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生产科业务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机器、工具),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空间上能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业务部于下年度开始前三个月,提出年度销售计划,生产科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出年度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要、人力、设备负荷等拟定计划。
第三条
依据年生产计划、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量(成品、半成品)拟订月生产计划。
第四条
生产管理单位于接到业务部开出的制造通知单时应:
(一)安排生产进度预定表。
(二)计算所需的主副料(何时再需要),在购备时间之前,通知存量管理单位安排原料。
(三)将外协加工计划通知给外协管理单位,以便先寻求适当的外协厂商。
第五条
生产管理单位,依据月生产计划、制造通知单、制造变更通知单、实际的生产进度以及现有人力、设备资料于每旬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十天内的生产进度表。
第六条
依预定和实际的生产进度,发出工作命令(发出前要确知物料情况)和发料单。
(一)工作命令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同时要附工作程序图、操作标准、检查标准等),一联通知质量管理单位。
(二)发料单,一联给现场制造各科组,一联通知库管单位备料。
(三)要在开工三天之前发出工作命令和发料单,但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七条
由现场制造各科组每日报来日报表,了解实际的生产进度,且要实地追查、督促。
第八条
现场制造各科组,无法按照进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难时(机器、模具损坏、停电等),应尽快将原因通知生产管理单位,予以调整工作。
第九条
当制造完工后,将工作命令详细填写在有关栏目处,送回生产管理单位销令。
第十条
于每批产品(订单)完工后,要将有关资料,如生产日报表、工作命令、发料单、外协加工等资料汇总,并对实际生产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还需汇总成本分析、产能资料等,所有资料要建档备查,以利作业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管理单位要经常地与业务部、存量管理单位、外协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单位、技术单位以及现场制造各科组保持密切的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要能弹性地应变。
第十二条
外协管理,在管理外协加工以及外协制造的半成品或零件时,应适时适量地配合生产进度。
第十三条
外协管理单位负责外协加工、外协制造的作业。选择外协厂商应依据下列资料:
(一)生产管理单位发出的外协计划(工程详细内容、质量要求、时限、数量)或外协申请单。
(二)协作厂商及厂商资料调查表。
(三)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供料报废率的决定。
(四)预估价格及付款条件。
第十四条
选择好适当的外协厂商,要督促、确实了解厂商的进度以及质量。
第十五条
若外协厂商为第一次承制此项外协,则必须要求其先试制,取回样品,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判定合格后,才能通知其正式承制或加工。
第十六条
确实管理本公司供料数量及承制或加工后送回本公司的半成品或零件、下脚料、废料等的详细数量及重量。
第十七条
对外协厂商交来货品的质量、交货期、价格以及内部的管理状况要做审核。
第十八条
若有模具(设备)存放于外协厂商之处,要确实管理,检查其对模具(设备)使用保养的情况。
第十九条
本公司于外协验收、生产装配或再加工时,对外协质量的抱怨以及对外协厂商的审核结果,除了要存档外,应转告外协厂商。
第二十条
外协除了口头方式信用约定,最好要能订立合同或简明的外协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奖励条款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
对于考核成绩好的优良外协厂商,建议公司给予其较优惠的条件及分配较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配合质量管理单位,做好外协质量管理稽核工作,管理外协厂商承制货品的质量,并协助辅导厂商作好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安排外协业务,必须要有弹性应变的能力,并要经常地与生产管理单位和外协厂商密切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有困难要立即解决,并防止再发。
第二十四条
外协完工后要作成本分析(工时、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判定外协是否有利及判定此外协厂商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
所有的资料必须建档备查,以利作业。
第二十六条
有关外协之未详尽事宜详见外协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呈阅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2:物业公司经营业务费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经营业务费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使经营业务费的支出真正达到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目的;根据"小额、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经营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招待费,另一部分为业务费用。本公司仅指招待费用,招待费用是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用餐费用和用餐费用以外的其它应酬费用,其它应酬费用主要包括:礼品费用、陪客娱乐、旅游等费用。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按年度预算确定,日常由总经理控制。
第三条 经营业务费的列支内容:公司的经营业务费不得以"活动费"、"会务费"、"礼品"、"培训费"等方式开具发票,而因按消费的类别予以明细反映,如:用餐费、场地费、资料费、授课费、门票等。礼品的领用必须写明物品名称,附上清单,以利于经营业务费的归集和分类核算。
第四条 经营业务费的核算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生的经营业务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交际应酬费项目中,但必须登记备查帐,明确交际应酬费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经营业务费报销和控制办法:公司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综合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者批准后方可报销,一次性支出超过1000元的,出差在外需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需在发生前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销时应附上申请批准依据,支出的报销,均以签字有效。超过标准额度的支出须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有抵触的同时废止。
篇3:高中教师业务档案暂行规定
高级中学教师业务档案暂行规定
第一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是贯彻党的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完善教学档案的重要措施。它必将成为推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早出人才、出好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等材料,其范围如下:
1.《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登记表》。
2.教师在校、市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原件或复印件,论着、译着、编著(实物)、手稿等(包括建档前)。
3、教师在市以上专业会议、教研会上的发言材料(讲稿、录音、录像、照片)。
4.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的奖状、奖品、奖章证书(或这些实物的照片)及教师本人自愿委托学校保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复制品)等。
5.教师的教学经验、公开课教案、教具图纸、自编教材,及有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等。
6.教师教学大事年表、传记、教学日记等。
第三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以教师为主体,由教师本人、校长、教导主任和专业档案人员共同负责收集、鉴定、整理、登记、归档,共同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条教师有权利用本人教学业务档案进行复制、统计、编纂文选文集,总结教学经验。教师编纂的出版物的版权属个人所有。
第五条学校可以利用教师业务档案材料进行汇总、统计、组织交流,编印教学经验材
料,以改进学校教学管理、教研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对经过实践证明确有创新,并为大家承认的教学著作、研究成果、教材教具,根据学校的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优秀成果,向上级推荐,申报科技成果奖。
第七条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是教师、学校共同财富,应和学校其他档案同样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丢失,不准抽换修改。
第八条教师调动工作,其教师业务档案随本人转入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