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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收费纪律管理制度(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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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收费纪律管理制度(物业公司)

  车辆收费纪律管理制度(物业公司)

  1、凡发现对外来车辆未登记发卡和未收取车辆临时停泊费或车辆过夜费及未按照小区车辆常年停靠和月停靠收费的,私自允许停放的现象将进行罚款或开除处理。以上情况中有临停车辆(含过夜车辆)未按照临停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放行或少手及多收的第一次按照收费数额的50倍进行罚款。第二次直接开除。

  2、凡对小区搬家车辆和业主携带贵重(电视机、台式电脑等)物品外出时,未出示《业主物品搬迁放行通知单》私自放行的情况,根据搬迁的物品价格等值对门岗当值班人员进行罚款。

  3、对小区业主车辆或外来车辆不收取停车费,或收缴费用未上缴或私自同意业主或外来车辆在小区停放收受业主好处的情况,将根据车辆停车费数额进行处罚或开除。

  4、对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停放的车主缴费时不得有物业公司员工收受现金代为缴费(除临时停放车辆由门岗收费外),发现一次将进行处罚。

  5、如发现小区有外来车辆在小区内阻塞交通或占用他人车位,影响业主车辆和小区交通主干道,停放绿化带,查阅门岗记录大门岗未能报出车辆信息也并未对外来车辆登记进入小区的时间者根据事态将对大门岗值班当事人进行罚款。

  6、小区各个大门门口两侧(5米)严禁停放车辆,以免影响小区业主车辆的进出视线,并造成交通事故,如有大门两侧停放车辆将对值班门岗人员进行处罚。

  7、对临停车辆收费必须给车主发车辆停泊票,严禁对临时停放车辆收卡、收费不给发票。严禁不发卡或不登记进行收费,违者将进行罚款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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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理大学生课堂(会议)纪律及考勤规定

  理大学生课堂(会议)纪律及考勤规定

  为创造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会议)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在课堂(会议)上应讲究文明礼貌,尊敬老师,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带餐食、宠物等进入教室(会场),服从老师(会议组织者)的安排。

  二、上课(开会)时,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整为静音或关闭,不得开启其他影响课堂教学(会议)的电子器件。

  三、教师(组织者)在教学(会议)过程中,应坚持教书育人和教育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上课(开会)前应清查学生人数,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教师应经常与学生辅导员交流课堂情况,形成育人合力。

  四、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以及校(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进行教学参观,参加思想教育课、形势与政策课、就业指导课等以及教育教学(会议)活动,都必须接受考勤,不得迟到、早退、代课(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不续假者,均以旷课(缺会)论处,若请他人代课(会议)者,加重处罚。学生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按旷课 1 学时计。

  五、学生因病不能上课(开会),须有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学生不得在学期中途请事假进行探亲访友、参加非直系亲属的丧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供养者或兄弟姐妹的丧事,视具体情况,准予一周左右的事假),以及亲友结婚(过生日)、旅游、参观等活动。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才生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

  六、学生请假应提交书面请假报告。两天以内由年级学生辅导员审批;两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并由年级学生辅导员报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备案。两周以上由学院院长审批。研究生请假需经导师请假同意后,再履行学院请假手续。请假条和证明由年级学生辅导员保存,请假条复印件由班长或学习委员交任课教师。请假期满,请假者应及时到年级学生辅导员处履行销假手续,否则按逾期不归处理。按课程教学班上课的学生,凭销假证明到任课教师处登记。

  七、学生在节假日期间需要离开zS市区,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为防紧急突发事件,需要按规定履行离校登记手续。

  八、如在实习、做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过程中需请假者,先由带队老师或导师同意后,再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按第六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九、学生上课考勤工作由各行政班学习委员(课程教学班由课代表考勤,汇总后给原行政班)具体负责,各班班长进行督促和协助,每天进行考勤。

  十、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网络科技股份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网络科技股份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规范公司工作纪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仪容仪表

  第一条员工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与状态,工作期间须着正装,具体着装要求如下:

  一、男员工着衬衫、西装或商务装;头发不过后衣领,发角不过耳;不蓄胡;不漂染或留怪异的发型;不得留指甲、指甲要清洁,指甲内不得藏污垢;穿黑色或棕色皮鞋、深色袜子,不得赤足穿鞋;夏季男士着短袖衬衫及长裤,不得穿T恤衫、无袖汗衫、露脚踝裤装及其他有碍观感的奇装异服、凉鞋需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足跟。

  二、女员工着职业装,皮鞋,可化淡妆;夏季裙子长度不短于膝盖以上2寸,裤装长度不短于膝盖以下2寸;夏季不得穿T恤衫、无袖汗衫、吊带衫及露肩、露背、露脐服装,不得穿低胸及低领装,不得穿超短裙、低腰裤、短裤及其他有碍观感的奇装异服;不可浓妆艳抹、不漂染过于艳丽的发色或留夸张怪异的发型,健康自然;可使用淡型香水,不使用浓郁刺鼻的香水;不得留太长指甲,可使用淡色指甲油;孕妇可着孕妇装或商务休闲装,但禁止穿着明文禁穿的服装。

