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产业投资集团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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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投资集团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企业管理中心 (以下统一简称“产业集团”)的印章管理,明确责任,优化程序,控制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印章是在产业集团出具或管理的文书、凭证等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效力或权威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 公司印章包括正式印章、专用印章、职务私章及代管印章。

  第四条 正式印章,指公司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等印章。专用印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特定用途印章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印章。职务私章,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财务负责人等用于公司公务的签名章或印鉴章。代管印章,指公司代管的下属企业(或清算组)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

  第五条 公司刻制印章应由相关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限定印章名称及使用范围,经总裁批准以后方可刻制。

  第六条 公司印章刻制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落实,刻制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七条 公司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用印事项的管理权限来设定审批人。原则上,公司章及其它各类公司代管印章需经总裁批准后方可用印。董事会章需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监事会章需经监事会决议或监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各职能部门印章或分支机构印章由各部门管理并在职能范围内使用。各专用章根据刻制时设定的专门用途和程序使用。职务私章按照职权或授权管理使用。其它各类公司代管印章根据下属企业(或清算组)与本公司商定的范围管理使用。

  第八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印章的最终批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授权印章管理部门或其他审批人进行审批用印。授权事项需进行备案和公示,形成“用印审批权限表”。被授权部门或人员根据权限表,对用印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后方可用印。

  第九条 公司印章管理模式分为两种类型:审批用印与特殊用印。

  第十条 审批用印须按照审批用印程序办理,经办人须填写“用印审批单”,经审核人(如有)、批准人签署后,方可用印。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认审批人签名后方可用印,否则作为重大违纪受到处分。总裁办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由申请人填写“特殊用印申请单”,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应当天归还,总裁办公室应派员随行监督。

  第十二条 用印事项及审批人授权由各部门或公司代管印章的下属企业(或清算组)提出申请,由总裁办公室汇总,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总裁签署后,形成“用印审批权限表”公示实施。

  第十三条 印章应妥善存放于安全处,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因故不能掌管时,可将印章转交给分管领导指定的代理保管人掌管。代理掌管人必须履行掌管人职责,做好交接记录。保管人员应每月将用印凭证及时归档,分管领导可定期查阅、监督。

  第五章 印章的停用

  第十四条 印章须变更或废止时,经总裁审核后,印章使用部门应将停止使用的印章交由总裁办公室予以封存。使用部门应当对停用的原因、时间等进行说明登记。

  第十五条 除特别需要外,总裁办公室应当将停用印章封存三年后方可最终销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20**年5月26日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篇2:X建设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是企业的象征,它是公司署名,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外发生的一切文书、经济往来都需要盖章,且使用频繁。根据**建[20**]第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一年多来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内部管理,严格加强印章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盖集团公司的印章需要经相关部门会签核准和领导批准;驻外办事处印章由办事处主任全权负责,把关使用;财务专用章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印章,由财务处和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把关使用。

  二、集团公司印章由办公室管理,文书负责。文书因特殊原因请假休息,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代管。领导和文书一般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申请盖章的部门或单位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办公室严格审查盖章的内容,并报主管和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并做好用印的登记工作,对重要内容材料,要复印留存并整理存档。

  四、公司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办事处、项目部印章,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办公室要做好印章的发放登记工作,并及时收回作废印章。项目部印章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原印章交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否则根据公司法,追究其责任。

  1、项目部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需经项目部(办事处)主管部门及经理(主任)审批签字,然后经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同意(部分资料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2、项目部(办事处)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特别是招投标承诺、补充合同条件等,必须经项目部经理或办事处主任签字然后报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审核,经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3、集团公司不直接受理项目部未经其项目部(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资料情况的盖章请求。

  五、上虞本部的印章,由本部办公室按上述办法实施。

  希各分公司、项目部接本通知后,按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年八月十一日

篇3:某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泄密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介绍信等重要印鉴凭证的管理。

  2.2凡属以医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医院公章;

  2.3凡属医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医院公章;

  2.4凡属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合同专用章;

  2.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凭证,使用财务专用章;

  2.6部门(科室)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

  2.7凡属介绍医院员工对外办理重要事项,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内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医院需刻制公章、财务章时,应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送集团董事长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3.1.2医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门(科室)负责人报送总经理(院长)审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选择的材质、形体及规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印章的启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2印章启用前应向集团总部及其它关系单位正式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信息。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医院各类印章均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人事行政部)备案。

  3.3.1.1医院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总经理(院长)的手章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总经理(院长)指定人员保管;

  3.3.1.2.部门(科室)印章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3.5.1.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3.5.1.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5.1.3印章使用损坏;

  3.5.1.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医院公章停用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用印人需填写《用印申请单》(附件4.1),由总经理(院长)或授权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用印登记表》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3.6.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3.6.5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3.7介绍信管理

  3.7.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3.7.2介绍信一般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保管与开具。

  3.7.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重要事宜需报总经理(院长)审批。

  3.7.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4、罚责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

  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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