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证明

7820

  _______________流水号________________

  非职务发明创造证明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聘用的员工,现拟对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该发明创造的行为不属于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在本单位的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该发明创造实属非职务发明创造,其发明创造的成果与本单位无关。

  ________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发明创造)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发明创造)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厂长: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第一条

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

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条

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3:校园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校园“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培养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使少年儿童亲身体验科技的魅力,唤起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二、指导原则

  本次活动本着“科学性、趣味性、实践性、自主性、创新性”的原则,由学生自由选题、发明、创造和制作。

  三、活动对象

  全区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2.学生创作阶段:10月21日至31日

  3.评选表彰阶段:11月1日至10日

  五、活动内容:

  1、小发明是指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对那些感觉到用起来不称心、不方便的物品,运用学过的科学知识或者通过自己的联想和创新,设计、制造出实用、多功能的新型物品。

  2、小创造是指用身边的旧电器、旧玩具等废旧物品,运用“声、光、电、磁、机械”等科学原理创新制作科技玩具、科学模型等。

  3、小制作是指一件作品从无到有或从半成品到成品,完全由学生根据想象和思考、自备原料完成,包括手工艺品、科技制作、模型等。

  六、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形式不限,可以是利用现有材料经过设计、加工、制作成的具有一定科学原理或科技含量的作品;也可以结合环保理念,利用一些废旧物品作材料,进行设计、加工、制作。

  2、作品要求构思新颖,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小制作要求精致、美观。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独创性的发明。

  3、小发明、小制作可以结合课本中的实验、制作的内容进行创作,也可以是学生结合生活中的问题等进行的发明、制作。

  4、参评作品要贴有标签,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指导教师等。每件作品需附带200字以内的说明(简要介绍作品是怎样发明、创造和制作的,其设计目的和思路,有哪些发明点或创新点)。每所学校经过对小发明、小创造和小制作进行初评,每个项目最多可以评出5份推荐作品参加全区评比,各校准备一份《参评作品汇总表》连同推荐作品一起上交。

  6、参评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独立设计、制作完成的。老师或家长在学生制作过程中可以进行指导,但不得包办、代替,不能弄虚作假。如发现有抄袭他人发明成果或由别人代替的,将取消评奖资格。

  7、参评作品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制作。集体作品至多可有三名作者,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

  8、参与本次评比活动的作品均以实物参评。必要时,作者要到评比现场讲解、介绍作品有关情况,但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评审标准:

  1、小发明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2)自己设计: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的创意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实验等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作者本人必须全程参与作品的制作。

  (4)新颖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

  (5)先进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和难易程度。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评委现场进行公开评比打分,采取100分制:

  1、“三自”性(50分)

  2、新颖性(20分)

  3、先进性(10分)

  4、实用性(10分)

  5、造型美观大方(10分)

  2、小创造、小制作

  (1)结构简单、材料易找、容易加工、容易推广普及,符合少年儿童心理。

  (2)作品设计新颖,形象生动,外形美观、具有创造性,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或在老师、家长的指导下完成的,但不得由他人代替完成。

  (3)可制作各种模型。

  评委现场进行公开评比打分,采取100分制:

  1、有创意(50分)

  2、易制作(20分)

  3、易操作(10分)

  4、易推广(10分)

  5、造型美观大方(10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活动根据评审标准,按小学组、初中组分别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区教育颁发证书和奖品。视各校参与活动的整体情况评出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

  参评作品于10月31日前上交至区青少年科技指导站。

  联系人:Z,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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