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签字)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
篇3:丽港商业城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丽港商业城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第1条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联络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丙方:广州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
注册地址:广州市****
联络人: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丙方向甲方所开发的“****”项目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2条 定义
1. “甲方”指委托方,即:______
2. “乙方”指受托方,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丙方”指受托方,即:广州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4. “物业”指由甲方在**市开发的“***”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5.“交付使用日”指甲方与物业购买方共同签署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物业交付的时间。
6.“后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指根据本合约有关条款的内容,在本合约期限内,并且在物业交付购买方使用日以后,乙方及丙方为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7.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指甲方就乙方和丙方根据本合约提供的服务,依据本合约的约定应向乙方及丙方支付的费用。
第3条 甲方之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约之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及丙方作为本合约定义之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在本合约期内,为保障乙方及丙方有效地开展物业顾问工作,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为:
1.合约期内,甲方有权就本物业使用乙方和丙方的公司标牌及旗帜;若本合约中途被撤消或终止,此项权利同时撤消。否则,乙方保留以法律手段向甲方追讨损失。
2.应在物业交付使用日三个月内,成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负责本物业正常物业管理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如甲方参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时,乙、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成本投入,向甲方提出可行方案由甲方实施,由甲方负责本物业的设备设施等硬件及公共环境等条件符合评比标准,如有不达标的项目,甲方须在限期内负责整改并承担整改相应费用。
4. 须在签约后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及丙方进行沟通,若此人发生人事变动,或联络方式变更,均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其联系方式或变更联系人。
5. 依据销售时约定的交铺标准及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铺位;且需完好保存物业的报批件、建筑及设备等方面的各种图纸、文件及资料,并在交付使用日前的两个月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
6. 须依据本合约规定按时向乙方及丙方支付顾问酬金,并由丙方开具收费发票。
7. 在合约期内应对乙方及丙方的顾问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与配合,以保证乙方及丙方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乙方及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
8. 甲方应给予乙方及丙方顾问人员以下几方面之权力,以确保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物业管理建议权;
财务管理建议权;
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之人事建议权。
9. 甲方须及时提供有利于乙方及丙方工作之有关本物业之资料,及时向乙方及丙方通报工程进度,并负责本物业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第4条 乙方之权利、义务
根据本合约之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聘用,负责为甲方提供并履行本合约确认的物业之物业管理顾问工作,在合约期内,乙方应:
1. 乙方须严格履行本合约的相关条款,尽职尽责完成本合约规定之顾问工作内容。
( 详见:本合约第5条之第5项 )
2.监督丙方工作,保证丙方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内与甲方约定之工作。
3.同意甲方使用乙方的公司标志,并同意由丙方代收取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4.合约期内,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执行代表,按合约规定履行乙方及丙方的责任及义务。
第5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丙方应根据本物业实际需要或经甲方及甲方物业公司书面要求,派遣顾问人员定期到本物业现场进行实地指导工作,并参与及协助甲方解决物业管理筹建与经营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2. 丙方要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工作监督,对于甲方因未及时采纳或拒绝丙方提出的各种正式书面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和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充分考虑。
3. 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有权随时检查甲方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并应该及时以各种明确的表述方式要求甲方纠正。
4. 丙方须于合约期结束前,作好与甲方的工作交接,以确保合约结束时本物业的管理工作仍能正常运行。
5. 为甲方提供阶段性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包括:
一、物业管理筹备阶段顾问服务内容
5.1 物业管理销售配合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
对甲方的销售和招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
协助甲方招聘示范单位及销售部保安员、清洁工、服务员等人员;
对售楼部的装饰布置及周边环境提供书面顾问建议;
协助甲方确定保安员、清洁工、服务员的制服样式;
对保安员、清洁工、服务员等进行培训;
展销会期间派员到现场进行有关物业管理知识的解答;
在销售活动前或期间协助提供工作安排的建议及现场协助工作;
编制《管理公约》、《商户手册》、《装修手册》等管理文件,此文件在签署房屋买卖合约后交予业主,增加业主对甲方的信心。其中《管理公约》需在甲方指定的法律顾问审核确认以后,方可使用于业主。
5.2 物业管理筹备服务
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所需的各类文件、管理规章制度、表式等;
拟定招聘程序及招聘要求,协助建立合适之管理组织;
协助进行物业管理办公室的选址及装修;
建立员工的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及权能;
协助定制相关之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及奖惩制度,以协助推动员工之工作积极性;
提供岗前培训,使各岗位管理人员认识有关日常运作,并提高服务意识;
根据需要,协助甲方进行清洁、绿化、保险、以及部分工程维护保养外判商的招投标工作;
