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学院单位考核的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了鼓励先进、激厉后进,全面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院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创建省内一流的高职学院而奋斗,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对象:全院按机关处室、系部和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各单位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先行写出自评报告,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暂设人事处内)汇集备案。
2、院考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各机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3、教职工代表占30%,原则上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在教代会未正式组建时,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处室、系部的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中民主推荐,党委审定批准产生。
4、机关处室和系部采取交错办法,进行考核。即对机关处室的考核由院领导及各系部主要负责人、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小组成员在听取了被考核单位的自评报告后,进行必要的评议和质疑,然后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时被评单位负责人应回避;对系部的考核,由院领导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和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的办法与上相同。
5、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单位占全院单位总数的20%;单位得分少于60分的定为C级单位。单位考核定级结果与本年度院内津补贴挂钩,定为A级单位的人员按院内岗补和课酬暂行办法上的人均月标准上浮30%计提,定为C级单位的人员同理则按人均月标准下浮30%计提,年底一次性结清。
6、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系部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计 分
好 较好 一般 差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见附件一 20 16 14 10
教学工作 见附件二 40 35 30 25
学生工作 见附件三 30 25 20 15
行政工作 见附件四 10 8 6 5
(2)机关处室考核内容和标准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计 分
好 较好 一般 差
思想政治教育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和提高整体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30 25 20 15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计 分
好 较好 一般 差
工作计划纪律 工作有计划,条理性强,制度健全,职责分明,透明度高,人员工作热情高,出勤率高,文明办公好,工作时间不串岗、闲谈,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能全面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好。 40 35 30 25
团队服务精神 工作中不推诿,团结协作,气氛融洽,凝聚力强,服务基层理念明确,措施到位,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处理好来信来访和临时性交办的工作。 20 18 16 14
廉政、勤政创新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敢于同不良行为和现象作斗争,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改革,不断探索和改进本部门的工作方法,开拓新的领域,安全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好。 10 8 6 4
附件一:
系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测评表
序号 项目及分值 基 本 要 求 操 作 打 分
好 一般 差
1 教职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30分) 遵纪守法,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严于律己,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行动好。 25~30分 20~25分 15~18分
2 廉洁自律、班子队伍建设(20分) 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群众反映好,有制度、有措施,狠抓各类队伍建设。 18~20分 15~18分 10~14分
3 党建、群众工作
(20分) 党员发展有计划,发展工作规范,群众反映好,注意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和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18~20分 15~18分 10~14分
4 政治学习、组织生活(20分) 学习有制度、有计划,讲求实际,组织生活正常,民主意识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作用发挥好。 18~20分 15~18分 10~14分
5 规章制度、纪律
(10分) 各项各类制度健全,工作落实到位,纪律性强,及时处理好突发事件,做好稳定工作。 8~10分 6~8分 5分以下
附件二:
系部教学工作考核指标表
项目 分值 考 核 标 准
教学条件
建设 10 教学大纲(含授课计划)齐全、规范;讲稿和教案齐全、质量好;教具齐全,管理好。(8~10分) 大纲(计划)齐全,较规范;讲稿和教案齐全、质量较好;教具较齐全,保管较好。(6~8分) 大纲(计划)较齐全;一般讲稿和教案较齐全、质量一般;教具不齐,管理一般。(4~6分) 大纲(计划)不齐、不规范;讲稿、教案不齐、质量差;教具很缺乏,管理不到位。(2~4分)
课程建设 10 重点课程计划落实好;合格达标率在90%以上;主编或参编教材2本以上。(8~10分) 重点课程计划落实较好;合格率在80%以上;主编或参编教材1本以上。(6~8分) 计划落实一般;合格率在70%以上,主编或参编教材0.5本以上。(4~6分) 计划不落实;达标合格率在70%以下;无主编或参编教材。(2~4分)
教研室建 设 20 教研室活动每半月一次;人均教改课题和教研论文0.2项(篇)∕人以。(18~20分) 教研室活动每1个月一次;人均教改课题和教研论文0.15项(篇)∕人以上。(16~18分) 教研活动每2个月一次;人均教改课题和教研论文0.1项(篇)∕人以上。(14~16分) 教研活动2个月以上一次;人均教改课题和教研论文0.1项(篇)∕人以下。(12-14分)
教 学管 理 30 调课率为5%以下;教学事故2%以下;教学检查活动经常;学生成绩报送及时、准确。(25~30分) 调课率为5~10%;事故率为3~4%;教学检查较好;学生成绩报送在85%以上。(20~25分) 调课率为10~15%;事故率为5~6%;教学检查一般;学生成绩报送在75%以上。(15~20分) 调课率为15%以上;事故率在6%以上;未进行教学检查,效果差;成绩报送75%以下。(10~15分)
教 学
效 果 10 英语、计算机、专业证通过率在80%以上;参加各类比赛获省(部)级以上奖的;学生反映好在80%以上的。(8~10分) 英语、计算机、专业证通过率在70%以上;参加各类比赛获地(厅)级以上奖的;学生反映好在70%以上的。(6~8分) 英语、计算机、专业证通过率在60%以上;参加各类比赛获学院(行业协会)以上奖的;学生反映好在60%以上的。(4~6分) 英语、计算机、专业证通过率在50%以上;参加各类比赛获系部以上奖的;学生反映好在50%以上的。(2~4分)
实验室建设与管 理 10 实验室开出率在90%以上;实验室有制度,执行好;基地建设稳定、合格;自制或自我投入设备在5万元以上。(8~10分) 实验室开出率在80%以上;实验室有制度,执行较好;基地建设基本合格;自制或自我投入设备在2万元以上。(6~8分) 实验室开出率在70%以上;实验室有制度,执行一般;基地建设不稳定;自制或自我投入设备在1万元以上。(4~6分) 实验室开出率在60%以上;实验室有制度,管理差;基地建设不合格;自制或自我投入设备在1万元以下。(2~4分)
实验教学效果 10 实验教学有计划、执行好;实习计划落实,效果好;实验实习改革成绩好。(8~10分) 实验教学有计划、执行较好;实习计划落实,效果较好;实验实习改革成绩较好。(6~8分) 实验教学有计划、执行一般;实习计划落实一般;实验实习改革成绩一般。(4~6分) 实验教学无计划;实习计划不落实;实验实习改革成绩差。(2~4分)
附件三:
系部学生工作考核指标表
项 目 分值 考 核 内 容
基础工作10分 队伍建设 3 系领导对学生工作、学生骨干培养教育、班主任工作重视并考核好。
制度建设 4 1、学生综合测评制度完善;2、学生自我管理、教育、服务、措施到位,效果好;3、学生行为规范考评细则落实;4、学生工作资料整理及时,归档落实,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奖罚情况 3 1、各类奖励(含通报表扬)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院(协会)级按4:3:2:1计算;2、各类处分率(含退学及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按3:2:1计算。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0分 入学教育 2 新生军训及组织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差四类计算。
2 新生规章制度学习和教育情况:同上。
毕业生教育 4 毕业生文明离校、思想教育择业、教育活动情况:同上。
党团知识教育 5 党员奖罚情况;业余党(团)校情况,团队活动情况:同上。
平时教育 7 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数据可查,活动成绩:同上。
学风建设
35分 报道注册 2 每学期学生报到注册率按90%、80%、70%、60%以上计算。
考勤工作 5 学生出勤率及迟到、早退、旷课率按好、较好、一般、差计算。
退学、开除情况 2 考核当年度内的此类情况(按占总学生数的百分比计算)
统考课程通过率 10 考核本年度上级及学院统一规定的考试科目通过率按90%、80%、70%、60%计算。
自习情况 6 考核本年度自习组织情况及违纪率(按好、较好、一般、差计算)。
科研活动 4 考核本年度学生科研活动组织、制度、活动内容、成果,按好、较好、一般、差计算。
考试舞弊情况 6 考核本年度(含小考、期中考)舞弊率,按好、较好、一般、差计算。
文明建设
15分 教室、图书馆行为规范 5 考核在教室上课、课余及在图书馆时的学生本人行为是否遵守纪律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差计算。
宿舍行为规范 5 含午休时学生个人行为情况:按同上计算。
爱护公物 2 对公物爱护情况:按同上计算。
卫生工作 3 含临时性卫生打扫和检查,全年综合打分按同上计算。
校园文化活动
20分 日常活动 5 含广播、黑板报、院报、通讯等人均稿件和评比活动情况:同上计算。
文体活动 5 包括获奖和组织情况:同上计算。
社会实践 5 实践效果和组织情况:同上计算。
早操情况 3 抽查情况:同上计算。
其它活动 2 含社团、各种公益活动情况:同上计算。
附件四:
系部行政管理考核表
项 目 分值 考 核 内 容 备 注
整体形象 15分 系部领导、行管人员整体素质高,管理能力强,办理效果好。
执行政令 15分 执行制度、决定及时、准确、到位。 有令不行,抵着不办不得分。
信息畅通 15分 信息准确,报送及时,投稿积极,收集整理归档完整。 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事先知道不报不得分。
制度建设 20分 有目标责任制,工作计划、总结、文书档案管理、会议、活动记录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备。
综合治理 15分 有专人管,有制度,无事故。 出现事故严重,不稳定因素严重不得分。
爱国卫生 10分 有专人管,有制度,打扫经常,检查督促到位,成绩好。
财物管理 10分 节约水电,经费开支把关严,物资管理有制度,有专人管理好。
注:计划生育工作和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篇2: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2005)
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京人发[20**]103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各高等院校人事处,各人民团体人事(组织)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doc
20**-12-16
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本市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主要包括品德、能力、知识、业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品德: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的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能力:主要考核适应本岗位的工作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知识:主要考核应掌握的与本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增加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
业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出版论(译)着等情况。
第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突出,并能够全面履行聘用(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较好,并能够履行聘用(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一般,部分履行聘用(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不足。
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差,不能履行聘用(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三章 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六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或聘期考核等。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进行的年度综合评价,应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初进行;日常考核可由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聘期考核可参照年度考核程序适当简化。
第七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
(三)部门主管领导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日常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本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部门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聘用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确定考核等次,并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人员确定考核等次后,本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织应将《年度考核登记表》送达被考核人,其签字后存入个人档案。
(六)按照聘用和管理关系,上一级主管领导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听取工作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织提出申请复核,考核(聘用)工
作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通知本人。本人对复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作出最终结论。
第九条 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六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非组织派遣,但经单位同意,个人外出学习或参加培训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三)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在职人员,由聘用单位在征求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
