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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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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为对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进行控制,以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评审、修改。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批准。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审核。

  3.3品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分解、评审、修订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各部门参与制定、评审、修订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4、程序

  4.1目标、指标的制订

  4.1.1目标与指标的制订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a)管理方针的要求(包括污染预防的承诺);

  b)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c)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

  d)来自相关方的信息与要求;

  e)质量、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承诺;

  f)目标、指标应针对各有关职责和层次分解且宜量化;

  g)质量目标内容应反映有关服务要求;

  h)可选择的技术方案以及经济上、运作上的可行性。

  4.1.2管理者代表主持,由品质部组织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的管理方针制订公司的管理目标、指标,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总经理批准下发。  4.2目标、指标的评审、修改

  4.2.1公司管理目标、指标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评审、修改。

  4.2.1.1当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动时。

  4.2.1.2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4.2.1.3现有体系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时。

  4.2.1.4管理方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4.2.1.5管理评审时,对公司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4.2.2公司管理目标、指标经评审需要修订时,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报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4.3目标、指标的分解与实施

  4.3.1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和指标,制定各自的管理目标、指标,并形成本部门年度《管理目标、指标分解表》。

  4.3.2各相关部门应将各项目标和指标在相关职责和层次上分解、量化。

  4.3.3管理目标由品质部汇总、评审,并形成公司年度《管理目标、指标分解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品质部下发至各部门实施。

  4.4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4.4.1各相关部门每月26日前将本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填写《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上报品质部。

  4.4.2品质部每季度对公司的质量目标和环境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品质部抽检单》。当发现低于目标、指标要求时,应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并实施。

  4.5目标和指标的宣传与贯彻

  品质部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内部培训向全体员工宣传公司的质量、环境目标和指标,使全体员工达到明确和认识并付诸实施。

  4.6管理方案的控制要求

  4.6.1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环境目标、指标制定有关的管理方案,内容包括:目标、指标、措施或方案、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施资源要求,填写《管理方案》,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6.2当目标发生变化或管理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不可行时应对管理方案及时评审和更新,更新后的管理方案应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6.3管理方案的发放与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7管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4.7.1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环境管理方案。

  4.7.2品质部负责对环境管理方案实施的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7.3若检查结果、管理方案没有如期完成,应报管理者代表组织讨论,限期完成。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管理目标、指标分解表》JW/JL-5.4.5-001

  6.2《管理方案》JW/JL-5.4.5-002

  6.3《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6.4《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JW/JL-8.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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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承接项目管理方案编制程序

  物业公司承接项目管理方案编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承接物业管理项目编制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并指导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服务满足合同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承接物业项目管理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实施及更改。

  3.0职责

  3.1总经理组织有产人员对拟接物业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后,负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物业硬件条件、管理方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目标、管理费用预算、报价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原则性意见;负责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即项目质量计划),组织合同评审(见《合同评审程序》)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书。

  3.2公司分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承接物业项目的管理方案(即项目质量计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核。

  3.3公司组建的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方案的实施。

  3.4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方案中与本部门相关内容的实施,并有责任对新组建的物业管理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0工作程序

  4.1物业管理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封面

  应注明物业项目名称、方案编号、版本号、编制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等,式样见本程序。

  4.1.2目录  列出物业管理方案各章节内容的序号、标题和页码等。

  4.1.3目的和范围

  详细说明编制本方案的目的及其适用范围。

  4.1.4  详细说明物业的基本情况(如地理位置、环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栋数、层数等)、基本设施和配套设施、主要设备及验收移交情况等。

  4.1.5管理方式

  说明公司将对物业采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管理目标、实施措施、分项方案等。

  4.1.6组织和资源

  A项目管理处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描述;

  B人员配置和人员的素质要求;

  C办公场地、通讯工具、运输工具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D其他。

  4.1.7物业管理的总体目标及分项指标

  说明在接管物业后一定时间内实现的总体目标和分项指标及年度计划目标等。

  4.1.8管理文件

  列出为实现管理目标和分项指标所需的质量文件清单。

  4.1.9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措施

  说明在管理中为实现管理目标或承诺,制定的检测、评价方法、以便对出现的不合格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1.10法规要求

