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大杨小学学校章程(2)

7530

  大杨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农村小学,学制为五年。

  第三条以爱国、文明、守纪、好学为校风,以“严谨、务实、奉献、创新”为教风,以“乐学、多思、勤练、求真”为学风。

  第四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办学条件,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具有符合学校发展的特色小学。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五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教导主任、政工主任、后勤主任等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指标,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认真组织教师政治学习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和业务骨干教师,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三)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群体的智慧、力量和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七)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领导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3.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教学大纲,开齐开足各门课程。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改善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建好劳动教育基地。

  5.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6.领导和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

  7.按照招生规定,保证片区内常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8.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9.做好退休干部、教师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廉洁勤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十)离任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八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九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未聘人员请示教育联区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综合实践能力,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学习,学会关心,学会合作,学会创造。

  第十三条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人人都应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确定好班主任;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营造有浓郁德育氛围的校园景观,培养以爱国为核心的校园精神,在环境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五)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营建“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十四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依据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室批准,并报临盘教育联区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临盘教育联区批准。

  第十六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坚持开展“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十七条认真抓紧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经联区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各类教辅、活动用具,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未经教育联区批准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补课,不歧视后进学生。

  第二十条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一条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好艺术节、体育节工作。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的程序。

  第二十三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团书资料,注重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后勤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六条后勤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

  第二十七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八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二十九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班级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条全体教职员工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一条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工具,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二条校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严禁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三十四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教师应自觉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引导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第三十八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歧视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请吃、礼品或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条学校执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聘、评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培训。

  第四十一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八章并结合学校制度进行处理并报教育联区批准。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其次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四十四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各项艺体活动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四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2.参考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评价手册上获得公正评价。

  5.当学生干部为同学、集体服务。

  6.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好的思想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临盘教育联区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需由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教育联区批准。

  第四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篇2:某小学校章程

  z小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由z市郊区z镇z村主办,实行联校和村委双重管理的集体制完全小学校(附设幼儿园)。小学部学制六年,规模为单轨制6个教学班,班额依据省教育厅定员;幼儿部学制三年,规模为单轨制3个教学班,班额依据省教育厅定员。

  第三条 学校名称: (全称)z市郊区z镇z中心小学

  (简称)z中心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z市郊区z镇z村

  第四条 学校办学理论:

  办学理念-----“快乐学习,幸福成长”。

  办学宗旨-----“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安全为天,质量为命”。

  办学策略-----以人为本,和谐管理;贯彻方针,深化课改;全面育人,素质教育;严谨治学,优化质量。

  办学方向-----社会化、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特色化。

  发展举措:

  (1)“四创”兴校固本策略:创业发展教师,创新发展德育,创造发展条件,创特发展学校。

  (2)“三要”兴校之路:向教学管理要质量,向校本教科研要质量,向课改课堂教学要质量。

  办学行动:

  (1)走校长职业化之路,走教师专业化发展之路,求真务实抓教学 ,创新发展提质量。

  (2)在发展与特色中,全面提高小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使办学过程成为深化课改的过程,成为校本化特色建设的过程,成为推进现代化办学的过程。

  高信度教师理念:

  (1)追求“五个好”--学校的好主人,爱校亲生;领导的好帮手,爱岗敬业;同事的好伙伴,团结协作;学生的好老师,教书育人;家长的好朋友,联手施教。

  (2)成为“三个型”教师--学习型、研究型、专业型。

  (3)交好“三本帐”--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心帐、学生家长创业未来帐、学校社会的发展帐。

  学生理念--做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现代素养的中国人。

  教师理念--做学高德正、爱校亲生、与时俱进的教育家。

  环境理念--“和、美、绿、活、优”的特色环境。

  1、和--人际关系与合作上充满和谐。

  2、美--校园室内外整洁美观,人文化。

  3、绿--校园绿色化,一年四季草绿树碧,干净、整洁。

  4、活--师生在课间课堂课外有活动,有朝气,有精神,有风度。

  5、优--办学资源和设施设备达优。

  核心理念--创建“三文四和优质教育校园”。

  教育理念--社会即学校,生活即课堂。

  学生理念--做有现代素养、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的人。

  管理理念--张扬个性,凸显特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第五条 办学目标-----(1)学生:培养全体小学生生活与生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张扬,诚信明礼,勤学尚德。(2)教师:以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开拓创新的团队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3)学校:具有朝气蓬勃的早晨,和谐发展的课堂,轻松愉快的课间,欢乐活泼的中午,丰富多彩的下午,自主自动的傍晚,这样一所育人乐园。 以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成为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赞誉的z市近郊名校。

  第六条 “三风一训”

  学校校风:德馨、博学、体健、创新

  学校教风:敬业、善教、协作、严谨

  学校学风:勤奋、守纪、文明、上进

  学校校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第七条 确定《z学校校歌》为学校校歌。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z联校任命,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九条 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指示规定,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

