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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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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阅读各种电子读物的专用阅览室。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可实现网上阅览电子图书、观看光盘出版物、各种应用软件使用和培训等。为更好发挥电子阅览室功能,服务辖区广大群众及青少年,特制定本办法。

  1.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

  2.为保证多媒体计算机网络安全,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一律视为对网络的攻击。对网络的任何非法使用,将根据情节以及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

  3.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光盘、U盘等。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和计算机。

  6.任何时间,均禁止在计算机上玩任何游戏。

  7.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安装任何软件。

  ④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

  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8.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9.本阅览室为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对辖区群众及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10.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

  开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节假日、寒暑假全天开放

篇2: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篇3:某电器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

  电器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

  一、公司阅览室设有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登记。

  二、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著作名称等必要的项目。

  三、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四、必须经常整理图书管理帐卡,把已不存在的或被清理掉的图书在帐卡中除名。

  五、需购买图书应由管理员制定购书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购进。

  六、对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必须致谢,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七、图书原则上只借给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借出的图书不得转借第三者。

  八、借阅图书期原则上为一个月,对超过期限者进行催促,令其归还。

  九、超过借阅归还期限并经再三催促依然不还者、丢失和被盗者,按图书购入价格索赔。

  执行部门: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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