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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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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贸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第一条 为创建良好学风和校风,加强学生组织性和纪律性教育,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计算规定

  (一)凡学校组织的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训练、毕业设计、会议、劳动和集体活动等须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上课铃响后至十分钟内进入课室为迟到,超过十分钟作旷课一节计。

  (三)下课铃未响擅离课室者作早退处理,早退超过10分钟作旷课一节计。

  (四)课堂授课期间,旷课一天,按授课实际节数计;实习、训练、设计、会议、劳动和集体活动等,旷课一天按五节课计。

  第三条 考勤规则

  (一)学校有关部门、各系、任课教师、值班干部和各班级干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进行考勤,其考勤结果皆为有效。

  (二)使用学生校园卡进行考勤的场所,学生需自觉进行读卡考勤,严禁替代读卡考勤(否则双方皆以违纪处理)。

  (三)各方考勤结果需当天或当周提交所在系进行汇总处理,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出勤状况。

  (四)班主任要及时掌握本班学生考勤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处理。每学期学生考勤情况要通报学生家长。

  (五)各系原则上需每月(或每四周)将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和通知班主任,对累计旷课10节或以上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纪律处分,并通报学生家长。

  第四条 旷课处理规定

  (一)一学期中,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节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 累计旷课4-9节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2. 累计旷课10-19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3. 累计旷课20-29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 累计旷课30-39节者,给予记过处分。

  5. 累计旷课40-49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 累计旷课50节或以上者,作退学处理。

  7.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给予退学处理。

  (二)课程考试时,由各系负责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对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第五条 请假以及销假手续及权限

  (一)请假手续:

  1. 由学生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制作)。

  2. 由学生本人持申请表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后到所属系审批并开具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两联,一联留系存根,一联交班干部作为向任课教师请假凭证。

  3. 病假必须附有医院或本校医务室的病休证明。

  4. 准假后,申请表、病假证明均应贴在请假条存根处。

  5. 若请假期满仍不能上学者,应按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上有关证明。

  6. 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方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项外,一般不能事后补假,事前不请假者,按旷课论处。学生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前后应妥善作好安排,不得以购不到票等原因请假。

  (二)准假权限

  1.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

  2. 请假二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负责人批准。

  3. 请假四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4. 学生在校外实习、军训、社会调查等期间,请假三天以内由带队教师批准,并向校、系报告。

  第六条 学生因违反本规定,需给予违纪处分的,处分程序和审批权限按《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十五)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驻公司机关大楼内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总监以上领导

  ②公司司机

  ③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者

  2、员工作息时间及打卡时间: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时间

  早上:8点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时间如有调整,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员工每天打卡两次,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员工迟到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以上罚款10元;当月累计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集团公司员工请假一至二天需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三天需经集团公司行政总监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子公司人员请假需经各子公司经理批准)。请假条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未执行公司请假手续,又未打卡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办法处理。

  5、如员工按时到岗漏打考勤或员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应及时报告其所在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填写考勤调整表。但每位员工每月调整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必须经主管副总审批。考勤调整表应在当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因出差、业务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写考勤调整表由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7、对于公司规定的节假日与公休日仍上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或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计算考勤或安排轮休。

  8、公司将员工迟到、早退次数作为公司人才储备、人才晋升晋级的一项考核项目。3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次,取消本人公司储备干部评选资格。3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在公司的晋升晋级及工资调整时取消资格。

  9、迟到罚款将直接在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罚款总额的30%作为公司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台帐,用于奖励劳动纪律好的单位。其余70%由各单位集中管理,可视本人下月表现依据公司纪律银行管理办法返还本人,亦可作为各单位的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支配。

  10、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篇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7)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七)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随意离岗。

  2.按规定时间打卡,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为迟到。

  3.中途离岗超过10分钟须向管理批准,否则视为早退。

  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下班后30分钟内打好考勤卡,提前打卡视为早退,公事外出时,在门卫处作了登记,由门卫代打。

  5.有事必须先请假,写了请假条,无请假条视为旷工,请假条一律交厂部存档。

  6.每月迟到累计达到2小时作旷工天,早退累计达2小时作旷工半天。

  7.考勤卡不准随意打,不准他人代打(公事外出者除外)代打无效,门卫作好记录。

  8.考勤卡、考勤表、请假条每月由厂部统计汇总,交财务部存档,作为工资结算处罚依据。

  二、考勤奖罚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考勤制度,严肃厂纪厂规,体现有奖有罚,使大家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制定本规定。

  1.部门主管、组长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勤,以便上级主管部门督查不严或作假考勤者,将追究部门主管、组长的责任。

  2.每位员工每月无旷工、无迟到、无中途离岗现象,所有请假时间每月总和不超过4小时,视为全勤,全勤奖励30元/月。

  3.员工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罚款5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元,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罚款30元,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4.打卡人员严禁为他人代打,一经发现,罚款50元。

  5.门卫督查打卡,发现有人代打卡,应及时扣留打卡人的考勤卡和代卡人,并报厂部处理。

  6.员工上下班时出厂,门卫凭主管以上签字的请假条或出门单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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