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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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内部组织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员工的行为规范准则,不断提高员工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同时提高经济效益以增进福利,调和劳资关系,实现和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遵守国家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戴好厂牌,准时上下班、按时作息。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不准会客。随带物品进出厂区,应主动出示,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条 注重仪表,讲究礼貌,热情待人,文明用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第五条 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共同进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讲求良好职业道德,上下一心,富于团队精神,高效发挥全厂整体优良素质的效应。

  第七条 视厂为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在厂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允许有争吵、斗殴、大声喧哗等现象发生,劝告不听者,转送有关部门并开除出厂。

  第八条按时、按质、按量、按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改进方法,提出良好的合理化建议,在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以主人翁姿态全面开展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者从严处罚。

  第九条 在生产作业中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集中精力,认真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事故或对大家身心有危害的现象发生,做到增收节支、增产节约。

  第十条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执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尊重领导,服从领导。如有不同见解,可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共同研讨。

  第十二条 勇于开拓创新,树立“质量=客户满意=品牌=利润=回报”的观念,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 公司组织

  第一条 公司组织的目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力求更快更稳地发展壮大,提高企业及员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组织精神:团结、求实、创新、奋进。

  第三条 组织原则:位得其人、人适其位,人施其才、才尽其用;量能授职,权责相应;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

  第四条 组织职能:因事设职,职能分明;各司其职,各尽所能。

  第五条 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 公司根据业务运作需要,设置四大职能部门,分别为:财务会计部、行政总务部、计划调控部[该部系因目前状况设置,其目的是强化工厂业务运作的前段调控;该部由技术开发部、业务股(下辖实验室)、物料控制课(下辖采购股、资材股、外协股)等三个职能部门组成]生产制造部(下辖冲裁课、针车课、成型课和生管股、品管股);各职能部门均设置部门经理(生产制造部为生科厂长),并实行层级聘任方式,各部门主管均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生产作业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贡其责。各部门员工对于工作事务均应逐级反馈,不得越级报告(特殊情况例外),各职能部门主管对于部门具体事务不得越级指挥(特殊情况例外)。

第三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本厂员工均应遵守国家法令和本厂及车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遵照管理人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条 按时作息,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进出公共场所和车间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增强集体荣誉感。工余时间不单独外出,有事外出应告知周围同事。

  第三条 爱护公物、勤检节约、吃苦耐劳、爱厂如家、维护公司利益、见义勇为,敢于与破坏公物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互通技术、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工作不拖拉,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增强工作责任心,树立“质量=客户满意”的观念。不出残次品,做到管理人员在场不在场都一样,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尊重领导,服从领导,不得与管理人员相违抗。如有不同意见,事后可越级提出,但必须服从厂方的最后决定。

  第六条 广开言路,员工有权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 各位员工应戴好厂牌(左上方)方可进出厂门。未佩戴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出厂门。

  第八条 各车间不定期张贴有关告示通知,通报全厂后,各员工要留心阅读,并遵照执行。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工作目标:

  1、树立“没有品质就没有明天”的工作概念及目标:

  2、工作中树立“一次就做好”的观念,做到不影响下道工序为目标,最终达到自己管理自己的责任制度;

  3、发挥潜在能力,把自己培养成有责任心、道德心、上进心和事业心,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第二条 工作规范:

  1、员工都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要尽职尽责,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必须有不懈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树立全局观念,个人利益服从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工作规定:

  1、在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的各项合理工作安排,若有不同意见得以口头或书面陈述,不得当面顶撞上级;

  3、应恪守职位,分层负责,对经办事项负处理责任,对职掌事项负监督指挥责任;

  4、不私自带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出入生产区,以免扰乱管理秩序;

  5、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时入生产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酗酒、吃零食、用餐、嬉闹;严禁打架、辱骂同仁;

  6、在生产区内一律配戴识别厂牌;

  7、在生产区内要举止文雅,做人诚实,谦虚、恭敬有礼貌,讲文明、衣着整洁,不准赤背(赤膊)、赤脚、穿拖鞋上班;

  8、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不洒后上班;

  10、工作时间严禁通私人电话或会客,遇紧急情况需经批准,上班时间外线电话一律不转达;

  11、工作时间内不溜班、不串岗,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其它部门、车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12、认真做好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车间及机器应保持卫生、整洁、安全、润滑;

  13、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按机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厂方有权不给予负责;

  14、爱护公司财物。凡丢失和故意损害者按原价加倍赔偿,因工作马虎而造成设备损坏并致产品质量下降或报废,查明原因后视情节给予处理;

