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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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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中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科学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协调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形式的规范化和结果的实效性,实现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代会积极推动、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以保证学校各项政策措施的正确性,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增强凝聚力为目的,着重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3.依法公开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范围内依法开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其它事项均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以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布、质询、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真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三条 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根据校务公开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委、工会监督协调的要求,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并各下设办公室。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党办校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将校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措施,并将其纳入部门行政管理程序,保证校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督促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务,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校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校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措施和计划;

  2.编制校务公开指南和目录,以适当的形式安排校务公开内容;

  3.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4.负责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协调;

  5.收集和处理师生员工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由纪委、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处。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围绕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等方面,重点检查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办公室对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完成监督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务。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学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学校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基本职责;学校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办事原则和办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具体公开事项包括: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报告年度;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办学思想,学校重大事件,学校各种大型会议的组织情况;学校重大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以及会议纪要

  2.发展规划处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程序及结果

  3.人力资源管理处

  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信息;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技术职务评聘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各类评优选优情况

  4.财务处

  财务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捐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校经费来源;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各类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及代收代办的项目,住房公积金、有关福利费、养老金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科研(非军工项目)经费收入、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各类财务报账办法、流程

  5.国有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制度;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受捐赠的房屋构筑物使用与管理情况;公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

  6.仪器设备处

  捐赠的仪器设备等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7.基本建设处

  学校基建工程、材料设备招标采购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及执行情况, 竣工工程验收情况;重大基建工程项目进度

  8.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专科生招生录取政策、程序和结果,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规定及程序,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9.教务处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专业设置;课程与教学计划;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教学成果评选;本科教学管理规章,教学考核情况,教学基金资助及使用情况;教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情况,免试研究生的选拔与推荐办法、程序和结果,课程设置情况,学生培养计划,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留级情况;各类考试信息及违纪处理情况,专业评估信息及结果;学生成绩查询、申诉办法及流程

  10.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研究生奖励处罚办法及学生申诉办法;博士、硕士招生录取政策、程序及结果,研究生毕业情况,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情况,研究生违纪处理情况

  11.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当年新增专业;授予博士、硕士、学士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资格审查和学历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予学科过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停招专业名单;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学位授予情况;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招专业情况

  12.科技产业处

  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科研项目(非军工项目)和科技奖励的申报、评审办法和结果;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情况

  13.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风建设机构;学生申诉办法;学生奖惩情况;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学生评优评奖等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困难补助的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结果

  14.国际交流合作处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外籍教师的管理制度;公派出国管理办法、办理流程;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信息、选派办法和结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项目信息、申报指南、聘请流程;来华留学管理规定、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申请程序、录取结果、毕业情况、违纪处理情况;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信息、申请、发放情况;中外合作人才培养项目信息

  15.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情况;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结果

  16.后勤管理处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理情况;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大宗公寓物品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办公区及家属区物业管理收费及使用情况,水电暖收费标准,个人住房申购调整情况

  17.后勤服务集团

  学生公寓、食堂、澡堂、教学区、体育场馆等使用情况与管理办法

  18.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教代会提案与处理结果

  19.组织部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20.校医院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21.安全保卫处(部)

  校园治安、交通管理办法和措施

  22.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活动开展情况;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情况

  23.图书馆

  图书的采购情况;捐赠图书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图书藏量

  24.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预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25.其他

  社会关注的以及涉及教职工与学生利益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公布的事项外,各单位、各部门凡是与学校改革发展、学校管理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涉密的以及待定事项不宜提前公开的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可以不公开。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和干部本人的工作目标和职责范围,抓好所在单位校务公开的落实。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形式:适宜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会议、校情通报会、民主党派会议、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等会议,以及校情公告栏、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校刊、校广播、校电视台、校园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公开。适宜向学生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代表大会等形式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台、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公开。

  (二)程序:

  1.审核。由校务公开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公开。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

  3.反馈。由校务公开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反映人。

  (三)时限:常规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适时公开。

  第七条 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问责

  学校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校务公开推行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指标。学校要求公开的内容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公开,对在实施校务公开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校务公开办事制度、隐瞒和捏造事实,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学校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所在单位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院(处)务公开实施方案(包括办事制度、应公开的具体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篇2:A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E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强化学校廉正监督机制,促进学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根据富教[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务公开细则。

  一、实施校务公开的主要目的:

  通过对学校重要事项实行公开办事对象与范围、公开办事条件与政策、公开办事程序与过程、公开办事结果与成效,让学校领导班子及其全体教师接受群众和家长的监督,规范学校领导干部和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廉正建设,培养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学校凝聚力,达到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之目的。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 对外公开的内容

  1、 招生工作:招生的相关政策(计划、条件、程序、录取分数线)以及录取名单。

  2、 学校收费: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代管费支出的明细单;食堂伙食费开支情况;特困学生学、杂费的减免和困难补助;捐资助教款年度收支情况。

  3、 学生管理制度:转学、借读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学生的奖惩制度;学生评优评先的资格、条件和结果。

  4、 学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计划和总结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方案与实施情况。

  5、 学校组织结构设置和各部门负责人情况。

  6、 其它需公开的有关事项。

  (二) 对内公开的内容

  1、 公开学校财务www.pmceo.com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印发给每位教师,使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自觉执行。

  2、 收费公开: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E市中小学收费标准》收费,任何人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做到开学时向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期末时各列支情况分项目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多还少不补,按期结清;对要求在我校借读的学生按有关文件精神收取借读费。学校的收费过程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 经费使用公开。让全体教职工了解学校经费的主要使用项目,对办公费、购置费、修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主要开支项目按月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开。同时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购物先报批,开支按标准,上下均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检查。

