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辖区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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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证服务产品的符合性,本程序规定了必要设施设备的配置、提供和维护要求,以确保物业服务中所用设施设备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设施设备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决定设施设备的配置。

  3.2工程部负责设备的控制和管理。

  3.3工程部负责设备采购、人员配置和组织操作技能培训。

  3.4相关维保专业人员负责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日常保养。

4.程序:

  4.1设备的规划

  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策划和确定本公司所用设施设备,工程部负责将所配置的设备列帐于《设备管理台帐》中,并确定重点设备档案。

  4.2设备的提供

  工程部根据需求确定设备的规格、型号及配套装置,提出采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4.3设备采购及验收

  4.3.1工程部选择质量稳定、环境影响较小、具有相当技术能力、检验能力和信誉较好的供应商,按采购计划定购产品,执行《采购控制程序》。

  4.3.2工程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要求及随货清单验收购进的设备,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按有关要求,办理退货或调换,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4.4安装、调试、验收

  工程部根据需求制定安装计划,组织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按验收标准验收,填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同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设备操作培训。

  4.5设备的维护保养

  4.5.1设备投入运行后,由各设备维保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按《工程管理手册》中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养。

  4.5.2由工程部组织制定年度、月度维保计划,各专业编制《中海大厦设备年度维保计划表》及《中海大厦设备月度维保计划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5.3对大修后的设备由工程部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并保存设备维护记录。

  4.6设备的维修

  4.6.1设备需要维修时,各部门报工程部经理申请维修。

  4.6.2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损坏程度,确定维修计划。如果需要委托外部机构维修,则需要经过总经理同意。维修后的设备可组织维修方、使用方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论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中。

  4.6.3设备维修途中,须在故障设备上挂“待修”标识牌作识别。

  4.7设备的报废

  4.7.1对无法修复、使用的设备由工程部报总部专业综合管理部进行报废审批。

  4.7.2报废设备应停止使用,由工程部进行隔离存放,未搬出使用现场的应作明显的“报废”标识。

  4.8关键设备的管理

  4.8.1工程部确定关键设备,每台设备采用挂铭牌的方式进行标识,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编号等。

  4.8.2关键设备在验收、任何维修和改造之后,需要经过工程部组织鉴定,并挂状态标识牌标明:完好、可用、待修等。

  4.8.3设备鉴定时,需要对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方法、程序以及计划的适宜性进行确认,另外还需要对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能力进行鉴定。

  4.8.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参见《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4.9人员配备控制

  4.9.1工程部应依据需求及岗位设置、任职要求有关规定,配备一定资格的管理、操作人员,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执行。

  4.9.2工程部应依据需求,培训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确保其知识和技术满足设备验收、操作、维护过程的控制需要。

  4.10工程部及相关维保专业负责保存设备维修、维护等各项记录。

  4.11对于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做到

  1)各类设施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良好;

  2)设施运行正常,有完善的保养、检修制度;

  3)运行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5)锅炉、空调、水、电等运行正常。

5.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COP/JL-*WJ-07

  《不合格控制程序》COP/JL-*WJ-12

  《工程管理手册》COP/MM-GC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COP/JL-*WJ-09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COP/JL-*WJ-03

6.相关记录:

  《设备管理台帐》COP/JL-*WJ-04-001

  《中海大厦设备年度维保计划表》COP/JL-*WJ-04-002(1)

  《中海大厦设备月度维保计划表》COP/JL-*WJ-04-002(2)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COP/JL-*WJ-04-003

篇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证。特制定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方面的资金投入。

  2、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3、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账,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不足,应及时充粉、更换。

  5、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消防泵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及时更换。

  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篇3: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制氮装置、报警器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二、各种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四、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

  五、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立即复原。

  六、各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

  七、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阀、压力表、储罐上的呼吸阀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八、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

  九、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和安全连锁装置等,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十、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灭火装置,由安全部门负责。

  十一、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和器具,由技术部门负责购买。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静电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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