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团员评议个人总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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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的时光匆匆而逝,回首往事,三年里,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坚信,未来,我将做得更好。

  在两年前,通过努力,我正式加入了中国共青团员,坚决遵守共青团员的规章制度,坚定的拥护中国共产党。我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关心时事政治,思想健康进步。在学校里,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爱劳动,先后担任过班级的体育委员和宣传委员。能以一名团员和班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同学,配合老师工作,任职期间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我勤奋好学,在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中取得了较大进步,并做到了各科的均衡发展,在完成课业学习任务的同时,我积极参加了化学学科的夏令营和竞赛活动,拓宽了自己的课外知识面。

  我还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高一时曾成功地主持了一次主题班会,在全校性评比中获得了第一名。我爱好书法,具有一定的基础,曾在高二学校组织的“新年书法现场表演赛”中获得三等奖,我创作的黑板报也曾在学校举办的黑板报设计比赛中获得优秀奖。

  除此之外,我还热爱文学,曾经担任过《青年文学报》和《难过诗报》的特约记者和撰稿人,一些文学作品也曾在报上发表。高一、高二时,我还在课余时间里担任学校图书馆管理员,课外知识丰富,曾在高二时学校举办的“中秋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在体育方面,我爱好球类运动,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高一时,在学校举行的田径运动会上曾获得男子组3000米长跑比赛第三名。高二时,我参加了学校健美体操队,并代表学校参加了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获得了团体第二名,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篇2:某中学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团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团组织为了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教育团员成为合格共青团员的一种经常性的组织措施。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一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思想教育工作,思想性强,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循序渐进,按步骤进行。评议活动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

  一、评议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首先要摸清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主要总是以便针对性地开展评议活动;其次要制定评议工作计划;第三要组织团员学好评议的文件,统一团员思想,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

  二、学习教育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要通过讲团课和自学两种形式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党、团的基本知识,并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团员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实施教育。

  三、总结评议阶段

  总结评议阶段要求每个团员都要对照团章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个人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在支部大会或团小组评议会上宣读个人总结,讲完一个评议一个。评议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对确定表现不好的团员要暂缓注册。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要对其做出综合评价,并负责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考评表”,此表与个人总结一起由团委存入团员个人档案。

  四、表彰处理阶段

  “表彰”是指通过评议要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为广大团员树立榜样,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处理”是指把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合起来,对经民主评议,确认为暂不合格的团员,给予暂缓团籍注册的处理。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给予除名或开除团籍的处理。

篇3:职业学院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工作条例

  职业学院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工作条例

  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广大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提高广大团员的基本素质,加强团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的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条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主要是对照团章规定的团员的各项义务,对高校团员必须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模范带头作用和团员的品学状况进行自查互评,在此基础上进行年度团籍注册。

  第二条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的具体内容:

  1、能否深入学习贯彻*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能否自觉加强共青团的理论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保持一致。

  2、能否积极响应各级团组织的号召,投身到美化校园、建设校园的各项活动中去,能否以实际行动参与校风、学风的建设,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3、能否履行共青团的各项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能否自觉参加团支部的各项活动,支持团支部搞好自身建设,积极缴纳团费。

  第三条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作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决不允许敷衍塞责、走过场,各团支部在进行评议时,应按教育部评议内容严格要求,评议工作以团小组为单位开展,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有记录。

  第四条 教育评议结束后对合格以上的团员及时在团员证上进行团籍注册,对暂缓注册的团员除批评教育外,给予相应的团纪处分。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团支部复核审定,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校团委。

  第五条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时间安排:原则上毕业班级安排在每年的四月份,其它班级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份。具体时间段由团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为进一步保证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实效,各团支部在实施过程中应安排团员、团干进行《团章》、*理论、“z”、“z”和当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并结合团的组织生活、团日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参观考察、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对团员、团干进行教育,使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下去。

  第七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八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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