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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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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范学校章程

  (20**年11月20日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20**年11月5日经校务委员会通过,20**年12月经教育局备案,自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z省z师范学校是一所实施普通中等专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学校前身是国民政府于1930年设立的z省立第七乡村师范学校,1950年,经z省人民政府批准旧址重建,成为一所培养小学师资的专门学校。进入新世纪,随着国家教师教育体制的深入进行,学校办学方向逐渐由单一的师范教育,发展为以师范教育为主,职业教育、艺术高考教育等多领域并举,中专、三二连读大专、三加四本科等多种学历层次共兴的格局。学校曾获得全国优秀师范学校、z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z省z师范学校,简称为z师范学校,英文表述为Shandong pmceo Normal School;地址为z省威海市z区米z路西11号;网址为http://www.pmceo.com。

  第三条 本校由威海市教育局主管,是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秋季始业。招生规模根据《z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威海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确定。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方向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全面服务学生的健康成长;全心服务学生的升学和就业;全力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的办学方向是:承担全日制学生的学历教育;承担威海市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职能。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

  抓住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政策机遇,发扬优秀传统,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专业设置,强化优势,突出重点,开辟空间,努力实现“专业建设一流,师资队伍优良,校园文化繁荣,升学渠道畅通,就业市场抢手,培训常态开展”的总体目标,把学校建设成为高质量、有特色的中等专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理念:

  校训:乐知善行,务实求新

  校风:严谨规范,活泼向上

  教风: 厚德 博学 善导 躬行

  学风:勤奋 争先 励志 共勉

  第八条 教师发展目标

  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育理念和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够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培养出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承担各级各类培训授课任务的名师。

  第九条 学生发展目标

  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存。

  第十条 学校标识

  校徽:以绿色为主色调,中间图案为文师汉语拼音开头字母的变形,上方标有建校时间“1930”字样,外环分别用中英文书写校名。

  校旗:以红色为底色,左上角嵌入校徽,校旗中间主体部分书写“z师范”四字。

  校歌:《乡师校歌》

  校刊:《z师范校刊》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设办公室、政工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培训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管理职能。各部门按需要设主任及副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竞争上岗或由校长提名、党委评议,并经考察、公示后,由校长聘任。

  学校实行教学与学生管理一体化的分部管理。教学部在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党委会负责研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干部考核任免、人事聘用等重要事项。校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原则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遵循集体领导、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校务委员会负责研究贯彻上级党政的决策部署,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招生计划、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和重要管理制度等。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领导、党委委员、各处室主任。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教代会主席团负责。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加强党建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三级课程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各方面健康发展。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十条 教务处统筹协调全校任课教师调配、师资培养,以及教学常规管理和质量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务处统一指导的教研制度。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征询企业、行业发展信息,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实习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实习计划的完成、实习工作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重视艺术、劳动和传统文化等教育工作,开设音乐、劳动等课程。定期举办专业技能大赛、文化艺术周、创新创业作品大赛,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春秋两季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设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公共场所实施禁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行阳光学子德育工程。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加强信息化校园建设,以实现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加强网站、校内网办公系统、教学资源等平台建设。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以职业生涯规划为核心,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一轴三翼”德育管理模式,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构建完善的德育课程和目标体系,丰富德育载体,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过程。

  学校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尊重他人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加强生命教育,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强身健体,认识生命的价值和谋求人生幸福的正确理念。

  学校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建立学生行为矫正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班级管理班主任负责制。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有与本班级各学科教师、学生、家长联系的责任。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班主任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学习年限内规定课程,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并按规定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6种。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在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人才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学校鼓励学生组建和开展学生社团活动。通过选举、演讲、辩论以及各类社团活动等,提升综合素质,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八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食堂、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八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校史馆,重视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保障制度,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学校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外、对内涉法工作咨询和服务。

  第四十三条 学校教师、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九章 教职工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九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十章 学生

  第五十二条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五十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学校建立学生学业及活动奖励制度,对优秀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五十六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五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学生评价结果的运用由学校另行制订细则。

