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装修施工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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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施工手续办理

  1. 装修施工申请

  提交装修申请是指业主/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装修申请(非业主装修要有业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

  1.1 装修施工单位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交复印件加盖鲜章);

  1.2 装修单位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的《装修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1.3 装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表;

  1.4 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文件及装修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要求

  提交全套装修图纸,供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图纸需清楚显示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2.1 装修区域平面图

  室内隔断墙或加建墙的高度;保险柜或重型装置之重量及尺寸、摆放位置;

  2.2 综合天花图

  2.3 电气系统图及负荷分配图

  2.4 空调布置图(如有改动)

  2.5 给排水管道分布图

  2.6 照明平面布线图

  2.7 插座平面布线图

  2.8 综合布线平面图

  2.9 消防平面图(如有改动需经消防大队审查通过)

  2.10 安全防火措施

  2.11 装修工作方案/图纸的一般要求:

  2.11.1 所有图纸以公制注明尺寸,按不小于1:100的比例正确注明,数字要清晰,并注明日期,加盖设计单位的印章;

  2.11.2 所有技术资料按公制注明;

  2.11.3 图上标明正确的楼层,办公室单元号及尺寸;

  2.11.4 构造详图、材料及其它安装方法说明要在图中表示出来;

  2.11.5 机械、设备要配有证书、使用说明,以便估计负荷、动力、热量散发和防火等;

  2.11.6 倘若客户需要对装修区域结构进行调整,图纸上应标明结构调整、采用手段、 机电系统、实施规则等详细资料并备有结构计算;

  2.12 装修工程造价如超过30万元以上,须根据成都市建委、房管局、公安和工商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7]201号)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3. 装修施工方案审查图纸审核: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3.1 装修是否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及承重墙。

  3.2 装修是否超额增加地面荷载、室内砌墙、室内增加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等。

  3.3 装修是否任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是否破坏或改变办公楼外立面及办公楼整体建筑风格。

  3.4 电力装修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电线穿管、跨接等是否符合规范,电线横截面积、开关容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地插、电源面板、灯具等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5 空调装修设计中新加装的风机盘管与办公楼空调干管相接的阀门、供回水管、冷凝水管、控制电路的施工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留有检修空间及天花上是否留有检修口。

  3.6 装修是否任意剔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

  3.7 装修是否拆改水、电、燃气、空调等办公楼配套设施。

  3.8 装修新增上、下水的房间必须加做防水层。

  3.9 装修的装饰设计及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及环保要求,出示油漆、涂料环保合格证明。

  3.10 物业服务中心对客户提交的装修图纸、方案进行审查批复,出具相应审核意见书。

  3.11 装修方案审查通常需要3个工作日。物业服务中心将会书面通知客户审查结果。如物业服务中心认为所提交的资料不清楚、不完整或认为客户的方案需要做出修改,客户须对设计装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物业服务中心审查批复时间顺延。

  3.12 装修图纸是否符合防火规范。

  3.13 按《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凡投资3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在开工前装修人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经理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通常需20日。

  3.14 以上审批合格后,客户可开始进行装修并且装修应与批准后的图纸保持一致。

  4. 开工手续办理

  4.1 签署《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施工管理规定承诺书》,视施工具体内容签署《施工噪声/异味排除协议书》;

  4.2 填写办理《装修施工申报登记表》《临时加班申请表》等。

  4.3 缴纳装修管理费:

  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装修管理服务费按0.06元/建筑平方米.天,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检查验收管理费。

  4.4 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意外损坏准备金意外损坏准备金按照3000元(装修建筑面积<300㎡)或5000元(装修建筑面积≥300㎡)[若装修过程造成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损坏,该准备金用于修复遭受损坏的部位或设施设备;若未造成损坏,则在装修竣工检查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4.5 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单位应在施工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施工出入证,将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件复印件及2张1寸彩色近照,交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如施工出入证遗失,应立即到物业服务中心补办。

  4.6 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建渣,若委托物业服务中心清运,则按15元/m2收取建渣清运费。

  4.7 上述手续完毕,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对装修单位发出《装修施工公告》,装修单位方可施工。

篇2:小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工作程序

  小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工作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小区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过程。

  2.2适用于小区配套、设备设施维修安装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的过程。

  3.0职责

  3.1项目处客户服务组负责办理《出入证》和《临时出入证》。

  3.2财务/行政组负责收取出入证的成本费和押金及退回押金。

  3.3保安、工程组负责检查出入证。

  4.0程序要点

  4.1小区业主/使用人办理完入伙手续,交清所有费用,装修申请得到批准。

  4.2该业主施工队负责人来项目处客户服务组申请办理出入证。

  4.2.1申请人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张出入证须交纳押金20元,手续费10元,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4.2.2客户服务组为其办理出入证或详见《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中,标识标牌规定部分。

  a)凡装修或配套设施、设备维修、安装工程在一周内完工的,办理《临时出入证》。

  b)装修工程或维修、安装工程在一周以上的饿,必须办理《出入证》。

  4.3出入证押金的退还。施工结束后通知项目处工程组验收。经验收确认无违章施工记录,签字通知财务/行政组退还出人证押金。

  5.0支持文件

  5.1《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MPS-Q1-03

  6.0记录

  6.1《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MPS-YW2-27

篇3:客户服务程序: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

  客户服务程序: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

  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工作程序

  (一)确认办证人身份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提出办证要求时(原则上办施工证要施工单位负责人或业主/住户代办),首先确认该单位施工申请是否已获批准,是否已交纳应交的费用如: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确认无误后,便可办理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出入证手续。(非业主请单元内装修施工人员只要核实其身份即可)

  (二)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手续

  1.申请人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片两张,每个施工证须缴纳押金50元、工本费10元。

  2.凡装修工程在一天内完工的,办理《施工临时出入证》(白色无需相片)。

  3.装修工程在两天以上的,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红黄色,正副本)。

  (三)办证后资料处理

  管理处前台物业助理将填好的《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存所属业主/施工单位档案,备查。

  (四)办理施工证退证手续

  1.业主/住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施工证原件、施工证押金收据原件办理退押金手续,管理处前台验收施工证是否完整,若损坏则不予退款。

  2.通知财务部退款;通知礼宾部施工出入证作废。

  (五)记录

  《施工人员出入证办证表》(参见已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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