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厂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汽车驾驶员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机动翻斗车驾驶员
1.严格按照额定装载量装载,严禁超载行驶,翻斗车只能装运沙石,泥土,砖头并不得超出斗边。
2.翻斗车的驾驶员坐旁设座位者只承一人,驾驶员应向其交待安全事项,其他部位严禁乘人。
3.行车无灯光设施,不准在晚上开动,“三照”不全不准开上国家公路。
4.在坡坎、岩边倾卸货物时,应先设保险枕,并应慢速靠近,严防滑跑翻车。
叉车驾驶员
1.又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lO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5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和呜喇叭,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2.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
3.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肇事。
4.在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电瓶叉车除驾驶员外,不许其他人乘车。
铲车驾驶员
1.经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准单独操作。
2.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不得大于0.5m,吊杆必须
向后倾斜10~15°。
3.当铲车的铲斗往汽车上卸物件时,必须将铲斗上升到距车箱0.7m,然后缓慢移动,并将大架向前倾斜3°,才可卸
物件。
4.禁止铲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铲齿拨移物件。
5.工怍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的地点,熄灭发动机,将铲斗放下,切断发动机电源,电瓶铲车必须拉掉电闸。
6.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钦食闲谈。
7.出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8.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车辆修理钳工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
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工
1.行车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 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 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 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 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浇注前,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下降速度要缓慢,防止钢(铁),水震动飞溅灼伤。
9.运行时发生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圾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1.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2.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
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⑦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⑨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3.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4.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电动葫芦工
1.凡是在工房内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事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构、限位器及控制控钮,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或采用点动。
手动葫芦工
1.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2.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工作。
3.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要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4.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电动卷扬机操作工
1.操作人员经培训发证后,方准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3.送电前控制器须放在零位,送电时操作人员不许站在开关对面,以防保险丝爆炸伤人,转动时应缓慢启动,不准突然启动。
4.要做到“一勤,二检、三不开“。(一勤是:给卷扬机的各润滑部位要勤注油;二检是:检查齿轮啮合是否正常。检查卷扬机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的钢丝绳,是否垂直于卷筒中心线。三不开是信号不明不开,卷扬机前第一个导向滑轮及快绳附近有人不开,电流超载不开)。
5.操作时,起重钢丝绳不准有打扣或绕圈等现象,不准在卷扬机处于工作状态时注油或进行修理工作。
6.工作时,要经常停车检查各传动部位和摩擦零件的润滑情况,轴瓦温度不得超过60°,严禁载人。
7.卷扬机使用的钢丝蝇与卷筒牢固卡好,钢丝蝇在卷筒上的圈数,除压板固定的圈数外,至少还要留2~3圈。
8.工作时,机身2m范围内不许站人。
9.起吊重物时,应先缓慢吊起,检查网扣及物件捆绑是否牢固,置物下降离地面2~3m时,应停车检查有无障碍,垫板是否垫好,确认无异常后,才能平稳下降。
10.手摇卷扬机的绳索受力时,手不得松开,防止倒转伤人。
11.工作完毕后,电动卷扬机必须把手闸拉掉,电闸木箱应锁好。手摇卷扬机必须把摇把拆掉,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有防晒、防雨设施。
篇2:胶带运输机操作规程(2)
胶带运输机操作规程(二)
1.1检查各部螺丝是否紧固,联轴器是否良好,防护罩是否齐全,润滑油是否足够。
1.2从机头到机尾检查胶带有无撕带、跑偏等情况,接头是否良好,托辊有无掉落和不转等情况。
1.3检查电缆是否悬挂整齐,开关是否正立平稳,电气设备有无失爆现象。
1.4经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合上开关手把。
2.操作方法
2.1开车前应先发信号,然后点动(一开一停)一次,没有问题时才正式开车。
2.2在正常情况下,停车前应将输送机胶带上的煤拉完,避免下次重载起动运输机。
3.运行注意事项
3.1注意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的声音和温度,防止烧电机。
3.2副司机(或维修工)必须来回检查运输机运行情况,发现跑偏、撕带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发出停车信号,进行停车处理。
3.3禁止用胶带运输机运送设备和器材。
3.4禁止在输送带上行人。
3.5下班时必须将输送带上的煤拉完,把机头附近清理干净,开关手把打到零位。
篇3:运输装卸贮存操作规程
运输、装卸与贮存操作规程
运输
1、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许使用三轮车,禁止使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
2、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4、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5、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花爆竹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
装卸
1、装卸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
2、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堆放标准和仓库安全管理要求,装卸运输堆放产品。
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储存
1、入库的烟花爆竹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和重量等。
2、库墙与堆垛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
3、堆垛高度不大于2.5 m。
4、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5、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6、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它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的作业。
7、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8、库房区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泵、消火栓、水池、灭火器材等消防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