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设股份公司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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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股份公司费用管理办法

  (一)费用预算管理的原则

  1、额度上实行部门预算、总量管控的原则。继续坚持“任务挂钩、分类预算”的方式,公司根据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并参照上年度各级各部门费用支出情况,核定有关费用,全部费用分类逐项划定到各部门形成预算,并按照预算控制、节余奖励的方式执行。

  2、操作上实行集中统一、定点管理的原则。为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确保费用规范使用、接待规范执行,公司设立接待和集中采购工作组,按照要求实行住宿和餐饮等定点接待,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集中采购。

  3、程序上实行先审后用、管用分离的原则。为了确保经费据实发生、切实保障工作任务的开展与落实,各部门开支经费使用一律严格遵循先申报后使用的原则执行,包括出差、采购、维修、接待等;

  (二)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负责人/部 门 费用报销(申请)流程

  说明及记录   经办人部门   财务部   公司领导  总经理  董事长  财务部

  1、经办人外出办事取得合法票据,自检票据真伪、项目内容。

  2、填写“费用报销单”、

  “借款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等。

  3、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内容及金额的真实性。

  4、财务审核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合法性。

  5、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业务发生的可行性。

  6、出纳根据审批手续完整支付款项。

  (三)用款及报销凭证的要求及传递
1、实行“一事一单、一人一单”报账制度,严格执行实名报账,按照“谁经手谁签字,谁了解谁证明,谁同意谁审批”的原则,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在发票上亲笔签名,严禁替代他人签字,严禁各项目费用之间互相替代使用,费用报销单附后。

  2、严格执行刷卡消费制度。日常开支、接待200元(含)以上的须由经办人以个人银行卡刷卡支付,并附刷卡小票一同报账。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

  3、原始票据种类:自制原始票据和外来原始票据。

  4、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凭证,如采购入库单.领料单等。

  5、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完成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银行解款单、购货发票等。

  6、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原始凭证,无论是自制原始凭证还是外来原始凭证,都应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编制及时。

  7、原始票据基本要求是:

  ⑴ 原始票据的内容必须具备:票据的名称;填制票据的日期;填制票据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票据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规格、单价和金额。

  ⑵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自制原始票据必须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对外开出的原始票据,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名或印章。

  ⑶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票据,须附明细清单,并有验收入库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票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取得发票上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⑷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复写纸填套写或使用无碳复写纸复写,顺序使用。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年末归档。

  ⑸ 从外单位取得的定额发票或汇总开具的发票,必须附有详细清单,注明具体事项,加盖与发票相同的印章。

  ⑹ 职工因公借款填写“借款审批单”,报账或收回借款时,由出纳开具收据并由出纳签名,冲减此笔借款。

  ⑺ 经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公司签批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合同以及相关手续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一同上报。

  ⑻ 所有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8、所有报销票据、付款审批表等应当手续完备,相关附件齐全。

  ⑴ 所有报销单据须填写 “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凭证封面,所有付款需填写“资金支付审批单”或“借款审批单”。报销原始票据作为报销单据的附件。

  ⑵ 所有“费用报销单”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性笔写明以下要素:报销日期、报销申请人、所属部门、报销内容、证明人、附原始单据张数、报销金额(大小写)、内容分栏详细填写。

  ⑶ 所有“差旅费报销单”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性笔写明以下要素:报销日期、出差人、所属部门、事由、出差起止日期、起止地点、附原始单据张数;内容分栏详细填写:报销金额(大小写),其中,大写数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⑷ 所有“资金支付审批单”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性笔(或打印)写明以下要素:请款日期、经办人、所属部门、经办事项、拟办意见、金额;付款方式;汇入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⑸ 所有“借款审批单”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性笔(或打印)写明以下要素:借款日期、借款申请人、所属部门、借款事由、金额;付款方式;汇入全称(姓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⑹ 各类入库单、出库单应按各项目填写齐全,入库与出库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编码填写明细、准确,由制单人、采购员、保管员、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不得代签。

  9、对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物业水电费、维修费、通讯费(公司部分)、员工餐费、固定资产(不含项目)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及办公用品采购等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填报。

  10、针对目前假发票冲斥市场的现状,为了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请各经办人员对所报销票据负责,报销前请拨打12366或在税局网站查询取得报销发票的真伪,并在发票背面标明发票已验及经办人姓名,交财务管理部审验。

  11、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单据除差旅费单据采用“差旅费报销单”粘贴外,其余各项费用采用“费用报销单”进行分类粘贴。

  12、费用单据应折叠整齐、错落有序的粘贴在原始票据粘贴单上,便于单据的审核和装订、保管。

  (四)相关费用报销标准

  相关费用的报销标准严格按另行制定的各项费用标准执行。

  (五)报账的时间及要求

  1、当月所有需报销单据应及时办好批报手续,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或销账手续,不得拖延到下月入账,当年的费用必须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报账,跨年不报账,特殊原因需注明原因,方可办理报销。

  2、报账及借款,报账时间定为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二审核,其他视情况而定。现金借款2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通知财务。

  3、凡因公借款人员,在事后一个星期内办好报销手续,到财务管理部结清账务,公司财务管理部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结”的原则。

  4、财务部审核会计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点清单据张数,及时填制记账凭证。所有报销及付款凭证到财务报销后须加盖相应戳记。

  ⑴ 凡现金收入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戳记;  ⑵ 凡银行收入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银行收讫”戳记;  ⑶ 凡现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⑷ 凡银行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银行付讫”戳记;  ⑸ 凡作废的凭证须加盖“作废”戳记。

