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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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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z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

  1、禁止使用假药、过期变质药。

  2、内外科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必须到国家卫生部门认可的医药商店采药。

  4、药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负责领导检查签字后方可入柜。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及时补充常用药,并保持药柜整洁。

  6、买药严格执行“三查”(即查药品批号、查药品有效期、查药品有否变质),用药坚持“五对”(即对处方、对班级、对姓名、对剂量、对浓度)制度。

  7、教职工、临时工及家属开药要有专本登记。离开保健室任何药物不得再返回保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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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级中学化学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化学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化学仪器、 药品是进行化学实验,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国家调拨或自购的仪器药品等均应验收登入仪器保管帐,较贵重、非易耗易损仪器变应登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由实验员或保管员统一保管。

  3.化学药品与仪器应分室保管。各种药品都应粘贴防潮、防蚀标签,按不同性质分类摆放在药品柜中,柜外应有明显的分类标志。

  4.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要妥善存放在专库或专柜中由双人双锁保管。取用时对取用人和取用量进行登记,限量发放。用剩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全部回收。坚持每月检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小心使用。用过的仪器要及时整理、洗涮,凉干后归放原处,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6.化学仪器、药品只供教学使用,不准挪为它用和个人借用,外校借用时,须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

  7.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要的仪器、药品等由任课老师提前一周提出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上课前任课老师必须按实验操作规程自己动手做,以确保实验成功。

  8.使用仪器和药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过程进行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9.每学期末教研组要协同实验员清点仪器、药品和材料,统计消耗和损坏的数量,按配备标准有计划地及时补充,保证教学需要。

  10.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毒,天天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11.毒品保管制度。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必需妥善保管,必须储存在危险柜内,定期检查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存在,这些药品只能为教学和实验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为它用。

篇3:第二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一般护理制度

  (一)、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工作,并建立账目,物品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二)、在护士长领导下,各类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常用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保管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三)、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制度进行赔偿。

  (四)、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并提高使用率。

  (五)、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律不外借。

  (六)、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要共同清点物品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一)、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做到每班交接清点、核对,如被服数与基数不符,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二)、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协助。(三)、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点清、收回。

  (四)、脏被单、衣服清洗时应与洗衣房人员当面清点。

  (五)、按季节向总被服库房交回和领取被服。

  三、器材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每班要认真交接,定期检查,保证性能良好。

  (二)、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清洁处理或消毒后归还原处。

  (三)、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保管者要检查性能并签字。

  四、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房的药品,根据病种保持一定数量,只供住院和急症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二)、小药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四)、抢救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取用。抢救车上的抢救药品必须在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

  (五)、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

  (六)、病区药房人员要督促检查病房的药柜,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检查有否存放过多、缺少、过期、变质等现象,以及毒、麻、剧药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七)、按药剂科要求,对毒麻、限剧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本,保持一定的数量,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生开专门处方向药房领取。

篇4: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管理制度

  1. 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保证药品质量。

  2.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社区居民用药需求,做好常用药物的储备。

  3. 设专人管理药库药品。根据药品特性(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的失效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4. 每月对机构内的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登记表及处方应妥善保管。

  5.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品种,应在指定的配送企业采购,按统一药品价格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与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入账、分别管理。

  6. 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有安全贮存设施,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7.临床使用新药需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入。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篇5: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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