  第十一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八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五十九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第六十一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习惯不良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三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大会通过,报威海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2:某小学校章程

  z小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由z市郊区z镇z村主办,实行联校和村委双重管理的集体制完全小学校(附设幼儿园)。小学部学制六年,规模为单轨制6个教学班,班额依据省教育厅定员;幼儿部学制三年,规模为单轨制3个教学班,班额依据省教育厅定员。

  第三条 学校名称: (全称)z市郊区z镇z中心小学

  (简称)z中心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z市郊区z镇z村

  第四条 学校办学理论:

  办学理念-----“快乐学习,幸福成长”。

  办学宗旨-----“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安全为天,质量为命”。

  办学策略-----以人为本,和谐管理;贯彻方针,深化课改;全面育人,素质教育;严谨治学,优化质量。

  办学方向-----社会化、现代化、信息化、人文化、特色化。

  发展举措:

  (1)“四创”兴校固本策略:创业发展教师,创新发展德育,创造发展条件,创特发展学校。

  (2)“三要”兴校之路:向教学管理要质量,向校本教科研要质量,向课改课堂教学要质量。

  办学行动:

  (1)走校长职业化之路,走教师专业化发展之路,求真务实抓教学 ,创新发展提质量。

  (2)在发展与特色中,全面提高小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使办学过程成为深化课改的过程,成为校本化特色建设的过程,成为推进现代化办学的过程。

  高信度教师理念:

  (1)追求“五个好”--学校的好主人,爱校亲生;领导的好帮手,爱岗敬业;同事的好伙伴,团结协作;学生的好老师,教书育人;家长的好朋友,联手施教。

  (2)成为“三个型”教师--学习型、研究型、专业型。

  (3)交好“三本帐”--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心帐、学生家长创业未来帐、学校社会的发展帐。

  学生理念--做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现代素养的中国人。

  教师理念--做学高德正、爱校亲生、与时俱进的教育家。

  环境理念--“和、美、绿、活、优”的特色环境。

  1、和--人际关系与合作上充满和谐。

  2、美--校园室内外整洁美观,人文化。

  3、绿--校园绿色化,一年四季草绿树碧,干净、整洁。

  4、活--师生在课间课堂课外有活动,有朝气,有精神,有风度。

  5、优--办学资源和设施设备达优。

  核心理念--创建“三文四和优质教育校园”。

  教育理念--社会即学校,生活即课堂。

  学生理念--做有现代素养、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的人。

  管理理念--张扬个性,凸显特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第五条 办学目标-----(1)学生:培养全体小学生生活与生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张扬,诚信明礼,勤学尚德。(2)教师:以优秀的师资队伍和开拓创新的团队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3)学校:具有朝气蓬勃的早晨,和谐发展的课堂,轻松愉快的课间,欢乐活泼的中午,丰富多彩的下午,自主自动的傍晚,这样一所育人乐园。 以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成为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赞誉的z市近郊名校。

  第六条 “三风一训”

  学校校风:德馨、博学、体健、创新

  学校教风:敬业、善教、协作、严谨

  学校学风:勤奋、守纪、文明、上进

  学校校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第七条 确定《z学校校歌》为学校校歌。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z联校任命,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九条 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指示规定,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

  3、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

  4、发挥学校德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 校长权力:

  1、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2、人事权。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推荐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任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对教职工聘用、分工和管理。

  3、财经权。全权审核学校财务。在服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校内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www.pmceo.com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4、奖惩权。对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一条 教导主任和政教主任、研究主任、幼儿组长等经校长推荐,由z联校考察任命。经任命的环节领导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负责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设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幼教组、教研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校长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部管理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研究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幼教组负责具体的幼教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教导处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审阅各科教学计划,并组织指导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3、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分层次培训教师,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4、组织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阅卷、质量分析。

  5、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合理安排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及学籍管理、教学资料、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四条 政教处工作职责

  1、根据《小学德育纲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拟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常规训练,树立良好校风和学风。

  3、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使校内的各科教学、班级教育、少先队工作、家长工作既发挥其独特作用,又互相配合,完成德育任务。