  15、对玩忽职守者、消极怠工者、致使工艺流程严重脱节而影响生产者、对浪费原材料工作经常出错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按车间有关条例处理;

  16、员工提案、建议、举报均通过特设的“建言箱”反馈,不得公开背后议论;

  17、不准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搞老乡观念而故意破坏员工之间的团结。不准打击、讽刺工作积极者;

  18、职员不得徇私包庇违犯规者,工作中切应以身作则。

第五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一条 员工类别:本公司月薪人员为职员,按件计酬人员为作业员,两者统称为员工。

  第二条 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注重实际,反对任人唯亲,论资排辈。

  第三条 员工聘用:

  1、各作业课长经生产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厂长聘任;

  2、车间组长由行政总务部招收经各作业课长核定生产厂长批准后,报行政总务部存档备案;

  3、作业员由人事部招收,经组长审核课长批准后报人事部建档,并发放临时胸卡

  第四条 所有新招员工均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0天-30天,作业员试工7天,(7天内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不结算工资),管理干部30-90天。试用期满,经厂长批准由行政部签发《报到通知单》并予存档,同时据此发放正式厂牌,安排住宿。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预先告知开除。被开除员工不得有任何要求,且本月工资不予结算,严重的送相关部门处理:

  1、月内旷工三天(或连续两天)者;

  2、公司同事实施暴行或行为粗暴且屡教不改者;

  3、为达到聘用目的弄虚作假者;

  4、盗窃本公司(同仁)财物证据确凿者;

  5、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以谋取私得者;

  6、办理公司有关业务而收受贿赂、红包、回扣者;

  7、故意违反管理规章情节严重者;

  8、顶撞、未执行上级的工作指令或制造事端或污辱上级情节重者;

  9、执行任务时,无视或不报告应报告的重要事宜而有意瞒骗公司造成损失者;

  10、对玩忽职守,无视或不报告应报告的重要事宜而有意瞒骗公司造成损失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煽动他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聚众非议和无理要求、恐吓或勒索公司者;

  13、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其它公司物品证据确凿;

  14、在公司内赌博者,在生产区吸烟者;

  15、在公司内举行宗教*不听劝告者;

  16、发现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17、在公司内有伤-风化之行为者;

  以上员工自接通告始,两日内移交清公司的所有公物给行政总务部,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不得在公司住宿。

  第六条 调动与任免:

  1、因工作、生产需要,随时可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须无条件服从;

  2、对公司生产管理确有独到见解或业绩出众,且自身素质优良的作业员可随时升为职员为列;

  3、对公司有过失、对工作不胜任的职员可随时降职或免职;

  4、员工如认为有能力胜任某个工作,可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

  第七条 雇用条件:

  1、所有雇员之聘用须经行政总务部认可后,方能生效;

  2、必须年满16岁;

  3、有身份证和未婚证(已婚证)等有效证明;

  4、无刑事记录;

  5、初中以上学历;

  6、体检合格;

  7、受聘之雇员依正常手续入厂;

  8、须通过试用10-30天,试用期内双方可随时通告辞职/辞退。

  第八条 人事记录:

  1、受聘前须填写个人资料表并呈交有关证件或证书;

  2、雇员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更时,需在事发15天内报行政总务部备案;

  A、地址和电话

  B、婚姻状况

  C、诞生子女

  D、学历

第六章 考勤规定

  第一条 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坚持准时上下班打卡。正常打卡显蓝色,迟到或早退打卡显红色。严禁替人打卡,违者重罚(即违者双方每次各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

  第二条 员工在打卡过程中应排队整齐、有序打卡。严禁一拥而上、无序打卡,不得有插队现象,违者给予处分。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应轮流值班,监督打卡过程。

  第四条 打卡监督人员应维持好打卡秩序,防止员工抢打、替打等扰乱秩序。

  第五条 上班打卡后不得擅自离开车间或工作场所,违者按早退处理。

  第六条 提前完成任务者不可提早离开岗位,应值班至规定时间或经车间主管同意方可下班。

  第七条 如工厂无法全厂正常运转时,应照常打卡上班,待主管通知后方可打卡离开岗位,需要外出者应向主管申请批准后并申报人事部批准,开出厂证明方可出厂。

  第八条 因公务或业务需要外出者(或请假者),事后经主管开出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可生效。私自签卡、改卡的,当天算旷工并处100元罚款。

  第九条 一般作业员:全月无迟到、早退者视为全勤,全勤奖金30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全月病假8小时内给付25元,超过8小时不给付。

  2、中途到职,不给付。

  3、中途离职,不给付。

  4、迟到早退一次15分钟以内者,一次减额1/3,逾15分钟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日论。

