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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企业总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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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企业总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制度

TS企业总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合理使用公司通讯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通讯工具是指电话、手机、传真机。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通讯工具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行政部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部配合行政部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配置

  1、通讯工具(手机除外)由行政部统一购配,任何部门或个人领用须登记《通讯工具领用表》。

  2、配备电话一部、电脑一台,公司领导配备电话两部。

  3、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可申请配置一部传真机。

  4、视工作需要,为职员配备其它通讯工具。

  二、使用管理

  1、为部门配置的通讯工具,由该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2、由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日常维护,到期归还。

  3、下班后传真机应设置自动接收状态。

  4、除在家里能接电话以外,手机应该保持开机状态,对公司的电话有呼必应;

  5、未经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门、职员均不得擅自移动、增装或拆除通讯设备。

  6、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如有损坏,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

  7、所有员禁止使用手机彩铃。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8、禁止打私人电话,违者每次罚款 元。

  9、接听电话时,尽量放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其他人也应避免在其身旁说话,打扰接听电话人的接听效果。

  三、费用管理

  1、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长途电话的使用,个人应自觉遵守使用制度,节约通讯费用开支。通讯费实行《核定包干、统缴清扣、超支不补、年终汇算》办法。

  2、每人每月手机、电话包干费用如下表。

  (1)手机包干标准:

  部门 姓名 金额 部门 姓名 金额 部门 姓名 金额

  董事长 * 审计部 * 信息部 *

  董事长 * 审计部 *

  审计部 *

  审计部 *

  人事部 * 行政部 *

  (2)话费包干标准:

  姓名 电话 金额 姓名 电话 金额 姓名 电话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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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关于严明在通讯工具上发布信息的要求和规定

  Z建(党)[20**]2号《关于严明在通讯工具上发布信息的要求和规定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格正风肃纪,树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员工利用微信群、QQ群、短信、邮箱、网络、微博、论坛、公众号等通讯工具发布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特作如下要求和规定:

  1.严禁发布和转发涉及党和国家及军队机密的信息。

  2.严禁发布和转发有损党和国家、军队、政府、公司形象的信息。

  3.严禁发布和转发不良传言、谣言和不实的虚假消息。

  4.严禁发布和转发淫秽、低级趣味、迷信等信息和资料。

  5.要提高警惕,不被国内外敌对组织和个人、**主义组织和个人、分离和恐怖组织和个人、*组织和个人等的利用。

  请将文件精神贯彻到全体党员和员工,并要求切实加以遵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从发文之日起,如有上述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公司将作出严肃处理。

  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

篇3: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通讯工具管理,使通讯工具的配置、使用和管理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通讯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通讯工具的种类和配置范围

  第四条 通讯工具的种类:

  (一)固定电话

  1、单位直线电话

  2、单位分机电话

  3、住宅电话

  (二)传真机

  (三)移动电话

  第五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范围

  (一)单位直线电话: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二)单位分机电话:全体员工;

  (三)住宅电话: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配置的,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四)传真机:经批准的部门和机构

  (五)移动电话: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共他人员鼓励配置,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三章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和标准

  第六条 通讯工具的配置程序

  (一)单位直线电话:

  1、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办理申请安装手续。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电信部门申请拆、移。

  (二)单位分机电话

  1、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安装完成。

  2、拆、移电话也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当天拆、移完成。

  (三)住宅电话

  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或其他经批准的人员需要安装(拆、移)住宅电话,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传真机

  由所需部门或机构提出配置申请,经分管综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使用部门或机构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五)移动电话

  可配置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综合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自行购买,费用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统一报销,使用人需在《通讯工具领用登记册》上签收。

  第四章 报销标准

  第七条通讯工具的报销标准

  (一)电话机、传真机购置费: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并全额报销。

  (二)手机购置费:

  l、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最高限额3000元;

  2、其他人员报销50%,最高限额1500元。

  第五章 通讯工具的费用管理

  第八条 通讯话费的报销标准

  (一)单位电话:全额报销

  (二)住宅电话:全额报销

  (三)移动电话话费:

  l、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全额报销;

  2、副总经理最高限额600元/月;

  3、总经理助理最高限额500元/月;

  4、部门经理最高限额350元/月;

  5、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最高限额250元/月;

  6、部门主管最高限额l 70元/月;

  7、部门主管以下员工最高限额1 30元/月。

  第九条 超出报销限额的移动电话话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前期、销售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移动电话话费超出报销限额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其规定报销限额上浮50%的范围内酌情审批。

  第十条 通讯话费的交缴

  (一)固定电话话费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话费由公司通过银行托收方式支付。

  (二)移动电话话费:

  l、不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后勤管理人员填写费用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交缴或银行托收,超额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除。

  2、使用缴费卡的移动电话话费,由使用人先行支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人员根据报销标准凭发票统一报销,超额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第十一条 通讯话费的登记

  (一)固定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在电话话费登记本上登记。如有疑问,可去电信部门帐务中心查询。

  (二)移动电话话费每月由综合管理部按实际报销金额在移动电话话费交缴登记本上登记备查。

  第六章 通讯工具的使用

  第十二条 单位固定电话开通国际或国内直拨功能,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单位固定电话机的国内直拨功能平时应锁定,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 具有国际直拨功能的单位固定电话机须从严控制,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擅自开通。确因工作需要的,开通后应加强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私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固定电话应长话短说,简明扼要。

  第十六条 禁止使用单位固定电话拨打声讯台,一经发现,处以通讯话费5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传真机的使用规定与固定电话机相同。

  第十八条 使用人应爱护单位的电话设施,保持电话机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 报销话费的手机一般均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工作联系。

  第二十条 电话机和传真机发生故障,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一条新增员工手机需入虚拟网的,每月25日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移动电话的折旧年限为3年。员工离开单位时,折旧年限已满3年的,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折旧年限未满3年的,须按折旧比例计交使用。剩余年限的费用后,通讯工具归使用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移动电话机遗失的,由使用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地产公司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通讯设备的统一管理,减少通讯费用开支,公司对办公电话、传呼机、手提电话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1、员工使用办公电话时本着"办公不办私"的原则,但确有急事时,必须简明扼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2、员工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办理私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3、公司办公电话不得用来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一旦发现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处理。

  4、各部门电话费用计入各使用部门办公费;营销部通话费,计入销售费用。

  二、移动电话

  1、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通话费实报实销,由财务部代缴;

  2、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公司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电话,一律自费购买,并且不报销通话费(月薪中包括通讯费用)。

  三、传呼机

  1、员工因工作需要配备传呼机时,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购置。

  2、按规定配备的传呼机服务费由公司交费,每年一次。

  3、在离开公司时须交回传呼机,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4、由公司交纳服务费的,个人购置的传呼机,在本人调离公司时须退回传呼机服务费的余额。

  四、通讯费用管理及台帐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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