  3、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

  4、发挥学校德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 校长权力:

  1、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2、人事权。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推荐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任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对教职工聘用、分工和管理。

  3、财经权。全权审核学校财务。在服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校内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www.pmceo.com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4、奖惩权。对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一条 教导主任和政教主任、研究主任、幼儿组长等经校长推荐,由z联校考察任命。经任命的环节领导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负责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设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幼教组、教研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校长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部管理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研究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幼教组负责具体的幼教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教导处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审阅各科教学计划,并组织指导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3、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分层次培训教师,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4、组织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阅卷、质量分析。

  5、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及学籍管理、教学资料、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四条 政教处工作职责

  1、根据《小学德育纲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拟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常规训练,树立良好校风和学风。

  3、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使校内的各科教学、班级教育、少先队工作、家长工作既发挥其独特作用,又互相配合,完成德育任务。

  4、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组织作用,使学生在各种形式的活动中受到思想教育。

  5、实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密切结合,办好家长学校。

  第十五条 研究室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其改革实践的需要,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规划、计划。

  2、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其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的工作。

  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试验工作,完成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区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任务。

  4、抓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和指导工作,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学术报告、信息交流等活动。

  5、抓好联片教研、校际交流、校本教研等教科研工作,为校长教育科学研究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6、抓好青年教师和薄弱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

  第十六条 总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落实管理育人。

  2、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时进行校产登记、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3、财务管理,做好学生杂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的管理,定期审核帐目,并配合教导处做好教科书、作业本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4、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搞好校园规划及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六条 幼教组工作职责。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工作内容为:

  1、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意见、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等学校重要工作,形成方案,进行论证。

  2、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3、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要求,帮助学校更好地改进工作。

  4、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做出相应的决议。

  2、审议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待遇,资金分配等方案。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建议。

  4、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教职工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把意见反馈给校长,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议执行,再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后召开。

  第二十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审计、监督,接受家长、社区及媒体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要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二条 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把德育摆在首位,建设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保证学校德育工作与时俱进,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校长全面负责,全体教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以日常行为规范为教育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3、加强班集体建设,建设文明团结的班集体,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4、认真开展少先队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教育的活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5、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三结合”教育模式,创设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

  6、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7、认真抓好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扎扎实实抓好以军鼓和腰鼓为主的鼓乐特色教育。

  第二十三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新课程实验工作,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1、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精神,学校严格执行课程目标和教学计划,采用统一审定的教材,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和课时,让学生受到全面的教育。

  2、认真抓好教学常规工作,制定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制度及评价制度。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3、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调研与评估,促进学生知识积累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4、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的改革和研究,鼓励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倡导研究性学习,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法规,按规范要求上好体育课,每天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充分发挥场地、器材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进行体育活动。学校定期召开运动会。

  第二十五条 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对学生体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 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共建单位等校外教育网络联系,开展社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校警都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八条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保证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教师必须履www.pmceo.com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评优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参加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敬业爱岗,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勤恳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取得本校学籍的即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等学生严格手续程序。

  第三十五条 学校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三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争光。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造成不好影响,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村委和政府拨款,学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十一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二条 认真制定并执行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校长审批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资金和物资帐册,按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表,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章 校园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优化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出整体规划,建设符合学校特点的优美文明的校园;校园的画廊、板报、流动书架定期更换,宣传办学理念、中华文化及办学特色,展示师生作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彰显文化内涵,体现育人功能。

  第四十五条 净化校园环境。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教室、办公室等物品摆放整齐。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创建整洁的学习环境。

  第四十六条 绿化校园环境。学校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四季见绿,积极创建生态校园。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 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需经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z市郊区教育局和z联校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主管部门审定之日起生效

篇3:某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Z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家庭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环节.学校是家庭教育的组织者,办好家长学校是引导家长树立教育子女的正确思想和观念,掌握优教优育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我校在指导家庭教育方法和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1、以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为首,教导处为核心,同时聘请家长代表、

  社区名流、老同志、老领导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明确责任分工,定期会商家长学校工作.

  2、组织以在校生家长为核心的家长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学校与家庭间工作。

  3、学校教导处负责实施家长学校的具体教学工作.

  二、教学工作

  4、确保家长学校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并聘请一些有理论工作和实际工作者来校辅导.

  5、家长学校有相对固定的教学内容,并突出德育为首,强化素质教育.

  6、家长学校有固定教学场所,正式挂牌授课。

  7、家长学校的教学以面授为主,对外地学生或长年在外工作的家长 通过函授的方式和<家教信息>进行指导.

  8、加强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实效.

  三、教学管理

  9、认真执行家长学校章程和上级有个关精神.

  1O、家长学校的工作制度、办学计划、学员名册、课程安排、授课教材、活动记录、 学习体会、经验总结等资料要建立档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