  4、 项目公开:学校重要的基建项目、修缮项目、添置财务、购置设备以及学生校服等大宗开支项目,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广泛吸取教职工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择优录用,不谋私利,杜绝私下回扣,返利于师生。要严把质量关,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体教职工,力求做到师生满意,家长放心。

  5、 利惠公开:即公开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涉及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如:教师考核评比、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岗位调动、职务任命、先进推荐、干部考察、党员发展及有关教职工的工资变动、各类津贴、校内奖金、福利分配等福利待遇方面的事项。对于以上事项,学校要及时传达文件,进行政策的宣传,公开有关条件、相关对象、操作程序、实施办法等,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形成决定,重大事情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6、 公开学校领导廉洁自律情况。对党政领导廉正情况进行年度报告,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报告,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7、 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三) 校务公开的时间

  政务、教务随时公开,财务于下月8号公布前一个月的学校收支情况。

  (四) 校务公开的形式

  1、 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口头公开。

  2、 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口头或书面公开。

  3、 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公开。

  三、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建立组织、落实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E

  职责:宣传发动、统一认识、制定细则、组织领导

  2、执行小组:

  组长:E

  职责:列出内容、落实细则、实施公开、执行结果

  3、监督小组:

  组长:E 成员:E

  职责:征求意见、反馈记录、审核内容、组织监督

  (二)制定制度、规范管理

  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制度,以保证管理的科学、规范、民主。

  1、《E五小党风廉正建设制度》

  2、《E五小财务制度》

  3、《E五小经费开支制度》

  4、《E五小购物制度》

  5、《E五小财产管理制度》

  6、《E五小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规定》

  7、《E五小教职工出勤奖发放规定》

  8、《E五小各类补贴发放规定》

  9、《E五小学籍管理制度》

  (五) 严格程序、强化监督

  1、 设立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监督箱。

  2、 每月定期公布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3、 定期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执行小组、监督小组会议,研究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4、 每学期定期召开教代会,通报校务公开的有关情况。

  (六) 校务公开内容的归档

  1、 档案室设立校务公开档案袋,并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

  2、 政务类由校长室公布、归档,教务由教导处公布和归档,财务由总务处公布和规档。

  3、 期末,档案室应对本学期校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核查无误或遗漏后加以归类组卷。

篇3:中学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海路中学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以“教代会”为组织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我校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从根本上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校务公开工作的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为3人,由各工会小组讨论、推荐并报工会,工会集中各小组意见后,将候选人报校党支部。

  二、公开内容:

  凡关系到我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有关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广大教职工、学生所关心的问题均为校务公开的内容。具体为:

  1.我校的发展规则、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校级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年度执行情况;

  2.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财政拨款、大额经费支出情况;

  3.大件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学校大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教职工职称申报、评定,先进、模范人物评定及事迹,教职工年终考核结果,

  6.重大福利问题:包括工作量工资发放办法、教职工奖励办法,以及具体兑现情况;

  7.“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推荐生、保送生,学生先进集体的推荐评定情况;

  8.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交通费、通讯费、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以及上缴礼品登记等情况;

  9.预备招生和录取情况;

  10.教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

  11.学生收费情况,包括学杂费、代办费等的收取项目、金额、依据,支出内容,春游、秋游及夏令营、学农、军训等活动的一次性收费情况;

  12.干部的奖惩、任免情况,包括干部的年终考核结果、后备干部的推荐、使用 13.教代会主席团及教代会多数代表提议应公开的其它内容。

  三、公开形式:

  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校务公开工作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按规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由行政负责人向教代会公开学校的重大事项,接受教代会的审议或通过。

  2.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情况。由学校行政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学校的重要事项。

  3.建立校务公开栏。在校宣传栏设立对学生公开的栏目,在学校后台设立对教师公开的栏目,公开各自相应的内容。

  4.建立校务情况通报制度,由行政负责人定期在党政职席会议(办公会议)、校务会、教代会主席团人员工作会议和“凝聚力工程”工作小组会议上通报校务公开的事项。

  5.利用校园网、黑板报、简报、公告形式不定期地向家长通报学校的情况。

  四、公开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一是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工知情的事项;三是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四是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2.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要结合我校实际,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维护教工合法权益和维护单位法人合法权益的关系,防止出现偏激和随意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

  3.合法合理的原则。校务公开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关系,处理好校务公开与校长负责制的关系。

  4.分工、分层次负责的原则。校务公开要正确处理好行政领导、纪检干部与工会教代会的关系,公开的内容应有相应的层次,不可一概而定。

  五、公开的层次及相关内容:

  1.教代会审议、通过校长的“三年规划”、工作总结和学校的各项重大改革方案,校主要行政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年终评优及3%增资名单等情况。

  2.全校教工大会上公开学校重大采购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学校的年度收支情况,校主要行政领导的收入、住房、购房、交通工具、通讯费开支情况,学校招生情况,校业务招待费情况、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上缴情况等。

  3.校园网后台公告栏,公开先进人物(集体)评定,违反校规受处罚人员名单等;学生公开栏公开学杂费、代办费、收取的项目、金额、依据等情况,“三好生”、“优秀生”、保送生、推荐生及违纪受处罚学生的名单等。家长公开栏www.pmceo.com公开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的相关内容。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纪检、工会干部、教代会代表组成。教代会代表为2人,由各工会小组讨论、推荐并报工会,工会集中各小组意见后,将候选人报校党支部。

  2.监督小组根据上级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监督校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合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有答复、有解决,并负责将群众意见反馈给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3.监督小组接受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信访和咨询,并在校内设立“群众意见箱”,定期收集、反馈群众意见。

  4.监督小组享有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质询、评议、通报和提出奖惩意见的权力。

  5.监督小组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对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以促使校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

  七、附则:

  1.本《细则》经校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可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经教代会同意对本《细则》作出修改、补充。

  3.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校党支部、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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