  有旷工,该月全勤奖金不支付,旷工半日扣1天半工资,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以上者事为自动离职,不与结算工资。

第七章 质量规定

  各员工应严格按车间已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由品管部会同各车间主管另行规定)。

第八章 工资制度

  第一条 工资:体现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二条 根据生产和工作性质,分为二类工资;计时性和计件性;

  第三条 计件工资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员工,后勤课化条、铅条、筛粉;

  第四条 计时员工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

  适用范围:1、办公室人员;2、设计人员;3、管理人员;4、仓管员、统计员;5、杂工、卫生工。

  第五条 工资发放时间为隔月月中(即:本月工资于下月月中十五号发放),如遇变动,则由财务部申报行政部临时通知;

  第六条 职员工资有变更时,不论新任、升级、降级、免职等均以命令生效日为准。按日计算(一个月以28天为准)、按时(一个月以280小时)支给。

  第七条 所有产品工价由作业课长按照公司工价总成本原则进行综合核算后报生产厂长核准后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 除正常发放工资情况外,公司不再办理员工因私借款(遇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 以下情况者,不得计算工资:

  1、有期骗行为者;2、表现恶劣者;3、新业不超过五天者;

  第十条 工资领取行政部核实。

  第十一条 员工若发觉所领薪金与实际数(实得数)不符,应通知部门主管查核注明后由财务部查核属实,再呈副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 《工资等级一览表》见附件2。

第九章 食堂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第二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秤,平等待人。

  第三条 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饭菜票,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第四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确保茶类质量,严格搞好卫生,建立意见箱,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 爱护公物,食堂属公司行政总务管理,要有登记,有帐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公司物件,不得随意搬动或当作其它使用,对无故损坏餐具和各类设备,照价赔偿。

  第六条 注意安全卫生,防止食物污染,下锅食品要清洗干净,炊具、餐具要洗净消毒,环境场地要勤于打扫,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砧板要分开使用。个人卫生要讲究,勤剪指甲,常换洗衣服,要穿戴帽子、围巾、袖套。

  第七条 食堂要设立帐本,进出有帐,票证健全,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不得弄虚作假,挪用贪污。

  第八条 总务要安排好一日三餐菜谱,注意营养搭配,要经常变换样式,做到饭香菜美,优质可口,让员工吃饱吃好。

  第九条 本厂员工用膳要提前买票,遵守秩序,三餐凭票排队购买饭菜。

  第十条 维护食堂卫生,文明用餐,不随地吐痰、泼水、丢弃饭菜,违者给予10-30元罚款。

  第十一条 有时赶货期,晚上加班或上班,生产部应及时通知行政部要求准备夜餐。

  第十二条 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做好消防工作。

  第十三条 坚持值班制度,防火、防盗。

  第十四条 热情为员工服务,公道正派、一视同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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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保障各种制度顺利实施、完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二种:

  1〉嘉奖;

  2〉记功。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嘉奖:

  1〉品德端正,工作勤奋努力,成绩特优经查属实者;

  2〉热心服务,有具体感人事迹者;

  3〉着有其它功绩,足堪员工楷模者;

  4〉对于业务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着有成效者;

  5〉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是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2〉对公司业务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成绩显著者。

  3〉遇有意外事件,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4〉着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4.对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三种:

  1〉申诫;

  2〉记过;

  3〉辞退或解除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属实,予以记申诫:

  1〉在工作时间谈天、嘻笑、或消极怠工者;

  2〉工作时间吃饭,或吃零食者;

  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者;

  4〉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5〉妨害公司秩序或破坏环境清洁卫生者;

  6〉不遵从主管人员指挥,情节轻微且非累犯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督导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不依规定穿着制服或佩带工作卡者;

  10〉服装不整,经劝告不改进者;

  11〉对上级指示,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因疏忽导致公司设备、物品等受到损失或损害者;

  13〉以办公务为名,外出办理个人私事者。

  6.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属实者,予以记过:

  1〉在公司内喧哗、嘻戏、吵闹或口角,妨碍他人工作,经劝说不改者;

  2〉未经许可擅自带领无任何业务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者;

  3〉携带违禁或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4〉对同事恶意咒骂、侮辱、诬告或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5〉在工作时间未经许可而睡觉者;

  6〉涂写墙壁或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张贴公告、标语者;

  7〉擅离职守,致生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者;

  8〉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公款者;

  9〉违背工作程序或主管意图,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者;

  11〉在公司办公室或营业所内吸烟者。

  7.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属实,本公司可不经预告,解除合同:

  1〉在公司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2〉处理工作不当,或玩忽工作贻误要务,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聚众要挟、妨害公司秩序或非法怠工罢工,或纵恿他人非法怠工、罢工者;

  4〉在公司内赌博者;

  5〉偷盗公司或同事及客户财务者,或吃、拿、卡、要客户商品者;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蒙受重大损失者;

  7〉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8〉造谣生事,散布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9〉泄漏业务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在工作中酗酒滋事者;

  11〉伪造工作、业务或出勤记录,蒙骗公司以图利他人或获取不当利益,或致公司遭受损害者;

  12〉接受他人贿赂或贪污者;

  13〉累计三次记过者;

  14〉因各种原因,被公安机关收审48小时以上者。

  8.员工之奖惩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出,报办公室复核,总经理批准,交集团人事部执行。

  9.奖励与惩诫于同月度内相互抵销,功过抵销规定如下: 1〉嘉奖与申诫抵销;

  2〉记功与记过抵销。

  10.在同一月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列入当月薪资之增减,以资鼓励或警惕,其增减标准如下:

  1〉嘉奖一次或申诚一次,增减当月工资的10%;

  2〉记功一次或记过一次,增减当月工资的30%。

  11.员工犯有过失如牵涉法律行为,除依本规定处理外,应移送有关机关。

篇3:盛铭工贸公司员工入职与离职制度

  盛铭工贸公司员工入职与离职制度

  一、招聘制度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报副总办/总经办。

  (二)副总办/总经办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办公室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应聘者必须在入职3天内填写《员工档案表》,交一寸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各二张。

  二、离职管理程序

  (一)辞职

  1.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2.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副总/总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行政办公室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工作交接表》交行政办公室核准并备存;工资按公司正常流程发放。

  5.未申请或者申请未得到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

  6.因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并扣除300~500元误工费。

  (二)转岗/劝退

  因某种原因,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当前岗位而被转岗或劝退者,由部门经理填写《转岗/劝退申请书》并报经理室核批。

  转岗:经经理室批准,并该员工同意转岗的,公司安排相应岗位。

  劝退:经经理室批准,并该员工同意离职的,交接清楚后离职,工资在该员工离职的3个工作日内结算。

  (三)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而受到处分者,由其所在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报总经办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部门。

  (四)自动离职

  未申请或者申请未得到批准,擅自离职者,称为自动离职。被记过3次者,视为自动离职。

  对于自动离职者,公司有权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相关补助、奖金等。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篇4:有限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宿舍经常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环境清洁、整齐与公用设施完好可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原则

  除公司已安排或经总经理批准,员工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三、费用支付办法

  1、凡由公司统一租房,由公司支付房屋租金、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水、电、煤气费等由员工自行支付。

  2、凡已由公司配备的生活设施及燃具配用设施,为公司一次性配置,使用者应倍加爱护,如有损坏,使用者自行购置或修理,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四、宿舍管理规则

  1、宿舍管理秉承“共同管理、自觉维护”的原则,在公司行政部的指引下,实行自治管理。

  2、入住者应服从公司行政部的管理、调迁与监督,并接受舍长的有关意见及安排。

  3、住宿者不得进行房屋的改建或扩建,不得擅自调换住房,不得转让给亲属或朋友入住,不得随意搬迁房内业主、公司所配置的物品。如有违反者,第一次通报警告批评,第二次则取消其住宿资格。

  4、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及异性朋友。如有亲属过夜,经当事人与舍长及同宿舍人员协商一致同意后,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登记姓名、入住时间及相关证件后,可考虑入住,但入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5、入住者应注意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出入随时关好门窗,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宿舍内应保持安宁,不得大声喧哗,严禁于宿舍斗殴、酗酒、赌博和其他不健康的违法活动。

  7、应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做到每天打扫、不乱扔垃圾。

  8、无论任何原因迁出宿舍,必须先交回住房并经行政部点收财物签字确认。

  9、舍长有权作以上管理监督。

  10、凡有个人租房者,涉及的宿舍管理事宜由个人与房东商议,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行政部有权作“管理措施”的调整及解释权。

篇5:奇迹超市员工上诉管理制度

  奇迹超市员工上诉管理制度

  员工如果对其工作不满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径反映:

  1、首先可直接向直属上级反映。

  2、若与直属上级商讨后,仍未能得到满意解决时,可以书面形式向经理(店长)投诉,经理(店长)应予以解决。

  3、如需要进一步上诉,员工有权将此事直接提交公司副总。

  4、员工可通过总经理信箱或总经理接待日向公司总经理反映有关情况。

  5、提请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如仍未能达到调解目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6、欢迎员工对公司店面管理、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有效途径反映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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