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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华电脑学院学生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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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新华电脑学院

  学生会管理方案

  策划人:09届学生会主席

  王坤

  时间:20**年12月2日

  星期四

  一、成员制度

  1、凡学生会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及格现象发生(两次考试不过的,写一份一千字的检讨书交到主席手里)。

  2、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

  3、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和学生会主席团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组织各类学生活动。

  4、学生会新成员在满足以上学习、思想、工作条件下由学生会通过纳新或竞聘产生。

  5、学生会各级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考核,不及格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二、例会制度

  例会对于保证各部门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院干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个星期一的中午12:30),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各成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办公室负责点名并进行会议记录。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周开展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由办公室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督察部派一名成员作纪律观察员,监督记录。

  (4)例会时,各部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所有学生会成员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5)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佩带工作证.(开会全部要着正装参加).

  (6)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及卫生,并在会议后予以打扫.

  三、监督和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名加入学生会的人员,均为其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院各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督察部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由督察部负责实施。

  具体如下:

  1)学校的每次活动,办公室将派出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载,活动或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载,并向主席团上交活动总结,否则主席团不予承认此次活动,也不予加分。

  2)办公室设专人对各次的活动纪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部门工作情况和优秀成员作重要参考。

  (3)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果在一个学期内没有独立组织并策划成功活动者将予以批评,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身体力行,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部门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量化的管理标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由于各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故本制度由实施各部门灵活掌握。

  (1)惩处制度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分钟扣0.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扣1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2)无故缺席者写一份两千字的检讨或者到操场走正步家口号。

  3)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相关负责人扣1分。

  4)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5)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影响学生会形象者扣2分。

  (2)奖励规定

  1)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1分。

  2)按时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加1分。

  3)超额提前完成工作者,加0.5分。

  4)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者,加0.5分

  五、学生会经费管理

  1、学生会因工作所需的经费问题。必须先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批准后方可向学校申请。

  2、学生会因工作所需报销的发票,

  必须详细写明支出情况,帐目不清时由经手人负责。

  3、学生会物品均由学生会主席负责保管,并记录详细借入与借出情况,物品丢失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办公室。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如迟交,将扣除部长基本分2分,其他成员扣1分;缺交,部长扣4分,其他成员扣2分。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七、干部聘用制度

  1、各部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安排或者由本部成员推荐自己或者本部成员。

  2、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

  3、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4、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5、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6、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7、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按学校找生。

  8、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八、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申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申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自动退出学生会(有其原因的适量处理)。

  九、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到操场走正步两圈,缺席写一份两千字的检讨。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学生会成员身份,不佩带扣除0、5分/次。

  十、申请制度

  学生会各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部内成员向副部长申请,副部长向部长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动开展。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负责与解释,主席团一概不予解释。

  十一、投递箱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生会与各有关部门和同学们的联系,及时收集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学生会在办公室门口设立“学生会信箱”,各有关部门,各班级或同学上交或领取材料时,可利用信箱。

  十二、办公室纪律

  星期一到星期五所有学生会成员学生会网线查资料可以用,聊天的看电影的只要逮住,写一份两千字的检讨,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七点半开门锁门时间是九点,中午时十一点开门,下午是两点锁门,开门时间是四点开门;晚上十点以后学生会不准在有人在;在学生会不准吃东西:

  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

  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3、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一人独自办公;

  4、值班室卫生由各部轮流打扫,未打扫的部门,扣部门考核分1-5分。

  十三、其他

  1、经过讨论后的工作计划或立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会成员报主席团酌情处理

  策划人:王坤

  时间:20**-12-2

篇2:某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学院团委学生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学会”)的管理,加强团学会组织自身建设,体现团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团学会全体成员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全心为大家服务。

  第三条:团学会工作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全院学生,做到一切活动都始终代表全院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团学会应该发挥好社会职能,带领青少年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并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第五条:团学会的组织管理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决定权、建议权。但团学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和危害社会的事。

  第六条:学院对团学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团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团学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为完成一些共同或相似的任务,也可以在各自独立办事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第二章 团学代表大会

  第七条:团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团学代表大会,拥有最高的行政管理权、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处分权。

  第八条:团学代表大会由学生代表组成。团学代表由各班组织学生选举产生,每班按照班级人数25%。

  第九条:团学代表、团学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竞选学生代表: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4、自身修养好,言行一致,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6、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

  7、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

  8、善于联系同学,发挥桥梁作用。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的选用要坚持学生干部选拔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选拔能胜任工作、发挥专长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团学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所属主席团成员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

  第十三条:团学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第十四条:各部部长需要有属于本部的工作记录本,在每次工作结束后需要认真进行记录并要在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团学会例会前,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团学办公室处,每学期团学会例会倒数第二周时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同样交于团学办公室存档。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在递交工作总结时同时递交;

