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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环安学院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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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环安学院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规定

  实验教学是高等工程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特制定《z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学院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

  一、实验教学包括单独设置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实验两种基本形式,以下简称“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

  二、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规定的实验项目,学生应全部完成,缺做的实验项目必须在本课程考核前补做,否则不得参加本课程考核。

  三、实验课程的考核办法由实验室会同课程教研室研究制定。实验课程的考核内容包括实验理论和实验操作两部分,课程成绩评定由考核成绩结合平时成绩综合确定。实验课程成绩及格者取得相应学分,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四、课程实验是课程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实验成绩应纳入课程总成绩;课程实验不采用单独考核形式,其成绩由各个实验项目的成绩综合而定;课程实验的成绩在本课程成绩中一般占10%一20%,具体比例由有关教研室和实验室视实验项目情况确定。

  五、各实验项目的评分主要依据学生实验前的预习、实验过程中的操作、实验报告和对实验数据处理的能力,并结合其实验态度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进行评定。

  六、实验报告由实验指导教师认真批改、签名、评分登记。课程实验总成绩由有关实验室按百分制记分提交给任课教师。

  环境与安全学院

篇2: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细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4号)中“教师以育人为天职,教学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考核教师工作和教师职务聘任的关键条件。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权制”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约束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我院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考核一票否决权制”实施细则。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

  1、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有违备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2、无故不承担教学任务和其它教学相关任务,教学工作量没有达到要求,又不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工作不认真,师德、师风方面表现差的教师;

  4、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两次不合格,不能达到教师素质要求的教师;

  5、不能积极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的教师;

  6、教师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大面积抄袭。

  7、学校年终综合考核为“不称职”的教师;

  8、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

  9、未获批准,教师擅自停课、缺课、调课一次、请人代课或教师上课中途离开课堂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超过15分钟;

  10、在教学环节中出现其他重大失误【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教学场所财产损失或在教学过程(含实验教学、实习指导等)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者】。

  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内容

  1、一年内不能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2、一年内不能按时聘任有关职称;

  3、个人二年内不能参评各级各类先进;

  4、取消个人校内岗位津贴,直至下一次评审考核合格止;

  5、受到“教学考核一票否决”的教师要限期整改,由本院党政领导对本人进行谈话教育,定期考核其整改情况。整改效果差的,学校可令其停课,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教师任用资格。

  三、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3:z中学教学五认真考核细则

  z中学教学五认真考核细则

  一、备课(10分)

  考核标准

  1、按学校提出的要求认真备课。

  2、能够按单元、章节、课时备课,形成完整的教学内容备课体系,不缺章少节。

  3、每课时备课能够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难点清楚,教学过程完整,教学方法有所体现,形成完整规范的课时教案。

  4、书写清晰,案面整洁。

  5、三年以内的青年老师能够写教后感。

  操作方法

  1、备课考核分四个等级:优良、良好、一般、较差。几个方面均达到为优秀8分以上;1—2个方面欠缺为良好7分;3个以上方面都欠缺为一般6分;有缺章少节、不备课、以旧教案代替(或只在书面上简要勾画、写些文字)均属较差6分以下。

  2、备课考核由教务处牵头,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艺综合六大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一学期集中检查2次,也可随机抽查,每次考核必须填写考核表,评定分值,写出文字扼要说明。

  3、有下列情况者,适当扣分。

  (1)不能按单元、章节备课扣1分;

  (2)不能按课时备课,每少一课时扣1分;

  (3)教案不规范扣1分;

  (4)教案书写马虎、案面不整洁扣1分;

  (5)教案中无德育教育目标扣2分;

  (6)3年内的青年老师不写教后感扣1分;

  (7)使用旧教案扣2分;

  (8)不备课者至少扣5分。

  二、上课(20分)

  考核标准

  1、按教研室拟定的上课评课标准。

  2、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优化,教学手段多样,教学方法科学,充分体现现代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