(四)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由学习、培训或借调单位出示评语,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五)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单位出示评语,派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六)考核年度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部队的鉴定,一般当年应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正处在停职检查期间的人员,待组织作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第十条 年度或聘期考核结果应作为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本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织负责实施。考核(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 考核(聘用)工作组织考核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考核工作质量关。考核工作结束后,应认真及时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本单位职工队伍现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各区、县人事局和市各
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程序、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要依照本办
法,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事局1995年12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京人考[1995]577号)同时废止。
附:《年度考核登记表》
主题词:人事 事业 考核 通知
抄 送: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 20**年12月 日印发
共印300份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部门 岗位分类
行政职务及分管工作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个人工作总结:
注: 1、此表由北京市人事局制,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岗位分类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岗位。
部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签 名: 年 月 日
考核(聘用)工作组织审核意见:人事部门(代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部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篇3:后勤集团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后勤集团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落实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集团各公司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
三、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
集团设立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为集团办公会成员,统一安排、实施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绩效考核工作;集团质量检验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四、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的绩效考核指标
1.绩效考核指标的内容:
根据绩效考核体系设置的目的,指标包括三个方面:
(1)工作质量指标:直接反映各单位工作过程质量的指标,根据各单位质量目标制定考核指标内容及详细标准;
(2)经济效益指标:反映各单位经济收入、成本控制、资金结余等经济效益的指标;
(3)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安全管理指标以及综合印象指标;
安全管理指标: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及安全检查,并能够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考核指标;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综合印象指标:根据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对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工作的综合反映,由集团领导对于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的指标;如出现重大恶劣影响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不同单位的性质确定三项指标的权重;
(1)服务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园林与环卫服务公司、幼儿园、社区物业管理部;
(2)经营性公司:接待服务公司、商贸服务公司;
(3)服务经营性公司:餐饮服务公司;
三大考核指标权重设置表
序号 指标 服务性公司 经营性公司 服务经营性 公司
1 工作质量 55% 30% 45%
2 经济效益 30% 55% 40%
3 社会效益 15% 15% 15%
4 合计 100% 100% 100%
3.指标考核挂钩方法:
序号 指标 挂钩方法
1 工作质量 与监督检查体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检查结果挂钩;
2 经济效益 与集团财务部www.pmceo.com对各单位经济效益指标的考核结果挂钩;
3 社会效益 与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对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工作的综合反映,以及各单位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安全管理事故、客户重大投诉、重大违纪违规等事项挂钩;
4.考核周期:分为两个周期,半年度考核周期及年度考核周期。
(1)半年度考核周期:考核工作质量指标;
(2)年度考核周期:考核工作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五、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绩效工资额度=绩效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其中:
l 绩效工资基数由集团办公会根据集团整体工作、整体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等于岗位工资的额度。
l 绩效工资系数与考核得分挂钩。挂钩方法如下:
考核得分 绩效工资系数等级 绩效工资系数
100—96 出色 1.2或者以上
95—86 优秀 1.0
85—76 良好 0.9
75—60 合格 0.8
59以下 不合格 0.75或以下
(1)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出色者:一般的,其绩效工资系数为1.2;如特别出色者,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高出1.2。
(2)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不合格者:一般的,其绩效工资系数为0.75;如工作表现特别差,或者出现极大工作失误造成集团、学校的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的,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低于0.75直至全额扣除。
2.年度考核结果、半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学期(半年度)的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系数挂钩;
(1)对于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出色者,调高其下一年度的月考核系数,具体幅度由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2)对于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不合格者,降低其下一年度的月考核系数,具体幅度由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本年度的实际绩效奖金发放额度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补足差距或者扣回超额部分,并在年终奖金中体现;
3.考核结果与学校年度评优工作挂钩。
对于年度考核结果出色者,集团优先考虑为学校年度评优的候选人;
六、本实施办法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