  第十六条:团学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团学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还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团学会成员如有假借团学会名义谋取私利,损坏团学会声誉的,该成员与所属部部长将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凡团学会举办、承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团学会主席团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团学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办公室或主席团,提出加开会议申请以商议次方案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第二十条:对不服从调配、未www.pmceo.com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团学会干部,经团学会例会审议,并报学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批准,分别给予团学会内部通报批评史、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团学会所有成员商议会议,给予除名并由团支部宣布对其的除名决定。

  第四章 活动开展申报制

  第二十一条:团学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十二条: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必须向主席团申请,递交活动计划书。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或成员;

  第二十三条: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团委;

  第二十四条: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第二十五条:团学会建有再申制度,但再申计划必须在原申请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完善、改进;

  第二十六条:团学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给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商学院团学会全体成员都有参加例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例会每周一次,一般于周二下午6点准时在学院会议室召开。由于特殊情况要另行召开的必须经过主席团的批准。例会时间,地点有变动由主席团或组织部临时通知。部门会议根据自身情况定时召开。

  第三十条:例会上主席团须向团学会全体成员传达校团委、校团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的各种会议精神;各部部长须向主席团汇报近期工作总结及短期工作计划。

  第三十一条:无特殊情况,各级会议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如有事不能到会,须事先向辅导员或主席团请假,有必要时找相应人员代为出席。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

  第三十二条:团学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请假;迟到三次,记为一次缺席。凡请假两次记为一次缺席(除特殊情况外,事后所补假条,视为无效)。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缺席两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期末不给予评优资格认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组织部将上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考勤由组织部负责记录,并定期统计、公布,作为每学期末评估各部、各成员成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会议记录由学习部负责。

  第三十五条:与会者必须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章,若有违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奖励管理

  第三十六条:对团学会干部表现突出者按情况给予奖励:口头表扬、例会表扬、证书表扬、优先评优机会、优先提干机会。

  第三十七条:对团学会干部违反团学会议会(活动)纪律者,团学会按情况给予处分。

  1、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团学会内部通报。

  2、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三次者,给予留会查看并在团学会内部做检讨。

  3、无故缺席团学会各级会议(活动)累积四次以及以上者,在经过团学会与指导教师商议后对其自动除名,并于团支部宣布对其除名决定。

  4、迟教或缺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批评或警告;

  第三十八条:自高自大,我行我素,无法与其他成员配合工作者;破坏团学会内部团结,故意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者;借团学会名义,从事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损坏团学会名誉者;违反校规校纪者,团学会给予除名,并在大会上通报。

  第七章 团学干部招聘、培训、提升制度

  详情参照《商学院团学会干部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章 考核制度

  第三十九条:实行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全体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各项综合能力,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发挥学生干部管理、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十条:考核对象为团学会全体成员(包括全体委员及各部干事)

  第四十一条:考核方式

  由平时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是通过与学生干部谈话,听取思想、工作汇报、检查工作情况,听取老师、同学的反映。全面对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并作为月考核的基础。

  (二)月考核:

  月考核主要通过干部月个人鉴定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价该干部工作情况。月末各部将考核结果及个人鉴定表交至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逾期未交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主要是根据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月考核结果、学期个人鉴定、民主测评来评定。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由各部门的干事填写测评表,对学生干部的德、识、能、勤、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结合月考核对学生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定,并依据考核成绩将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予以相应程度的奖惩。

  第四十一条:具体各项考核标准以《学生干部考核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考核办法:

  1、团学会委员考核由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团委审核。

  2、各部干事考核由所在部门委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主席团审核。

  3、根据考核成绩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会干事,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个别工作犯有错误,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干部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

  第九章 部门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商学院学生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共青团工作,履行好团委工作职责,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建设,坚持团学不分家,现以主席团为首的九个部门分别是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宿管纪律部、体育部、文艺部、素拓部和社会实践部,共四十多名团学干部组成,各部并严格按照《商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职责》运行。

  第十章 社团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商学院下辖社团包括助困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舞蹈协会、礼仪协会、“三棵树”文学社、天方夜谭营销协会等,所有协会均需参加商学院团学会每周二定期举行的团学例会,迟到、缺席者都按商学院会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考核,团学会根据《ZZ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组织监督各协会开展活动,并对各协会进行考评。

篇3:七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赣州七中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提高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实践“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七中师生”的宗旨,特制定本干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与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处处为学校的利益着想;

  四、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倾听广大同学对工作的合理建议及意见,并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五、有“服务七中师生”的强烈意识,不允许有任何脱离或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有强烈的责任心与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各项相关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以一个学生干部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要兼顾好学生会的工作与学业的关系,主动更关心与帮助成绩落后的同学,力争无补考现象出现。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推荐、自荐及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的,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应聘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自动辞退处理:

  一、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

  二、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无故缺席5次(含5次)以上者;

  三、一学期在各类会议、活动中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者;

  四、违反各类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缺乏团队合作意识,破坏团队合作,致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六、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第六条有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者,作免职处理:

  一、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不团结、不合作,使学生会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四、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职仍不能胜任者;

  六、从事与学生会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学生会声誉者;

  七、其余违反《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赣七中北区团委

  赣七中学生会

  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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