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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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煤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工伤事故分类。

  A、一般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B、较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C、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D、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条、发生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上级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条、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项目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处安监处。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A、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处安监处负责组织。

  B、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公司安监处负责组织。

  C、一般伤亡事故以上,由主管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第六条、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A、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B、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C、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D、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E、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负发生的,由主管领导负责。

  F、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G、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H、对于已发现的事故隐患,项目部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或上报,而造成事故,由项目部主管经理负责;项目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工程处,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主管处长负责。

  第九条、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A、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B、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C、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D、安全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E、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F、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G、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当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事故结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A、轻伤事故由处安监处审批,报公司安监处备案。

  B、重伤事故由工程处处长审批,报公司安监处备案。

  C、死亡一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

  A、及时准确报送伤亡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按报表所列内容如实逐项填写。

  B、对本公司的大量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利用数据统计科学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统工程管理方法,预测控制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篇2:乡村卫生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乡村卫生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我院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提高保障安全生产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务。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4)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篇3:电池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E电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2.1 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2.3 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2.4 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2.6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司的正常生产。

  三、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在工作现场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5、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作场所内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所需车辆。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 各类事故的预防

  1、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防

  机械事故现象是制造业常见事故,特别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这就要求在机器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1.1机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1.1.1 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应按正规的操作流程操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1.1.2 车间管理人员需随时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违规。

  1.1.3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规定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机械边沿,并不可妨碍通行。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2.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

  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1.1 一切线路设施必须按设备动力部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2.1.2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1.3 根据不同的工序,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2.1.4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标志提醒员工。

  2.1.5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 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材料,特别是原材料库房,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3.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3.1.1组织措施

  3.1.1.1安全生产责任小组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3.1.1.2总经办、生产部各主管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1.1.3生产各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库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1.1.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3.1.2管理措施

  3.1.2.1电池车间要按规定放置氧气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气瓶处挂醒目的火警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1.2.2烧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1.2.3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3.1.3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3.1.3.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1.3.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3.1.3.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3.1.3.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3.1.3.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3.1.3.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3.1.3.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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