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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音乐学生琴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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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音乐学生琴房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音乐学生琴房使用制度

  一:琴房使用要求:

  1.琴房开放时间:早:5:50-6:30

  午:11:20-12:15 12:15-13:10

  晚: 17:00-17:40 17:40-18:20

  2.排琴房时不准代替他人挂琴房领取钥匙。

  3.使用琴房时不准擅自离开或提前退琴房,在琴房和走廊内打闹停三天。

  4.使用琴房是一人一房制,不准其他人入内(允许他人入内停琴3天),练琴或练声时须关门,室内他人小件器乐不准擅自动用(动用者损坏个人赔偿)。

  5.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事情的(如:吃零食、闲聊等),停琴房三天。

  6.琴点结束后必须盖好琴盖、关好灯、关好窗户、锁好门带好个人物品(如损坏丢失责任自负)方可离开。(违反规定者停琴房3天)。

  7.琴房排满时,小件乐器须给练钢琴或练声乐的学生让琴房,小件乐器学生可把乐器拿到琴房外练习,算琴点。

  8.琴房不满时第二个琴班无人,经琴房管理人员同意,第一个琴班的学生可在琴房继续练琴或练声,不再排其他人。

  9.琴房值日按各班任安排执行,经检查不合格,当事人停练两天,查不到当事人停全组人员。

  10.损坏琴房设施(如:钢琴、门、门锁、玻璃、灯具等)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停琴一天。

  11.不是练琴时间破门而入者,包赔一切损失,并停琴房一周。

  二.琴房管理及处罚:

  1.机关楼琴房管理及卫生由二年九班、二年十班、二年十一

  班负责,艺体楼琴房管理及卫生由一年八班、一年九班负责。

  2.凭证件领取钥匙方可使用,使用完毕换新锁或交新锁费和

  安装费20元,并停琴三天。

  3.琴房卫生承包到班、到人,不打扫卫生者或打扫不合格者、

  物品摆方不整齐者,停琴三天。

  4.擅入其他琴房者,练琴时间串琴房者,停琴三天。

  5.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事情的(如:吃零食、闲聊等)停琴三天。

  6.练完琴后,不关窗、不关灯、不关门者,每项停琴三天。

  7.不是练琴时间破门而入者,包赔一切损失,并停琴一周。

  8.不是练琴时间在琴房楼道滞留、戏耍者,每人次扣2分,并停琴三天。

  9、损坏琴房设施(如:钢琴、门、门锁、玻璃、灯具、灯管等)按学校规定赔偿,并停琴一天。

  以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际的原则,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做出该生停用琴房一天至五天的处罚。望音乐专业学生严格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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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级中学印刷室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印刷室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打印机由专人使用管理,其他人严禁动用。

  2.打印机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对机器零部件要进行认真擦洗除尘,保持机器良性运转。

  3.复印机每季让专门维修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管理使用人员要进行经常检修保养,使机器运转正常,不得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胶印机要经常检查保养,零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运转正常,保证油印件字迹清楚、整洁。

篇3:高级中学生物仪器、模型、标本管理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生物仪器、模型、标本管理使用制度

  1.生物仪器、 模型、 标本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国家调拨或自购的仪器、模型、标本、挂图等应登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由实验员或保管员统一保管。要分类、编号有条理地摆放在仪器柜架上。

  3.浸制标本蜡封要严密。保存液及时补充,液面要超过标本,冬季要保温存放。取暖条件差的可下窑保存。使用时要轻拿轻放。

  4.剥制标本要入柜架保管,定期熏化学药物,以防虫蛀。室内经常通风注意防霉。

  5.显微镜等较精密仪器放入盒加锁专柜保管,注意防潮、防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维修,取送时轻拿轻放。

  6.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要的仪器、器材等须提前一周提出使用计划,小动物解剖需要的器械材料等根据季节于学期初提出需要计划交给实验员准备。

  7.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对仪器模型、标本进行整理、归还,由实验员及时入柜上架。凡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丢失的均应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8.生物仪器模型、标本一般不借出,如有特殊须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留有借据,交实验员登记借出,并负责按期索回,如有损坏应分清责任,登记备案。

  9.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篇4:高级中学化学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化学仪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化学仪器、 药品是进行化学实验,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国家调拨或自购的仪器药品等均应验收登入仪器保管帐,较贵重、非易耗易损仪器变应登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由实验员或保管员统一保管。

  3.化学药品与仪器应分室保管。各种药品都应粘贴防潮、防蚀标签,按不同性质分类摆放在药品柜中,柜外应有明显的分类标志。

  4.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要妥善存放在专库或专柜中由双人双锁保管。取用时对取用人和取用量进行登记,限量发放。用剩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全部回收。坚持每月检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小心使用。用过的仪器要及时整理、洗涮,凉干后归放原处,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6.化学仪器、药品只供教学使用,不准挪为它用和个人借用,外校借用时,须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

  7.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要的仪器、药品等由任课老师提前一周提出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上课前任课老师必须按实验操作规程自己动手做,以确保实验成功。

  8.使用仪器和药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过程进行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9.每学期末教研组要协同实验员清点仪器、药品和材料,统计消耗和损坏的数量,按配备标准有计划地及时补充,保证教学需要。

  10.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毒,天天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11.毒品保管制度。实验室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必需妥善保管,必须储存在危险柜内,定期检查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存在,这些药品只能为教学和实验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为它用。

篇5:高级中学物理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高级中学物理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1.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验收登入学校固定资产帐和仪器保管帐。由实验员或保管员统一保管,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验收后方可入柜入架。

  3.教学仪器要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或架上,贵重、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严加保管。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和数量。

  4.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照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要经常保养及时维修,保持清洁。要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学仪器整洁完好。

  5.教学仪器不准借给个人或变为己有。外校借用时须持单位借据,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负责按期索回。

  6.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仪器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学生实验最好提前一天准备好)。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操作,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7.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归还,实验员验收及时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丢失者,均应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8.每学期末由教研组同实验员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9.对不能修理的损坏仪器和长期使用不上的陈旧仪器应下价妥善保存。对报废的仪器,须经学领导审批后,从固定资产帐中注销,并上报市、教育局(科)备案。

  10.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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