  (六)每月结账日为当月的最后一天。

篇2: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2010修正)

  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20**修正)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重新修订完善了《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大建安发[20**]238号)文件废止。20**年1月1日起,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开设本单位安措费专用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20**修正本)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措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措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时,应依据本年度执行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计取安措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措费。

  安措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删减,在计价中单列并计入总价。

  第五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中应依据中标通知书明确安措费额度、预付计划、调整方式、专款专用及违约赔款等内容。非招标项目,应依照本细则或《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478号)将安措费单独列出。合同解除或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安措费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具体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项目安全监督受理书前将安措费一次性全额存入施工单位安措费专用帐户,存入时应在单据摘要栏或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受理书、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安措费存入凭证。

  第八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为安措费监管业务承办行,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该行开设安措费专用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专户资金不可提取现金。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列出安措费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安措费使用情况应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按单位工程专户核算,单列备查。

  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措费事项,并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分包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措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措费的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标准。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单位缴存和施工单位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出整改意见。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的现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该现场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对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按强制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记入安全监督档案。

  第十二条安措费专项资金采用专款专用、阶段申请的方式管理。

  (一)工程开工时,经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50%。

  (二)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施工工程)完成其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合理使用第一次拨付的安措费,施工现场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40%,未达到的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可申请使用。

  (三)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现场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筑施工企业可申请使用安措费总额的10%。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不予解付,工程竣工后,剩余安措费将拨回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区、市、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使用建筑工程安措费用时应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程开工时,提供安措费使用申请表;安措费上缴报告单;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存款凭证复印件;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二)第二次申请时,提供安措费使用申请表;施工现场检查表;施工单位已购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及凭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审查意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书面告知书。

  (三)第三次申请时,提供安措费使用申请表;竣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申请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办理安措费解付时,需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在申请使用安措费时,应于当月10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市、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递交相应申请阶段的有关材料。

  (二)各区、市、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当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签字盖章报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经审查合格,当月25日前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转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青泥洼桥支行在接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转送的申请材料后,经审查合格,应在当月30日前将各项目本次申请使用的安措费解除监管,并发送短信通知施工企业。

  第十五条 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单独列出安措费项目清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中标无效,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责令重新招标。

  投标人未单列安措费或单列但删减的,以及对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费用未一并计入安措费的,评标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作废标处理。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提供安措费,对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要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措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六十四、六十五条或《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一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措费,造成分包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本细则的安全监理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或《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处罚,并视为不良行为计入企业信誉档案。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缓支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按本办法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工程受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或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对招投标未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独列项、单独计取或删减不予纠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各专户资金在未解付前所产生的利息,统一作为全市建筑安全发展和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先进、提升监管能力和发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大建安发〔20**〕238号)文件废止。

篇3:物业管理维修费用控制的浅析

  物业管理维修费用控制的浅析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微利的服务行业,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经济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呢?而物业管理费收入的数额大小又不能由公司随意确定,是根据公司向用户所提供服务项目的不同性质、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按政府定价、行业定价和协议定价来确定;只有通过在对用户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控制物业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维修工作是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一大内容之一,维修费用是物业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大楼外墙、楼梯、步行廊、电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等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控制好维修费用对降低物业管理费用意义重大,因此,我认为要围绕如下三大方面来工作,达到既维护好物业管理各种设备,又控制好了维修费用。

  一、认真编制维修费用的全年预算

  首先,由公司工程部计划列明维修项目的内容、规模、金额。规模是指大修、中修还是小修。其次,财务部应根据历史会计资料、目前市场维修行情对预算作出修改意见。历史会计资料包括设备新旧程度、往年可比项目、可比规模的支出情况,再次,听取其它部门意见,如计划部、采办部和公司领导的意见。最后,预算交由预算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全年维修费用的预算。

  二、建立和完善维修费用审批制度

  (一)事前审批

  财务人员必须参加合同的谈判,根据预算资料就财务方面提出意见。若是中修或大修合同须附合同修理工程预算表。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会间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合同调法部才可与维修单位签定维修合同。

  (二)事中审批

  预付维修合同款时,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合同的约定等来支付维修工程款,财务人员还要随时了解工程进度。

  (三)事后审批

  工程完工结算时,要注意前面预付款有无发票,收尾工程款有无扣除保修期的金额,更重要的是工程人员的验收签字、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三、控制和降低维修费用的主要途径

  (一)签定定期合同。与优质服务、价格合理、讲信誉的维修公司签定定期合同,不但服务质量可得到保证,还可得到价格上的优惠。

  (二)采用竞争招标方式。对大项目的维修要实行竞争招标,通过维修单位提供的服务、价格的比较,挑选出合适的单位来为公司服务,尽量把费用控制到最好的水平。

  (三)把握好维修时间。平时就要注意小修理,该修时要及时修理,别让机器超负荷运转后才修理。

  (四)作好当地维修行业的信息调查和信息收集。物业管理公司就有技术工、维修工,对于小修、中修工程,也许由公司的工程部来组织就能完成。只有及时掌握市场的价格信息、技术信息,才有办法决定是自修还是外修。

  总之,维修费的控制也还有其他许多方面,许多方法可进行,我觉得在物业管理中控制了维修费用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物业管理费的支出,维修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物业管理的水平,试想,如果一座大厦经常突然停电,电梯不能运转,空调不能运转,办公设备不能运转,那影响多大,所以,在物业管理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对维修费用要做到最恰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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