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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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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办法

  为加强学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学院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的刻制

  学院各类印章的刻制均须由院长批准,由院党政办公室凭学院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刻制手续。

  二、印章的启动

  1、新印章要由院党政办公室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三、印章的保管

  1、学院党政印章、钢印、主要领导人手章由院党政办公室保管;

  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四、印章的使用

  1、经院领导同意签发的,以院党委和院行政名义对外发出重要文件,须加盖院党委印章或行政印章。

  2、部门起草的以学院名义外发的函件,须经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查后方可用印。

  3、院内发文可不必加盖印章。

  4、经常性业务报表等需用院印和院领导印章时,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电话联系后,方可用印。

  5、各种证件、证明需用院印或加盖钢印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6、涉及多个部门对内、对外的材料需用院印时,相关部门应事先协商一致,经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用印。

  7、学院的一般性对外业务,需使用院印时,由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用印。

  8、涉及学院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的用印,必须经院长批准。

  9、重大党务活动的用印,必须经院党委书记批准。

  10、学院公章不能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院长批准,由院党政办公室人员推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11、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公文纸、信纸上盖印。印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

  12、使用学院党政印章,必须进行认真的登记。

篇2:X建设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是企业的象征,它是公司署名,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外发生的一切文书、经济往来都需要盖章,且使用频繁。根据**建[20**]第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一年多来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内部管理,严格加强印章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盖集团公司的印章需要经相关部门会签核准和领导批准;驻外办事处印章由办事处主任全权负责,把关使用;财务专用章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印章,由财务处和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把关使用。

  二、集团公司印章由办公室管理,文书负责。文书因特殊原因请假休息,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代管。领导和文书一般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报请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申请盖章的部门或单位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办公室严格审查盖章的内容,并报主管和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并做好用印的登记工作,对重要内容材料,要复印留存并整理存档。

  四、公司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办事处、项目部印章,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办公室要做好印章的发放登记工作,并及时收回作废印章。项目部印章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原印章交办公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否则根据公司法,追究其责任。

  1、项目部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需经项目部(办事处)主管部门及经理(主任)审批签字,然后经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同意(部分资料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2、项目部(办事处)申请加盖集团公司印章,特别是招投标承诺、补充合同条件等,必须经项目部经理或办事处主任签字然后报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审核,经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3、集团公司不直接受理项目部未经其项目部(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签字的相关资料情况的盖章请求。

  五、上虞本部的印章,由本部办公室按上述办法实施。

  希各分公司、项目部接本通知后,按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年八月十一日

篇3: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3)

  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三)

  1.印章指""的公章和专用章,""公章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授权专人进行保管,专用章由部门经理授权的专人保管。公章和专用章的保管人统一造册登记,于行政办公室备案,保管人的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先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印章保管人必须严守职责,一丝不苟,印章设专柜保管,随用随取,用后即锁,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携离办公室,特殊情况,印章携离办公室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空白纸、信封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公章的使用规定:

  ①非正式的确认、证明、介绍信等函件,由主持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审定,由公章管理售货员盖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绍信等函件需要加盖""公章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总经理不在,可由总经理授权人代签;

  ③对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盖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须由印章保管人进行登记,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凡加盖""公章的发文,行政办公室必须留底存档。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样式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规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启用前,必须留印模以备查,行政办公室根据印章的使用范围向有关单位发出启用通知。

  8.作废的印章要及时上缴,并通知有关部门。公章如有遗失,须立即上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发出遗失和作废声明和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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