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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中图书馆和阅览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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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中图书馆和阅览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 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 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 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篇2: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篇3:某电器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

  电器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

  一、公司阅览室设有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登记。

  二、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著作名称等必要的项目。

  三、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四、必须经常整理图书管理帐卡,把已不存在的或被清理掉的图书在帐卡中除名。

  五、需购买图书应由管理员制定购书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购进。

  六、对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必须致谢,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七、图书原则上只借给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借出的图书不得转借第三者。

  八、借阅图书期原则上为一个月,对超过期限者进行催促,令其归还。

  九、超过借阅归还期限并经再三催促依然不还者、丢失和被盗者,按图书购入价格索赔。

  执行部门: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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