  说明在对物业进行的管理中依据、引用和遵循的法规目录。

  4.1.11开办费用测算

  编制开办期所需的各项费用。

  4.1.12管理费测算

  拟定管理费的测算方案。

  4.1.13效益预测

  就接管该项物业的预期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

  4.1.14提请委托方解决的事项

  4.1.15描述与相关方(政府有关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等单位)的业务交往

  4.1.16进度安排

  明确解决上述各项内容的责任部门、人员和时间计划。

  4.2物业管理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和更改

  4.2.1确定拟接物业后,由公司主管物业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及时组织人员按本程序的要求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并负责审核,使其能满足合同的要求。

  4.2.2经审核后的管理方案交由总经理批准。

  4.2.3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签订后,物业管理方案由质管部发放到相关部门。

  4.2.4物业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修改,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后的文件必须及时传递到各相关部门。

  5.0相关文件

  5.1《质量手册》

  5.2《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5.3《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5.4物业管理方案样式

  5.4.1面页样式

  5.4.2内页及序页样式

篇3: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目的

  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分解落实、管理方案的有效实施,以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建立和管理。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总经理负责公司环境目标、指标的批准;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环境目标、指标的审核;

  品质管理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提出、制定和落实实施;

  相关部门负责与自身有关的目标指标及方案的编制和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4.定义

  无

  5.过程和实施要求

  5.1环境目标和指标

  5.1.1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确定

  5.1.1.1品质管理部根据公司的环境方针、重大环境因素、顾客及相关方要求,结合公司状况制定公司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5.1.1.2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环境因素识别及重大环境因素评价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并报品质管理部备案。环境目标和指标尽可能的予以量化。

  5.1.1.3品质管理部应对各部门报上来的目标指标予以评估,并跟进、监督、协调指导其具体实施。

  5.1.2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检查

  5.1.2.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环境目标、指标达成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管理者代表。

  5.1.2.2各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目标、指标的达成情况。

  5.1.2.3品质管理部需对各部门环境目标、指标的达成情况予以跟进和验证。

  5.1.2.4有关检查、整改、跟进和验证的情况形成记录并保存。

  5.1.3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更改

  5.1.3.1当出现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承接了新业务、引进/采用新的服务方式或重大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责任部门应及时对本部门环境目标、指标进行评估和作出调整的计划,并将评估情况和调整计划形成书面报告报品质管理部。

  5.1.3.2品质管理部根据新业务、新的服务方式或重大环境因素变化情况对责任部门的目标、指标评估和调整更新计划进行评审,需要时结合公司整体情况对公司目标和指标进行更新,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

  5.1.3.3各部门根据公司目标和指标的更新情况对其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情况作相应的调整,有关调整情况报品质管理部备案。

  5.2环境管理方案

  5.2.1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

  5.2.1.1各部门根据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环境管理方案和有关的技术整改措施,管理方案和相关技术整改措施需形成书面文件报品质管理部;

  5.2.1.2环境管理方案中要包括对方案本身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的检查和验收要求。

  5.2.2环境管理方案修改调整

  5.2.2.1在有以下情况时需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修改和调整:

  a)承接或增加新的业务

  b)引进或采用了新的服务方式

  c)环境目标和指标有调整

  d)管理评审或内审中提出了新的要求

  5.2.2.2修改调整后的方案应报公司品质管理部审核和备案;

  5.2.3环境管理方案检查和验收

  5.2.3.1各部门根据方案的检查和验收要求组织对本部门管理方案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按规定验收,检查和验收情况需报品质管理部;

  5.2.3.2品质管理部组织对部门管理方案的实施完成和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跟进和验,检查情况应形成文件化的记录。

  6.相关文件

  VKWY5.4.2-Z01 《环境因素识别及重大环境因素评价程序》

  7.记录和表格

  公司及各部门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相关检查记录

篇4: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投标方案编制标准作业程序

  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投标方案编制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公司对外参加物业管理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书的编制质量,为通过市场竞争拓展公司牧业管理的规模打好基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对外承接物业时的投标书的编制工作。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投标书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质量控制。

  2、公司各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投标编制小组,负责投标书的具体编制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投标书编制小组的组织

  (1)公司在接到物业管理招标书邀请(或议标书邀请)后,由公司总经理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如决定参加投标,则应由公司总经理亲自挑选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投标书编制小组,并由公司各部门负责组成对外投标小组,具体操作书编制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详见《对外投资标准作业程序》。

  (2)投诉书编制小组的分工如下:

  ①财务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开办费用、管理成本、预期效益的测算;

