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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设计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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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媒与设计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公寓中传媒与设计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集中住宿的宿舍。

  第二章 标准

  第三条 维护公共安全。宿舍全体成员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爱护公共物品和设施,维护人身财产安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不盗电,维护用电安全;不引明火,维护消防安全。对违反安全管理的现象,能主动制止并帮助违纪同学积极改正。

  第四条 遵守纪律规范。宿舍全体成员积极参与自我管理和监督。不参加赌博、酗酒、斗殴等违法违纪和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遵守作息制度,不影响他人休息;未经批准,不得晚归和夜不归宿。

  第五条 保持环境卫生。宿舍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宿舍卫生劳动,保持宿舍环境整洁有序,并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维护和保持公共区域卫生。

  第六条 共建文明和谐。宿舍全体成员团结互助,礼貌待人,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文明融洽、和谐有序的宿舍生活氛围。

  第三章 检查

  第七条 宿舍检查包括安全检查、纪律检查和卫生检查。安全检查以保卫处、宿管检查为主,纪律检查以学工处、宿管和学院检查为主,卫生检查以学院检查为主。

  第八条 在安全和纪律检查中,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其他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在批评教育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学院组织的纪律检查以检查晚归和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为主。检查人员包括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各班生活委员以及各宿舍宿舍长,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三、五晚上(22点20分开始)随机进行检查,假期除外。每周一公布上周检查结果。上学期检查从开学初到12月中旬结束,下学期检查从开学初到5月中旬结束。重点检查大一、大二在校生,毕业班宿舍酌情进行抽查或不查。

  第十条 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每学期集中一个月进行,检查期间保证每个宿舍每周检查两次。检查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和各班生活委员,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中午(12:00~13:30),假期除外。每周一公布上周检查结果。上学期检查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12月底前公示结果。下学期检查从4月中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5月底前公示结果。毕业班宿舍,只要宿舍有同学住,就需要接受检查。

  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应公正负责,严格履行检查职责。各学生宿舍应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或阻挠检查人员的正常工作,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章 评选

  第十二条 文明宿舍评选以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为基础,综合学校、学院组织的安全、纪律检查情况。其中,卫生检查实行100分制,取排名前25名为院级文明宿舍,推荐前10名为校级文明宿舍,排名最后6名为不合格宿舍。名额如有变化,以当年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 宿舍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该宿舍文明宿舍参评资格:

  1.不配合检查,态度恶劣,不肯开门的;

  2.有违反《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住宿管理规定》行为的;

  3.私拉私接电线,使用宿舍区禁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隐患,屡教不改者;

  4.有酗酒、赌博、阅读及传播淫秽资料等现象;

  5.宿舍成员夜不归宿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的。

  6.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第五章 结果使用

  第十四条 凡被评为文明宿舍,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宿舍文明创建成果展示。院级文明宿舍将授予“文明宿舍”称号,综合测评加分每人2分/次,宿舍长多加1分;校级文明宿舍授予“文明宿舍”流动红旗,综合测评加分每人3分/次,宿舍长多加1分。

  第十五条 文明宿舍评选结果将作为学生个人评奖评优和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 凡被评为不合格宿舍,宿舍所有成员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O一七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由传媒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宿舍检查分为宿舍卫生、行为规范和内务整理四项,其中宿舍卫生(25分),内务整理(45分),行为规范(30分),加分项(10分)(一)宿舍卫生(25分):

  1. 室内地面不干净(如有纸屑、杂物、灰土等),5分封顶;

  2. 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5分封顶;

  3. 桌面物品摆放不整齐,5分封顶

  4. 门窗、灯管有灰尘,墙壁四壁明显不洁,5分封顶;

  5. 垃圾未倒,扣5分;

  (二)行为规范(30分)

  1.鞋椅摆放5分

  2.值日表5分

  3.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10分

  4.态度10

  (三)内务整理(30分)

  1.不叠被子,每发现一张床扣10分;

  2.房间、床架周围乱挂衣物,扣10分;

  3.鞋子、脸盆、牙刷等日用品摆放不整齐,扣10分;

  (四)加分项

  1.宿舍布置整洁美观,格调高雅,加10分;

  2.宿舍特点鲜明,结合专业特点,创意丰富,加5分;

  (五)附加分

  1.举报同学使用违规电器等宿舍区禁用大功率电器,加10分;

  2.积极举报外来不轨人员或违规留宿外校人员,加10分;

  附件二、每组检查人员表现情况

  姓名:______

  组别

  按时到达(25)

  出勤状况(25)

  交单情况(25)

  检查态度(25)

  总分(100)

篇2: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  **大学文明公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评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楼栋工作人员开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做舍区主人,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努力把学生舍区建设成为整洁、规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实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组长,院系团总支、学生自管会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本楼栋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管理和考核。

  三、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楼长及员工工作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各自岗位考核中均达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秩序检查、内容检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无偷盗、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卫生习惯好,卫生整洁。在中心组织的《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办法》检查中,扣分少,排名进入所有楼栋前30%的(前3名)。

  四、评选程序

  文明楼栋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名额控制在公寓总数的25%。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公寓的,中心将给与通报表扬,授予“文明公寓”称号,颁发锦旗并奖励现金五百元。

  2、考核结果作为楼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20**年9月开始执行。

篇3:某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十佳中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第1条 “z市十佳中学生”是中学生的崇高荣誉,由z市教育局授予。

  第2条 评选“z市十佳中学生”是运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中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中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当代中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中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长为***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第3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原则上评选对象不在起始年级中产生,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突出者也可考虑。

  第4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近三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三、评选机构

  第5条 “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由z市教育局主办。

  第6条 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z市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与组委会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团委,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第7条 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中学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第8条 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提出推荐人选。在向组委会提交推荐人选前,须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5天。

  第9条 由市评委会组织初评,按初中、高中组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媒体宣传候选人事迹,发动中学生通过投票、评议等形式参加评选。

  第10条 市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议。

  第11条 组委会汇总中学生投票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z市十佳中学生”获得者。对其他候选学生授予“z市优秀中学生”称号。

  第12条“z市十佳中学生”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五、宣传、表彰及奖励

  第13条 主办单位向获得“z市十佳中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适时举行颁奖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第14条 组委会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第15条 组委会建立“z市十佳中学生”成长档案数据库,探索中学生的成长规律,并对“z市十佳中学生”的健康成长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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