  操作方法

  1、按教研室评课的要求评定分四个等级:优秀16分以上、良好14分以上、及格12分以上、较差12分以下。发现无故旷课者视为较差。

  2、上课的考核,由教务处牵头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艺综合成立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一般一学期须听考核课1—2节,考核课可以采用事先通知、也可以采用不预先通知的听课形式。凡在全市范围内开设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或在各种大赛中获奖的可以免予考核,(须提交教案和有关证明材料)可评定为优秀级。每次考核必须填写考核表、评定分值、写出文字扼要说明。

  3、上课的考核可结合教研室教研员听课反馈情况,也可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每学期由教务处拟定调查问卷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并予以统计,统计结果作为教师上课情况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4、按规定次数使用电教仪器、专用教室(包括开足实验课)每少一次扣1分。

  三、作业布置、批改(10分)

  考核标准

  1、所有主要学科、常识科及技能科均要根据学校拟定的标准布置一定量的书面作业(体育除外)

  2、任课老师必须重视学生作业规范的训练,作业必须符合规范,书写端正、文字整洁。

  3、凡布置学生所做课堂作业,(指要求在校完成的新授的书面作业)任课老师必须进行批阅,予以评价,评价的形式能按学校的规定要求进行。

  4、任课老师批改作业必须写好作业批改札记。

  操作方法

  1、作业布置批改分四个等级:优秀8分以上、良好7分以上、一般6分以上、较差6分以下,凡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视为优秀,凡其中一项达不到要求视为良好,两项达不到要求为一般,均达不到要求为较差。

  2、作业布置批改的检查由教务处牵头,可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艺综合六大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一般一学期检查2次,考核必须填写考核表,予以评定,写出文字扼要说明。

  3、有下列情况者,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1)没有按规定布置课堂作业扣1分;

  (2)没有按规定批改扣1分;

  (3)学生作业马虎不认真者扣1分;

  (4)教师无“作业批改记载”扣1分。

  四、听课(10分)

  考核标准

  1、所有教师每周必须听1节课,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行政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2、每节听课应有详细记载,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等。要有听课班级班长、教务处审核人签名。

  3、要有较详细的听课记载、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

  4、大型公开课的听课,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要组织说课、评课活动。听课教师要积极参加,并认真作好记载。

  5、听课可随堂听课,可跨年级、跨学科听课。提倡同年级、同学科听课。

  6、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

  操作方法:

  1、听课考核分四个等级:优良、良好、一般、较差。几个方面均达到为优秀8分以上;1—2个方面欠缺为良好7分;3个以上方面都欠缺为一般6分;均达不到要求属较差6分以下。

  2、听课考核由教务处牵头,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艺综合六大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一学期集中检查2次,也可随机抽查,每次考核必须填写考核表,评定分值,写出文字扼要说明。

  3、有下列情况者,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1)听课次数不足,每少一次扣1分。

  (2)听课书写马虎,记载过于简单每次扣1分。

  (3)没有听课评价或教学建议每次扣1分。

  (4)对大型公开课的评课活动未参加的每次扣1分。

  (5)弄虚作假,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经查实一次扣2分。

  五、考查、考试(10分)

  1、学科考试(技能课除外)一学期大考有期中、期末两次,平时检测次数一般以一单元、一章节内容结束作一次检测;


技能课一般一学期考试一次,考试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2、每次考试应体现强化基础、培养能力的特点。

  3、每次考试应认真监考。

  4、每次考试均应给予批阅、分数记载、进行分析、评讲。

  操作方法

  1、考查、考试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优秀8分以上、良好7分以上、一般6分以上、较差6分以下。凡达到要求评定为优秀;凡其中一个方面达不到要求定为良好;两项达不到要求为一般;三项达不到要求为较差。

  2、考查、考试、考核由教务处牵头可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艺综合六大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一般一学期检查2次,考核必须填写考核表,予以评定,写出文字扼要说明。

  3、有下列情况,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1)章节测试不及时扣1分;

  (2)试卷质量较差扣1分(如题目有科学性错误或知识点覆盖不科学或试卷偏易、偏难等)

  (3)监考不严发现一次扣1分,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发现一次扣2分。

  (4)不认真批阅(含联考联批)扣1分。

  (5)批阅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至少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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