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研究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使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培养经费
研究生培养经费是指学校划拨至学院年度财务常规预算并用于研究生培养的专门经费。
1、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比例
研究生培养经费分别由学院和研究生导师按分配比例掌握使用,具体分配比例为:学院20%/(生•年);研究生导师80%/(生•年)。
2、经费使用范围
学院经费:
(1)组织全院性研究生的学术及文体活动;
(2)研究生招生宣传、就业联系与指导;
(3)研究生教育有关会务费、外聘专家讲座咨讯与差旅费等;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审查与答辨、论文进展中期检查等;
(5)研究生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导师经费:
主要用于研究生的课题调研、资料查询、参加学术会议、相关实验研究及差旅费;
(1)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实验费、仪器设备及低值易耗费等;
(2)必要的图书资料购置、资料复印、学位论文印刷与装订、学术论文版面费;
(3)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送审费、答辨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接待费。
二、管理办法
1、研究生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研究生培养的开支,学院按学校为每名研究生下拨经费的60%为研究生建立一经费本,并由导师管理使用;
2、研究生培养费按“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管理,若有节余可到院财务室注销该年级的“研究生经费本”,余款转入下一年级的“研究生经费本”;
3、研究生培养经费购买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属公有财产,不得据为已有,其所有权归学院资料室及实验室,应交资料室与实验室登记后再使用;
4、研究生经费使用报销按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的住宿费应从严控制,不允许报销飞机票、火车软硬卧铺票、出租车票;餐费、门票费及招待费、电话费及其它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
三、有关费用参考标准
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费:校内专家评审100元/篇;校外专家评审200元/篇。
2、硕士论文开题专家审查与答辩费:50元/人。
3、硕士论文答辩费:答辩委员会主席200元/人;答辨委员会委员200元/人;答辨委员会秘书200元/人。
答辨委员会就餐及茶水费:80元/人。
四、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与此文件有冲突之处,依照本规定执行。
篇2:学院后勤管理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管理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经费预算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2、各类费用严格按预算项目开支,没有预算项目的费用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开支。
3、各类经费各科室包干使用,原则上不得超支。若不够则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追加预算。
4、各类经费务必“节约使用,合理使用”。
5、审批程序:科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6、经费日常管理、审批由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
7、经费使用情况在“处务会议”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篇3:体育技术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体育技术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
一、院党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由党委办公室和财务科共同管理,党委办公室根据上年度统计的党员总数,通知财务科做好经费预算。
二、基层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党委办公室统酬安排并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支部活动经费
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经费按在职党员300元/年/人;学生党员100元/年/人;离退休党员100元/年/人安排,用于各党支部开展主题鲜明、思想先进、内容积极的组织活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召开党内研讨、考察和交流活动,开展党日纪念活动,组织其它有政治影响力的纪念活动。
三、全院性大型党组织活动的经费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学院各党支部(总支)提出申请(填报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申报表),经党委办公室审核、登记,党办主任审批,单项经费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将计划(基层组织活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报院党委办公室审批,由党支部书记(总支)或委派宣传委员按财务管理制度领取经费;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活动经费手续,报销时需书面提交活动小结,各党支部活动结束后应在学院网站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应向党员大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学年结束后,党委办公室将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学院党委。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