  ②物业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方案、难点、重点管理方案的拟定、编制;

  ③办公室、人事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拟接项目的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置,以及编制投标方案资料的收集、提供;

  ④品质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管理目标、管理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的编制;

  ⑤经营部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及时全面地收集拟接项目的信息。

  2、物业管理投标书的结构与内容

  (1)拟接物业的基本概况。

  (2)公司接管后准备采取的管理方式。

  (3)针对管理的难点、重点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4)为开展物业管理所配置的人力、物力资源。

  (5)开展物业管理一段时间后所力争达到的管理目标。

  (6)为有效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准所必要的服务承诺。

  (7)费用投入和成本测算。

  (8)经济效益分析。

  (9)社会效益预测。

  (10)需要招标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

  (11)本公司的优势和长处。

  (12)物业管理后的工作进度安排。

  3、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1)“拟接管物业的基本概况”要求详细列出拟接管物业的地理位置、环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栋数、层楼、楼宇结构特点、基本设施、设备、住户基本构成、验收移交情况等。

  (2)“准备采取的管理方式”要求针对拟接管物业的自身特点编制出总体管理方案和分项管理方案。

  (3)对拟接物业的管理难点、重点应有针对性地列出具体的管理措施。

  (4)人力、物力资源要求详细列出:

  ①拟接管理物业的组成架构;

  ②拟接物业的人事定编和岗位设置、岗位描述;

  ③主要业务骨干的配置人选和人员素质介绍;

  ④为开展工作前期投入的设备、设施。

  (5)管理目标要求具体列出明确的总体目标和详细分项目标。目标要求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6)服务承诺要求针对广场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物点列出有鲜明特色的服务措施来。

  (7)费用投入和成本测算要求针对拟接广场的现状和管理要求、难度逐项测算出前期投入和管理成本。

  (8)经济效益分析要求按照物业管理“以区养区、保本微利”的特点详尽地计算出拟接物业后的经济效益。

  4、投标书的编制程序

  (1)总经理依据经营部收集到的拟接物业的信息和现场实地考察的结果给出编制投标书的原则和要求。

  (2)编制小组开始详细依照第3条的要求逐条完成单项编制工作。

  (3)总经理在单项工作编制完毕后开始组织汇编。

  (4)汇编后打印、装订成册报总经理审批(大的项目尚需报董事会批准)。

  五、记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人事定编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七、附录

  《物业管理成本测算法》

篇5:建筑公司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建筑公司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编 号:ZJBE/MS/P15-20**

  版 本:第二版

  批准人: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

  第 二 建 筑 公 司

  20**.07.01发布 20**.07.15实施

  1目的、范围

  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适宜的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控制。

  2 相关文件

  GB/T24001-1996 idt ISO14001:1996 和GB/T28001-20** 标准;

  公司《管理手册》和《管理评审程序》(ZJBE/MS/P06-20**)、《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ZJBE/MS/P18-20**)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本公司《管理手册》。

  4 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

  a. 负责批准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 负责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评审;

  c.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

  4.2 生产副总经理

  a. 负责本程序的审批及监控实施;

  b. 负责审核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c. 负责组织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d. 负责向公司总经理汇报运行情况。

  4.3 行政副总经理

  a.负责审批公司总部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 负责组织公司总部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4.4工程部

  a.负责编制、更改本程序文件;

  b.负责制定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c. 负责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4.5 物业公司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总部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4.6.公司总部各部门执行公司总部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

  4.7 项目部

  a.负责制定项目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具体落实公司及项目制定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5 工作程序

  5.1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

  5.1.1 制定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

  a. 法律法规的要求;

  b. 公司的方针和生产经营情况;

  c. 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d. 公司总部、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e. 相关方的要求;

  f. 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的特点;

  g. 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1.2 工程部负责制定公司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5.1.3 项目部可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制定本单位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可在项目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也可单独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文件控制程序》(ZJBE/MS/P01-20**)。

  5.1.4 物业公司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总部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5.2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控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部门在规定的时间间隔(执行《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ZJBE/MS/P18-20**)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控,若发现未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则与实施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

  5.3 目标、指标方案的评审及更改

  5.3.1 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评审:

  a. 公司管理体系评审时;

  b. 当外部环境或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c. 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时;

  d. 当相关方投诉时;

  e 目标、指标未完成时;

  f 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

  5.3.2 若评审结果需要更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则按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过程进行。

  6 记录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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