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顾问公司工牌及制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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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顾问公司工牌及制服管理规定

  (一)工牌

  1.因公司人事作业需要及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凡新进员工领取公司工牌,均须至人力资源部交纳20元权利金,此权利金于员工离职时,正常办理完任何离职手续及交回工牌后全额退还。

  2.工牌遗失须重新制作时,此“权利金”将不予退还)。

  (二)制服

  为保障本公司员工专业形象,公司要求因部门设定之员工上班时着统一制服。为此公司特为在职员工购制工作制服。凡请领制服的员工都必自愿遵守下列所有规定:

  1、请领的公司制服,新员工请领人需负担一半之费用,作为“制服保证金”。(以实际金额设定半数支付费用)。

  2、若为全新量身订做的制服,请领的员工在任职三个月内离职者,须全额负担制服费用。

  3、任职满一年后,公司将无息退还保证金。

  4、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且符合公司请辞程序者,将自动退回制服保证金。(员工须将清洗干净的制服完整退还给公司后,方可领回保证金)

  5、办理停薪留职者,若未按公司规定条例要求正常复职者,不得领取保证金。

  6、若在职期间有遗失、损坏、过脏等情形,需再度申请者,需按上述条例再办理一次。(原先保证金不予退回)

  7、员工所请领之制服,所有权仍归属公司,任何离职员工皆须缴回制服,并视本同意书中各项条例办理,否则依法追究。

  8.制服由员工自行保管和清洁,款式不得随意更改,更改者扣¥100元。

篇2:物业公司员工工牌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工牌管理规定

  为理顺工牌流程,规范员工工牌的日常管理,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所指工牌指所有员工的工号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

  一、职责分工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工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牌的制作和各项目工牌的管理。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工牌的管理。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牌的制作及分发

  (一)工牌制作流程图

  制作名单 工牌 发放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将需制作工牌的人员名单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名单内容包括制作人数、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

  2.根据公司确定的工牌样式和各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公司人事行政部进行工牌的制作(工号牌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员工照片、工号)

  3.公司行政人事部制作完毕,分发至各部门,并形成制作记录。

  4.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牌发放,形成《工牌分发/回收记录》,并上交于行政部。

  三、工牌的管理

  (一)工牌的使用

  1.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2.工作期间须佩戴工牌,佩带于工服左上方。

  3.严禁出现乱戴及损坏现象。

  4.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馈。

  (二)工牌换发/补充

  1.工牌遗失或损坏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确认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给予更换;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后方可办理新的工牌。

  2.各部门每月回收及新增发放的工牌需形成记录,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遗失、损坏、新增工牌数量进行统计,将名单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为其更换、发放新的工牌,并做好记录。

  (三)离职员工工牌管理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牌交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如果出现工牌遗失的需缴纳10元工牌成本费。

  (四)回收工牌的再利用

  回收的工牌需重复使用,部门回收的工牌由部门回收后,统一上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妥善保管。

  四、工牌的更换

  (一)使用年限

  根据工牌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为2年。

  (二)到期工牌更换程序

  根据工牌使用年限,到期后,破损严重,以致影响对客服务质量时,各部门可提出工牌更换申请,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经物业领导审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工牌的更换。

  五、工牌的检查及处罚

  (一)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员工工牌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对员工进行检查时,发现未佩带工牌且经提醒之后仍然多次未佩带工牌给予20元经济处罚。

篇3: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一、工装、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员工岗位统一制作、配发工装、工牌。

  2、员工的工装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员工有穿着使用权,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装干净整洁的义务。

  3、作为福利,为在职员工统一量身定制工装,下发后不再回收,并于下发之日起两年后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领取工装不足两年离职,员工按任职领用时间承担补足部分的成本费用。

  二、工装、工牌的领取:

  1、保洁员、公共秩序员、维修员经试岗合格后到总办办理领用工装和工牌手续,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2、其他员工试岗合格后,由品质部负责制作工装和工牌,于下发之日起按规定着装、配戴。

  三、工装、工牌的使用及赔偿:

  1、公司员工根据季节变化统一要求着不同季节之工装,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级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规定统一着装,并爱护工装,勤洗、勤换,保持工装的干净整齐,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3、工牌作为工装的一部分,因此应与工装同样加以爱护,并保护完好无损。工牌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费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装损坏,原则为自行补救,无法自行补救或丢失者,由个人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品质部制作同样的新工装,费用自理。

  5、如果公司统一更换新版工装,根据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着新工装。

  四、离职、归还:

  1、员工离职时不再交回任何工装,若工装上印有公司标识,离职时将标识拆掉交回公司。

  2、员工离职时,工装领用时间不足贰年的,应按时间比例承担工装余额价值,时间单位按天计算。

  3、员工离职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着公司工装或利用公司工装牟取私利,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4、公司更换新版工装,未要求归还的,旧工装归员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归还的,应及时归还,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5、工装管理员在发放后要将领取服装人员名单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财务部备案。

  6、员工转正前暂按时季配置一套工装,转正后按公司规定配置,个人申请可以提前配置。因个人原因致使着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强行配置新工装,费用个人全额承担。

  五、服装配备标准:

类别

使用年限

标准

男职员

2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

女职员

2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

公共秩序员

4

大衣1

2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

2

雨鞋1

3个月

白手套1

保洁员

2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

维修员

2

夏季工装2套、秋冬季工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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