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管理顾问公司个人人事记录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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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顾问公司个人人事记录更新规定

  1.为使公司存有员工的最新个人资料,员工必须主动在:

  ①地址②电话号码(家和手提)③婚姻状况④孩子出生⑤专业资格证明。或其它有关事项发生变更时,于7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登记。

  2.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记录各员工的处罚、书面警告、调岗、晋升、降职、受训等在职员人事档案内,直至聘期结束。

  3.员工禁止看本人的人事记录。

篇2:管理顾问公司个人人事记录更新规定

  管理顾问公司个人人事记录更新规定

  1.为使公司存有员工的最新个人资料,员工必须主动在:

  ①地址②电话号码(家和手提)③婚姻状况④孩子出生⑤专业资格证明。或其它有关事项发生变更时,于7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登记。

  2.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记录各员工的处罚、书面警告、调岗、晋升、降职、受训等在职员人事档案内,直至聘期结束。

  3.员工禁止看本人的人事记录。

篇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公司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确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以便进行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涉及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 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

  3.1 本程序引用ISO14001中的术语。

  3.2 本程序引用《环境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3.3 间接──两次发生的间隔大于3~5周。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审批工作。

  4.2 品质部是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初始环境评

  审,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活动,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组织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及复查及新投资项目的环境因素。

  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汇总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初始环境评审

  5.1.1 品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始环境评审,以了解公司的环境及环境

  管理现状,整理成书面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报告内容包括:

  5.1.1.1 评审的目的、范围、组织概况。

  5.1.1.2 背景资料。

  5.1.1.3 初评的重大环境方针和体系的建议。

  5.1.1.4 建立和完善环境方针和体系的建议。

  5.1.2 评审的内容

  5.1.2.1 明确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须遵守的要求。

  5.1.2.2 评价环境现状与上述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排放、能源消耗

  情况等。

  5.1.2.3 环境因素识别和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

  5.1.2.4 审查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活动操作惯例与程序的适用程序。

  5.1.2.5 对以往不符合要求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包括环境事

  故、环境处罚等的调查。

  5.1.2.6 服务活动及所有区域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环评报告、三同时验

  收报告。

  5.1.2.7 相关方的观点和要求。

  5.2 环境因素识别

  5.2.1 环境因素识别的要求

  5.2.1.1 选择活动和过程应考虑业户入住开始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

  5.2.1.2 识别环境因素时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

  常、紧急三种状态。

  5.2.1.3 识别过程从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土地污染、地域和社区影响、

  能源资源、原辅材料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消耗等六个方面去确定。

  5.2.2 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识别因素时,各部门可选用以下方法:

  5.2.2.1 调查法

  5.2.2.2 现场观察法

  5.2.2.3 排查法

  5.2.3 识别的实施

  5.2.3.1 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对本部门的活动和

  服务进行分析,依据识别要求和识别方法,将环境方面的因素尽量全面的识别出来,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

  5.2.3.2 品质部对各部门已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类、登记、核定、作

  为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的依据。

  5.3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5.3.1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采用“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

  5.3.2 采取直接定性判断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标准是:

  5.3.2.1 已违反或接近违反法律及强制标准要求的环境因素。

  5.3.2.2 并不违法,但当地正府高度关注或强制监测的环境因素。

  5.3.2.3 政府或法律明令禁止使用(与5.3.2.1同)、限制使用或限期替

  代使用的物质。

  5.3.2.4 国家危废名录上有规定的固体废弃物。

  5.3.2.5 异常或紧急状态下预计产生严重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5.3.3 采用定量打分判断法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标准分为:污染型和消

  耗型两种。

  5.3.3.1 消耗型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

  A评价因子f,能源节约程序(f=1-5)

  Ⅰ节约程序≥30%f=5

  Ⅱ节约程序5%

  Ⅲ节约程序<5%f=1

  B评价因子g节约潜力(g=1-5)

  Ⅰ措施实施容易g=5

  Ⅱ措施实施一般g=3

  Ⅲ措施实施很难g=1

  C评价因子h,投资大、小(h=1-5)

  Ⅰ不投资h=5

  Ⅱ投资少h=3

  Ⅲ投资多h=1

  评价得分:当∑=f+g+h≥9时或f、g、h因子中有任何一项为5分。则确定为重大环境因素。

  5.3.4 评审小组成员,对不同的《环境因素调查表》依据评价方法,逐条进行客观、公证的评价,确定公司重大环境因素,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作为制定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指标、方案和运行控制的依据。

  5.4 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在下述情况时,由品质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补充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4.1 法律法规的变化,如遇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有调整时。

  5.4.2 在公司服务过程中某个活动发生较大变化或更新设备时。

  5.4.3 相关方(如业户、居民等)意见或要求改变时。

  5.4.4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6. 相关文件

  6.1 初始环境评审报告

  6.2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7. 记录

  7.1 BVKWY-C*-4.3.1-F1-----《环境因素调查表》

  7.2 BVKWY-C*-4.3.1-F2-----《环境因素评价表》

  7.3 BVKWY-C*-4.3.1-F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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