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4700

小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编号:管理-W-013

  版本:20**-001

  小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目 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有效地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使用。

  适用范围

  中山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属下各物业小区

  内 容:

  1、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由当班的巡岗队员负责检查巡视,外围和车库每小时最少检查1次,梯间每班最少检查1次(8小时)。

  2、巡岗队员主要负责查看消防封条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必须打开消火栓盖,检查内部配置是否齐全完好。在正常情况下,通知当班领班及时贴好封条,以便检查;

  3、队员日常检查时,若发现内部配件缺损,应及时上报领班、队长、主任查明原因,进行相应处理,由主任书面上报公司,属责任问题的,则追究处理。

  4、每月底之前,对各项目进行全方位消防大检查一次,由主任带队,主要针对消防器材的数量是否有缺少、有无移动、水阀水压是否正常、小区消防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正常情况下,统一更换上月封条。

  5、主任带队检查时,如发现小区内消防设施有水压不够、灭火器过期或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应及时与管理处协商解决,并上报公司。

  6、特殊情况下,需动用消防器材时,要经过队长、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过后,部门主任要专题上报公司,并及时配置。

  7、每月底之前由部门主任对各项目新进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以便队员能够了解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每月对各小区检查记录上交物业总监审核,本制度从20**年3月21日起正式执行。

  完

  编制: 审 批:

  维护: 生效日期:

  抄 报:董事办、总经办、行政人事部 各1份

  下 发:安全服务部各项目各班 各1份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P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保养制度

  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

  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3.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3.10 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3.12 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4.0消防器材的保养制度:

  4.1灭火器保养做到无灰尘、喷咀通,位置摆放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

  4.3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

  4.4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4.5消防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准备应急措施;

  4.6消防水管应及时进行外表层油漆的翻新工作,所有消防提示语、警示语应经常翻新,做到真正达到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4.7根据消防设施的用途、特性,应制定具体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

  5.0基本要求:

  5.1必须明确消防器材的确切位置,以及特性和操作。

  5.2消防设施器材无损坏、故障、作废过期等现象,确保正确投入使用。

  编写:

篇3:物业项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管理处)应管理好所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防损坏与丢失。

  二、各部门、管理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视检查要落实到三级防火责任人,并做好标识。

  三、消防器材的定位、统计由各管理处负责,并登记《消防器材登记表》。如因救火而动用应及时补充。

  四、室内外消火栓周围不能有影响消火栓使用的障碍物。

  五、如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须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六、商铺、厂家的装修要严格执行《装修指南》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员在检查与验收中应注意:

  1、装修中不允许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与数目,如室内消火栓、喷淋头、烟感、放水阀等。

  2、若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数目必须经市消防部门审批同意。

  3、商铺、厂家的装修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七、用户(如:商铺、厂家)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

  八、对擅自挪用或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者,管理处要求限期整改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整改者上报主管部门。

篇4:物业消防设施管理检查规定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消防设施管理检查规定

  1.0 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1.1 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1.2 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的声音。

  2.0 季度检查保养:

  2.1 完成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2.2 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2.3 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2.4 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2.5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2.6 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良好;

  2.7 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3.0 维护保养责任到人,实行挂牌制。

篇5:物业辖区消防设施运行管理程序

  质量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辖区消防设施运行及管理程序

  1.0 目的

  加强消防工作及设施运行的管理,保证所辖物业的消防设施安全使用,确保管辖区域内用户生命、财产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消防工作及设施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消防组织机构,并担任指挥。

  3.2 经理部经理为公司本部消防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本部的消防工作。

  3.3 管理处主任为管辖物业消防责任人,对管辖物业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管理处设立义务消防队,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队员。

  3.4 机电主管负责对维修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监控设备、供水、供电系统、消防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

  3.5 维修工负责消防系统供水、供电系统、发电机组的维修、保养、清洁、运行、操作、监控、记录;负责监控室的设备维修、保养。

  4.0 工作程序

  4.1 消防机构的建立

  4.1.1 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规定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1.2 各部门/管理处防火责任人负责通知住宅、商铺、写字楼等用户设立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并登记在《用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上面。