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筹备的前期采购工作,包括提供保安、工程等所需工具、物料、用具的购置建议;
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的验收移交。
5.3 财务服务
协助甲方编制首年财务预算及开办费预算;
开设物业管理专用银行帐户;
协助编制各项财务制度,如:请款程序、低值易耗品摊支、折旧及零用现金、凭证记帐制度及应收未收帐管理制度等。
二、后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
5.4 物业管理方面
协助甲方推行现存或修订后的管理文件,针对实际情况或客户提出合理要求面作出修订、完善;
协助甲方开展二次装修管理;
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交检定报告,并由派员到现场检定有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供纠正及预防措施;
每月定期协助甲方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审;
综合各部门检定结果与甲方召开总结会议,定期(每月)与甲方开会,检讨日常工作及提供整改建议,共同解决存在之问题;
推行车库维护的计划,设计及合理安排车库照明开放时间,以减少能源费;
协助甲方进行客户回访工作,了解客户所需,改善服务质量;
协助制定完整物业管理紧急处理程序。
5.5 财务管理方面
协助甲方按既定的财务计划,执行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每年十月份前,协助甲方编制下一年度管理公司营运的财务预算;
协助向物价局申报物价,编制申报物价报告及预算,争取理想收费。
5.6 人事管理方面
定期为员工安排专业知识及岗位职责培训,使员工不断更新管理技能及物业法规的知识,并促成其取得有关上岗的资格;
协助甲方明确岗位职责,执行员工评审制度及汇报责任;
协助进行招聘员工工作,以弥补自然流失的员工,并制定标准试题或现场面试的程序等;
安排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及素质教育,特别要加强服务意识及法制教育,协助定期举办防火演习;
5.7 工程支持方面
协助执行已制定的修缮计划,并定期检查,以确保机电及物业结构,在任何时间均以最佳状态运作;
协助对机电及设备的使用维护手册,严格执行其中内容,并使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程序及设备的运作;
听取客户的意见,检讨楼宇之设计和设施的营运,并提出改善意见,以求物业达至高水平之物业管理要求。
三、顾问工作方式
物业验收移交阶段,丙方将派遣最少一位驻场人员协助解决物管上的问题,经理级管理人员每月赴物业现场不少于四次,与甲方共同处理物管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如甲方有需要,则丙方需到现场配合甲方工作,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应甲方之需求根据顾问工作内容开展工作。本合约正式生效后,丙方派遣高级物业经理负责驻场,并协助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6条 顾问期限 (丙方派驻人员清单详见:附件)
1.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2. 如甲方在本合约期限结束后,有意继续聘请物业管理顾问单位,则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可以优先考虑乙方及丙方。
3. 合约期满前两个月,如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可再续约,续约期另行商定。如三方在合约届满前未能达成一致续约协议,及三方并未违反此合约内有关条款,此合约将于合约期的最后一天自然终止。
第7条 顾问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为:每月RMB: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
q 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的支付方式为:在签约后十五天内,甲方预付相当于二个月之顾问酬金给予丙方。(即:______元整)。以后逐月并在每月30号前向丙方支付酬金。
2. 如在乙方及丙方负责管理物业期间内,使物业获得优秀称号或有关ISO9002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等称号,则甲方将承诺适当的奖励。
3. 如甲方未能按时缴付该酬金,丙方将保留权利在应缴费用拖欠达三十日后暂停本合约内乙方及丙方之职责及服务,直至有关欠款及滞纳金(每日千分之二,2‰)由甲方缴清为止。
4. 合约期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聘请乙方及丙方,乙方及丙方的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约定为:每月RMB: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8条 终止合约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则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方应本着公平、客观之原则协商处理。
2.乙方及丙方未能按与甲方约定之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或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服务水平仍未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提前15天通知丙方终止本合约。
第9条 合约修改及变更
本合约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三方可对本合约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0条 不可抗力
非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过错,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下,使甲、乙、丙方均不能执行本合约下的义务,三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 责任与权利
三方特此声明,乙方及丙方在行使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履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及
赋予乙方及丙方之权力时,如乙方及丙方在履行职责时并未违反任何法律及本合约的规定,甲方应保证乙方及丙方免受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或其他形式的追究。如因乙方及丙方违约或在顾问期间作出未经甲方认可的工作对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时,甲方保留向乙、丙方追讨损失和由乙、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要求后开始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起诉。
2. 败诉方须负责有关之诉讼及法律费。
第13条 标志所有权
1. 本合约期限内,甲方将有权使用乙、丙方公司的有关名称、商标、服务标志、版权等,但仅限于与本物业相关的方面,包括广告资料。由甲方印制的广告资料自签约日起可使用一年时间。
2. 在本合约期限内,如乙方公司发生股权转变、合并或改组等情况,乙方将保证甲方根据本合约有关条款合法使用乙方新的有关名称、商标、服务标志、版权等。
第14条 适用法律
本合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5条 文字及其他
1. 本合约用中文书写。
2. 合约中任何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并以信件或传真形式发出。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则在对方电话确认后,视为有效送达。
3.本合约首页三方的地址、传真号码如有任何改变,须在改变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有关之改变。
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盖公司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生效。本合约壹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丙方:
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