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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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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中大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校领导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学校领导班子高效、有序运行,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山西省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北中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北中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2.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对党委负责。

  3.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并对党委负责。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4.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沟通。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一周沟通一次,及时交流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沟通。

  5.坚持和完善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敢于担当,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指定任期工作、目标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杜绝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不担责不负责的现象,以确保决策和分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加强领导班子协调配合。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班子成员的工作。党委书记要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做好团结协调工作。校长要自觉维护党委权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尊重副校长意见,支持副校长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关心全局工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积极支持、参与并维护集体领导。对于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并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牵头部门分管领导要主动与协调部门分管领导沟通协调,协调部门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分管领导落实工作。

  7.班子成员要做好对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校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分管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并主动向党委书记或校长汇报,落实和体现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8.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要明确首责是干部,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

  9.严格执行《北中大学校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试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校领导班子务虚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务虚会召开次数,务虚会议题由党委书记、校长共同商定。

  10.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联系各学院、分管各部门,以及专家、党外代表人士等;带头做到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召开座谈会或通报会、专题讲座等不少于2次,参加联系学院和分管部门的集体学习、专题工作会议等不少于3次,与联系学院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不少于1次,校内调研每月不少于1次。

  1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请假制度。党委书记、校长外出,需相互沟通告知,并向省高校工委报备。党委书记、校长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学校党委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临时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并向省高校工委报备说明相关情况。校级副职领导外出须填写《校级副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向党委书记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并同时告知党委书记。校级副职领导长期外出,应明确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临时负责分管工作。

  12.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实施无纸化办公,及时关注数字化校园个人门户网站,通过协同办公模块处理文件签批等相关事务。

  1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据相关程序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行政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的重大决策、会议决定、涉密文件等,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篇2:某幼儿园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幼儿园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1、领导班子除开好各种例会外,要针对随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2、领导班子成员各负一个部门的工作责任,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每半月对自己管辖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制定下步工作计划。

  3、凡幼儿园的大事、难事、群众关心的热点事要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办理。

  4、上级机关安排的重要工作和幼儿园的大事要齐抓共管,统一协调好各方面力量,形成步调一致的局面。

  5、各个部门领导都要树立为保教工作服务的思想,推进保教质量的提高。

  6、领导成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关心员工,服务员工,热情为员工排忧解难。

  7、行政值日上午7:50在门口迎接幼儿入园,与保健员一同对幼儿进行晨检工作;下午4:40在园门口值勤,与门卫一同把关,严防幼儿从门口走失。

  8、 行政总值日应处理好园内当天临时性事务及突发事件。应认真记录各项检查结果。

篇3:(企业)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是指班子内部成员之间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发现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互相进行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劝诫和帮助,以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保证领导班子顺利履行上级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

  第三条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有力武器,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廉政制度等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提高整体素质。

  第四条 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公开、平等的方式进行,不准以监督为名,进行窃听、盯梢、录音录像等活动。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五条 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各项决策、决议、指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负责、全力以赴地做好分管工作。

  第六条 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特别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经会议研究,实行了表决制,是否有不经集体研究个人擅自决策的现象。

  第七条 能否与班子其他成员合作共事,互相补台,有无各自为阵的现象。

  第八条 能否正确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有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

  第九条 是否插手工程项目、大型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工作。在重大经济活动中,是否有参与暗箱操作的现象。

  第十条 是否有封官许愿、任人唯亲的现象。

  第十一条 能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组织、廉政纪律,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第十二条 能否在八小时内外,及社交圈、生活圈内始终保持公仆形象,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不做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事,不说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话。

  第三章 监督方式及其他

  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向其他成员提出批评、劝诫、建议,并接受对自己的批评、劝诫、建议。

  第十四条 党内生活会。在党内生活会上向其他成员提出劝诫。

  第十五条 谈心。通过互相谈心,提醒他人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会。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如有无介绍工程队,参与经营活动,干预项目审批,傍大款,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土地批租出租、股票上市、拨款贷款,为外商和个体私营企业主的经济诉讼案说情等问题;在住房装修和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以及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中,有无违纪或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行为。通过回顾、反思,达到对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教育的目的。

  第十七条 向上级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发现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成员有重要问题,不便当面批评或虽经劝诫但无效果的,可向上级党委(党组)或纪检、组织、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劝诫。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要求,经常检查他们遵守纪律和制度的情况,特别是检查他们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廉政制度以及配偶子女不得经商办企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发现班子其他成员存在某方面的问题,可对其谈话劝诫;班子成员之间发现问题,可报告主要负责人处理,也可直接与之谈话劝诫。

  第十九条 研究群众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每年一次直接向群众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群众意见经汇总后,在领导班子内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 重大工作事项汇报。领导班子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就某一重大事项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一条 凡属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按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处理。但本人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时的积极态度可作为从轻处理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监督的情况一般应向班子主要负责人报告。年终,领导班子应以适当方式向上级党委汇总报告一次本班子内部监督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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