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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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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科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贯彻执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立项报批、图纸设计、现场施工、验收交付的全过程管理。

  3.负责建设单位对基建工程施工质量、文明工地、工期进度的监督管理。

  4.负责对基建项目施工图纸的审查和设计交底工作,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手续的核实。

  5.负责工程结算、决算的初审,负责基建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移交和工程保修管理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合同、技术资料的会签,收集保管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基建工程档案。

  7.负责制定校园房屋、道路、桥梁以及供电、给排水管路设施的修缮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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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后勤管理处餐饮管理科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餐饮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规定。

  2.负责制定校内食品安全与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本科室及食堂员工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负责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采购招标和考察考核。

  5.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安全检查、更新维护。

  6.负责检查食堂各类台账,监督食品原辅材料和添加剂的索证和进出货登记。

  7.负责采集食品原料市场信息,监督食堂食品质量和价格。

  8.负责检查食堂环境卫生,监督食品贮存、加工、销售、留样、处置全过程规范操作。

  9.负责食堂水、电、气用量统计和营业款的结算工作。

  10.负责师生用餐满意度调查和意见投诉的处理。

  11.负责协调、指导学生伙管会的工作。

篇3: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部门工作职责

  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后勤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2.负责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以及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3.负责学院餐饮管理、食品安全、设施维护,经营服务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4.负责学院水、电、气的供应,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临时用水用电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学院能源消耗的统计与节能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关于卫生防疫的工作要求。

  6.负责学院环境保洁与绿化养护、花木租摆的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校园绿化规划。

  7.负责学院零星设施、家具及相关辅助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

篇4:民族学院采购项目主办人、协办人职责

  民族学院采购项目主办人、协办人职责

  为了规范采购程序,实施内部控制,保证采购过程中公开、公平,促进廉政建设,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规定每个采购项目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经办,其中主办人一名、协办人至少一名。主办人具体负责采购项目的实施,并参与全过程;协办人协助主办人顺利完成采购工作。

  1、主办人职责:

  (1)负责与用户沟通,进一步明确采购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经费情况、数量以及时间要求等);

  (2)负责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准备(如:拟定招标文件、邀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等);

  (3)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如:采购方式确定会议、开标会议等);

  (4)负责报送采购资料,协助采购合同、协议的起草及技术审查等工作;

  (5)负责采购项目完成后资料的整理归档。

  2、协办人职责:

  (1)负责采购信息发布;

  (2)负责响应文件接收、登记并请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退还供应商代表。

  (2)开标过程中按规定告知供应商、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单位代表、评审人员相关权利、义务、回避要求等应告知事项。负责相关会议纪要的记录及整理。

  (3)负责与供应商的联系、通知;

  (4)协助主办人完成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篇5: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职责

  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职责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是湖北民族学院招标采购的直属单位。下设综合管理科、采购管理科,现有管理人员4人。部门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扎实工作。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按照《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学校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和招标事宜。主要工作职能职责为:

  1. 贯彻国家采购与招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2. 受理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3. 按规定将政府采购相关资料报省财政厅备案、公示;

  4. 负责遴选、监管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的学校集中采购招标进行现场监督;

  5. 负责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6. 负责组建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采购见证专家库”;

  7. 对学校相关部门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8. 代表学校处理与采购、招标有关的事项;

  9. 负责本处采购与招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0. 完成采购与招标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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