  4.1.3 经理部将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的文件发放到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并登记存档。各部门、管理处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设置情况。

  4.1.4 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用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有变动时,经理部应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2 消防设施配备

  4.2.1 各部门、管理处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消防法规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

  4.2.2 管理处维修班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要消防设备设施,做文字或颜色的标识。

  4.3 消防制度

  4.3.1 消防检查制度。

  4.3.1.1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消防检查制度》,内容包括检查人员安排、检查内容、检查周期、频次等。

  4.3.1.2 各管理处每周对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器材配置与完好程度;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有新的火灾隐患等,并填写《消防工作周检记录》中。

  4.3.1.3 各部门、管理处防火责任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填写《整改通知书》发放到安全责任人(联系人)或用户,限期整改,并跟踪记录整改结果。

  4.3.1.4《整改通知书》中防火责任人应提出整改意见,其内容可以是:

  a. 损坏消防设施,要求赔偿损失并恢复;

  b. 超负荷用电,要求限制警告罚款;

  c. 明火作业未经批准,要求停止违章行为;

  d. 违章使用液化气或违章更改液化气管道;

  e. 装修使用易燃材料,要求立即停工并更换材料;

  f. 违章使用、搬运、贮存化学危险品;

  g. 堵塞消防通道;

  h. 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4.3.2 动火审批制度

  4.3.2.1 动火作业按消防部门规定进行,公司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2.2 动火作业人需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由防火责任人审批,重点部位动火报市消防局。

  4.3.2.3 管理处要请专人到现场监督动火作业,防火责任人要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动火作业者立即整改。

  4.4 消防知识宣传与培训

  4.4.1 对用户的消防要求通过发放《用户手册》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来实行。通过发放消防资料、宣传栏、组织用户参观火灾现场会等形式,增强用户的消防意识。

  4.4.2 各管理处每季安排一次消防知识学习,学习内容为消防法规等,并结合实际进行消防设备操作方法的培训。将学习培训情况填写在《会议/培训签到表》上。

  4.4.3 公司义务消防员培训按《员工培训和考核程序》进行。

  4.5 消防演习

  4.5.1 管理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全体义务消防员参加的消防演习。

  4.5.2 演习结束后由管理处完成《消防演习报告》,其内容包括演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内容、演习状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到责任人,跟踪并记录整改结果。

  4.6 日常消防管理

  4.6.1 管理处维修班检查所辖物业的日常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巡检、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火用电。各管理处在消防检查中,对箱式消防栓及灭火器的检查应做适当标识,就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贴于箱式消防栓玻璃上或灭火器上。检查周期为每季一次。

  4.6.2 所有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消防隐患,必须作好记录,开具《整改通知书》交相关人员,并报告消防负责人。

  4.6.3 当消防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室值班员填写《维

修通知书》,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维修。

  4.6.4 消防中控室值班员必须将消防设备监控运行情况及报警或故障信号等记录在《中控制室消防设备监控运行记录表》中,并保存电脑单等报警系统原始报警记录。

  4.6.5 管理处维修班根据《消防设施保养规定》负责管辖区域所有消防设备的保养及维修。

  5.0 相关文件

  5.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置》(***-QP-06-PZ-01)

  5.2《消防检查制度》(***-QP-06-W*-02)

  5.3《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QP-06-W*-03)

  5.4《中控室设备运行操作规程》(***-QP-06-W*-06)

  5.5《用户手册》(不定格)

  5.6《消防安全责任书》(***-QP-06-W*-04)

  5.7《员工培训程序》(***-TP-08)

  5.8《消防设施保养规定》(***-QP-06-W*-05)

  6.0 质量记录

  6.1《用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QP-06-1/A)

  6.2《动火作业申请表》(***-QP-06-3/A)

  6.3《整改通知书》(***-QP-04-4/A)

  6.4《中控室消防设备监控运行记录表》(***-QP-06-5/A)

  6.5《会议/培训签到表》(***-TP-06-1/A)

  6.6《消防演习方案》(***-EP-07-4/A)

  6.7《维修通知单》(***-QP-06-4/A)

  6.8《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QP-06-6/A)

  6.9《消防工作周检记录》(***-EP-07-3/A)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