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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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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与环境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政治理论学习是学院教职工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学校和学院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的重要途径。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深入学习贯彻xxx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xxx系列讲话精神;国家的法律法规;高等教育理论;学校和学院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

  第三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与方式: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假期除外)。学习主要以全体教职工、全体党员、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及支部全体党员为单位组织。可以采取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教职工要积极认真地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专业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提高学习成效。要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严格学习考勤制度。要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奖惩、考核、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

篇2:高速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高速公路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高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构建学习型单位,打造学习型班子,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文件、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科技、法律、金融等知识。

  4、与促进高速公路发展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指导性的专题内容等。

  三、学习组织及形式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局党委委员。

  2、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因事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主持。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次半天,每年可视情况安排两次时间相对集中的专题学习,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自学由个人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提倡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认真学习思考;在自学的基础www.pmceo.com上,联系实际,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4、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5、局党委办公室负责拟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重点、讨论议题等,并报中心组组长批准。

  6、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负责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

  四、学习要求

  1、围绕中心工作,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理论著作和文章,并进行深入思考,潜心研究。

  2、要注意克服以讨论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或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要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3、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五、检查考核

  1、调阅学习笔记。每半年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审阅。

  2、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3、严格考勤。全体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每次学习自觉签到登记,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

篇3: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理论和“***”重要思想,坚持用***统领学校发展全局,全面提高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向纵深发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校直机关党政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各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各党总支书记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全面主持理论学习活动。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协助组长做好理论学习的组织、保障工作。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其计划要对学习目的、学习内容、中心发言人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学习要求。学习计划经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审定后实施。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及经济、教育、卫生、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医学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采取专题讨论、专家辅导、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在学习中要紧密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实际,积极发言。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做好学习笔记。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讲求效果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根据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解决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到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

  第九条 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牵头单位,协助做好学习计划的落实、学习内容的准备、学习通知、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材料编发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 各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根据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每学期学习内容可参考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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