  4、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组织作用,使学生在各种形式的活动中受到思想教育。

  5、实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密切结合,办好家长学校。

  第十五条 研究室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其改革实践的需要,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规划、计划。

  2、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其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的工作。

  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试验工作,完成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区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任务。

  4、抓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和指导工作,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学术报告、信息交流等活动。

  5、抓好联片教研、校际交流、校本教研等教科研工作,为校长教育科学研究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6、抓好青年教师和薄弱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

  第十六条 总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落实管理育人。

  2、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时进行校产登记、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3、财务管理,做好学生杂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的管理,定期审核帐目,并配合教导处做好教科书、作业本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4、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搞好校园规划及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六条 幼教组工作职责。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工作内容为:

  1、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意见、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等学校重要工作,形成方案,进行论证。

  2、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3、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要求,帮助学校更好地改进工作。

  4、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做出相应的决议。

  2、审议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待遇,资金分配等方案。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建议。

  4、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教职工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把意见反馈给校长,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议执行,再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后召开。

  第二十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审计、监督,接受家长、社区及媒体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要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二条 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把德育摆在首位,建设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保证学校德育工作与时俱进,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校长全面负责,全体教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以日常行为规范为教育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3、加强班集体建设,建设文明团结的班集体,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4、认真开展少先队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教育的活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5、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三结合”教育模式,创设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

  6、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7、认真抓好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扎扎实实抓好以军鼓和腰鼓为主的鼓乐特色教育。

  第二十三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新课程实验工作,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1、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精神,学校严格执行课程目标和教学计划,采用统一审定的教材,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和课时,让学生受到全面的教育。

  2、认真抓好教学常规工作,制定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制度及评价制度。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3、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调研与评估,促进学生知识积累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4、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的改革和研究,鼓励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倡导研究性学习,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法规,按规范要求上好体育课,每天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充分发挥场地、器材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进行体育活动。学校定期召开运动会。

  第二十五条 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对学生体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 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共建单位等校外教育网络联系,开展社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校警都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八条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保证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教师必须履www.pmceo.com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评优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参加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敬业爱岗,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勤恳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收施教区范围内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取得本校学籍的即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等学生严格手续程序。

  第三十五条 学校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第三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争光。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造成不好影响,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村委和政府拨款,学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十一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二条 认真制定并执行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校长审批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资金和物资帐册,按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表,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章 校园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优化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出整体规划,建设符合学校特点的优美文明的校园;校园的画廊、板报、流动书架定期更换,宣传办学理念、中华文化及办学特色,展示师生作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彰显文化内涵,体现育人功能。

  第四十五条 净化校园环境。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教室、办公室等物品摆放整齐。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创建整洁的学习环境。

  第四十六条 绿化校园环境。学校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四季见绿,积极创建生态校园。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 建有档案资料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保管好、使用好档案资料。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一律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需经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z市郊区教育局和z联校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主管部门审定之日起生效

篇3:某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Z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家庭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环节.学校是家庭教育的组织者,办好家长学校是引导家长树立教育子女的正确思想和观念,掌握优教优育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我校在指导家庭教育方法和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1、以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为首,教导处为核心,同时聘请家长代表、

  社区名流、老同志、老领导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明确责任分工,定期会商家长学校工作.

  2、组织以在校生家长为核心的家长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学校与家庭间工作。

  3、学校教导处负责实施家长学校的具体教学工作.

  二、教学工作

  4、确保家长学校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并聘请一些有理论工作和实际工作者来校辅导.

  5、家长学校有相对固定的教学内容,并突出德育为首,强化素质教育.

  6、家长学校有固定教学场所,正式挂牌授课。

  7、家长学校的教学以面授为主,对外地学生或长年在外工作的家长 通过函授的方式和<家教信息>进行指导.

  8、加强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实效.

  三、教学管理

  9、认真执行家长学校章程和上级有个关精神.

  1O、家长学校的工作制度、办学计划、学员名册、课程安排、授课教材、活动记录、 学习体会、经验总结等资料要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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