

  4.1.6 专人领取使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4.2 头盔、警棍的使用

  4.2.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头盔、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头盔、警棍只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 严禁头盔、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来自:www.pmceo.com),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经理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时,对头盔、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值班记录》上。

  4.3 手电筒、雨衣的使用

  4.3.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中队助理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3.3 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筒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部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部门经理。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记录表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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