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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司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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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司教育培训制度

  信息公司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节 培训职责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组织与实施,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培训档案的建立与培训信息的反馈,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是其所在系统的培训第一负责人,负责其所在系统培训需求的分析、培

  训计划的制定与课程的开发。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二节 培训内容

  第三条 岗前培训: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企业文化;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职能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上岗的专业技能训导及转正的考核培训。

  第四条 员工晋升培训:管理理论与实践、业务水平的提升培训。

  第五条 员工转岗培训:转岗部门工作职责、技能培训。

  第六条 员工在职培训:公司的通知与文件、职业生涯规划、名言名家名传案例分析、岗位工作层面的专业技能创新培训、素质与知识提升培训;营销部门的专项培训(销售技巧、谈判技巧、销售管理等)、决策职能执行层的课题培训等。

  第三节 培训流程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培训,流程如下:

  1、收集并分析信息 ;

  2、制定培训计划;

  3、组织实施培训;

  4、评估培训效果;

  5、培训归档与效果转化;

  第八条 内部培训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发展要求和工作的需要制定《月度培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将汇总的《培训需求调查表》和《月度培训计划》报给行政人事部。

  2、培训的主讲人或培训讲师按培训计划的要求组织培训讲义的编写,填写《培训讲义计划书》, 培训的讲义在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归档。

  3、每次培训后2 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填报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档案表》、以及根据培训讲师要求的《培训反馈表》和相应培训所需的作业讨论等。

  4、各部门负责人针对每次培训,做出培训效果的评估,为后续培训调整做参考。

  第九条 外部培训

  1、各部门因工作或晋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参加学习,均需填写《外训申请单》,经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派外受训,并依公司管理制度办理出差手续。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行政人事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人事档案中。

  3、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应在一定时间内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培训材料,在公司内组织再培训。

  第十条 外请讲师培训

  1、各部门如需外请讲师做内部培训,均需填写《外请讲师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财务凭审批的《外请讲师申请单》进行培训费用的支出与报销。

  第四节 培训制度

  第十一条 培训纪律

  1、所有的新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结合转正考核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内部晋升调薪的参考。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准迟到、早退或不假不到,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告知相关人员。培训时间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准接打私人电话;

  3、各项培训的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第十二条 所有的培训要有培训记录,部门内部组织的培训记录操作方法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制定;行政人事部组织的所有与培训有关的表单(培训计划表、培训需求调查表、培训档案、培训讲义、培训反馈表、外训申请表等)都要在行政人事部归档。

  第十三条 培训考试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第十四条 外部培训费用报销规定(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1、交通费:按公司出差规定执行。

  2、住宿、生活:由培训单位包食宿的实报实销;培训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实报,生活补助按出差规定执行;食宿全部自理的,按出差规定执行。

  3、费用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交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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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HSE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HSE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分级别,分工种,分项目;

  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技能;

  3)危险源的辨识与预防措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4)各特殊工种的岗位教育,凡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器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篇3:医院基建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篇4: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电力生产方针,结合教育培训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领导。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张秀萍负责安全管理的常务工作。

  二、安全管理专责人应结合教育培训中心的人员、设备、中心工作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和组织学习和宣传《安规》

  有关部分,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

  三、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在从事参加生产现场劳动、超高卫生作业、带队参观等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安规》要求进行着装,戴好安全帽,并做好其他安全措施。

  四、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对自己的日常办公场所、授课课堂等临时工作场所,是自然的安全负责人。对这些场所的防盗、防火、用电以及人员安全问题负有安全责任。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人身安全隐患有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或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的义务。

  六、外来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是教育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从以下环节加强管理。

  1、外来实习人员入厂前,应组织学习《安规》,并向他们介绍周边不安全的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学习《安规》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2、外来实习人员来厂参观,应指定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较强的同志带队。每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带队人员进入现场前要核实人数,结束参观后要清点人数。实习人员一经进入厂区,带队人员即发生职责;实习人员被带出厂区后,带队人员方可结束职责。

  3、带队人员进入现场前,应检查所属人员的着装是否符合〈安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者,应帮助其改正。

  4、带队人员要避开不安全因素,循着安全路线行走、参观。对已经停止运转的设备(如停下的火车、转机、马达等),也不要靠近,以避免设备突然起动造成危险。对高温、高压及带电区域不可久留,以避免突发事件伤人。

  5、任何人都不应向所属人员发出不符合《安规》的指令,任何人都有权对不符合《安规》的指令拒绝执行。

  6、参观时,如现场发生事故,带队人员应组织避开事故现场;对围观的外来人员,带队人员应予以制止。

  7、带队人员应教育所属外来人员,不要移动和触摸现场的各种设备,以免发生人身和设备安全问题。

  8、每个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发现、解决和报告外来人员中的不安全因素。

  七、带队赴外阜学习、培训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组织临行前安全教育,全过程管理,回厂进行安全总结。

篇5:小区绿化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小区绿化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 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随着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深入展开,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减少。但是,从国内不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以及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来看,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因此,继续加强安全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教育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仍是十分必要的;而制订并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可见,安全教育培训,不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是大非问题。

  大量事实证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人。人的行为规范了,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可以随时发现并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清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现状

  尽管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但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却忽视了对这项工作的落实,从企业的经营者到工程项目负责人,往往只重视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只是被动地应付上级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管理人员不经过培训就上岗,新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当前建筑企业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他们对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特点不了解,对施工现场的情况不清楚,对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没掌握,在施工生产中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如不加强培训,更容易造成对自己或对他人的伤害,以致于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好,是企业管理中的一大漏洞,是施工现场最大的安全隐患。

  三、怎样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工作搞得好不好,领导是关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

  企业的经营者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本身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以及投入工作的力度对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领导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才能投入较大的精力,自觉地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并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本企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培动。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如举办各种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电视片、黑板报、简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总之,安全教育培训要形象生动求实效,避免枯燥无味走过场,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创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企业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除以上三个方面的教育外,还要充分利用己发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对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预防对策;还可利用本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或施工生产中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使职工头脑中经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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