  三、员工在办公区域内,不穿运动装、牛仔服饰、紧身裤、运动鞋、休闲鞋、拖鞋、凉拖、布鞋,不得赤足。

  四、特殊岗位(例如前台等)对着装或仪容仪表有特殊要求的,例如长发需束起或盘起、必须淡妆上岗等,可按照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五、个人仪容仪表存在特殊情况者,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经行政人力部核实备案批复后,予以特殊处理。

  第二条 遇重大活动、会议、培训及接待,男员工均须佩戴领带,或根据活动、会议、培训、接待的具体要求统一着装。

  第三条 非工作时间进入办公区加班或值班,仪容仪表应与平时要求保持一致。

  第二章 工作纪律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工作时间严禁利用电脑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场所内严禁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

  第六条工作时间外出,按照流程履行相关手续,特殊情况如未能第一时间在OA提交审批的,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向行政人力部报备。

  第七条 工作时间不得脱岗、睡岗、串岗聊天、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及维护公司形象,公司内部除单人办公室、安全通道吸烟区外,其它场所均为禁烟区。严禁在禁烟区场所吸烟。

  第九条 公司因员工个人工作能力或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工作所需,可以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拒不配合公司调动者,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辞退或开除处分。

  第三章 工作态度

  第十条 恪尽职守,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决议,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及调动。工作沟通应简洁并有礼貌,不得在公司大声喧哗、传播负面情绪。

  第十一条 工作积极、主动、细心,既有竞争意识,又有协作精神,尊重他人,不得无故干预他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 有令必行,有禁则止,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业务。

  第十三条 严守公司纪律,维护公司信誉,以良好的素养树立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害公司信誉、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 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滥用公司名义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帐表。

  第十五条 勇于承担责任,悉心听取他人意见,有错就改,有误必究。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正能量和阳光的沟通氛围,不得在私下议论、非议、传播公司及相关管理措施,不得通过网络传播负面情绪。

  第十七条保持工作环境、场地、桌面整洁,不得乱丢垃圾,乱洒污渍;增强安全意识,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 会议及培训纪律

  第十八条 按时参加会议与培训,提前5-10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议或培训的,请提前给会议或培训发起人请假。

  第十九条 所有会议,均须着职业装参加,其中凡上级单位组织或参加的会议、重要接待、商务活动等场合,男员工均需佩戴领带。培训根据具体要求着装。

  第二十条 会议、培训期间需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积极参加讨论。严禁有伸懒腰、打哈欠、玩手机等行为,手机调至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发信息,也不得发出其他声音影响他人参会,减少进出频率,以免影响会议或培训的进行。

  第五章 办公设备使用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打印、影印。各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应由专人管理、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行政部门及运维系统管理员处理,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机器的设置。

  第二十二条公用打印机由行政部门及运维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打印、复印及扫描时请节约耗材成本。

  第二十三条使用公用打印复印机进行打印及复印的,均需按照行政人力部要求在前台进行登记。公司员工应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纸张并严格控制复印量,鼓励双面打印,非正式文件鼓励使用再生纸。

  第二十四条凡属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材料,一般不予打印和复印。

  第二十五条员工应爱惜公司配备的办公设备及公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公司有索赔权。

  第六章 汇报程序

  第二十六条所有工作职能均需按照逐级汇报、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原则上不得随意越级及擅自取舍程序。遇有需请示的问题必须逐级报告,不得无故越级请示;确因本级主管不在位而越级请示的,事后应及时向本级领导汇报。

  第二十七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八条向公司领导的请示汇报要集中办理,陈述应简明扼要,思路清晰,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事项请批应在OA中填报相应的《业务会签单》 。

  第二十九条对外业务应归口分管并按权限及时、准确处理。如外来人员需见公司领导面谈的,必须履行约见手续,领导同意后方可引见。

  第三十条部门内部员工发生问题,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直属上级有义务对其进行解答、指导、提醒。超越自身处理范围的事件应逐级汇报。

  第七章 工作礼仪

  第三十一条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姓名、先生、女士或职位等礼貌相称。

  第三十二条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第三十三条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员工之间沟通应有礼有节,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严禁吵架、互相诋毁、互相辱骂。

  第三十五条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 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接、打电话语气要平和,与人平等交谈,严禁盛气凌人。

  第三十六条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外出不在工位上时,按照就近原则旁边同事应代为接听并及时记录转达。

  第三十八条接待来访客人进门、主动招呼、了解客人意向,请客人坐候并落实接待人;接待人迎接客人到适当场所,接待顾客时,态度应亲切诚恳,面带微笑;送客时则应说“再见”并送出大门,在门口目送客人离开。

  第三十九条对客户一视同仁,均应诚挚服务、耐心接待。在接待客户过程中,若需短时间找正在接待客户的员工,应主动对客户说“对不起,打扰一下”。在电梯口通道或办公场所遇见来访客户,应点头致意并让客户先行。

  第八章 办公环境

  第四十条要时刻保持办公桌面整洁,不乱放杂物,重要文件要及时收放,防止丢失、泄密。工作时间禁止阅读无关报刊。休息时间阅读报刊后要注意整理、归位。

  第四十一条每天下班前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区域,关闭电脑,最后一人应关闭门窗、电源、空调。公司最后一个人离开的需关闭并检查公司电源。

  第四十二条办公区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纸屑杂物,洗手间用后必须冲水。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墙壁、门窗及地面上乱贴、钉、挂各种纸张、物品,严禁私自搬移、拆卸固定物品,损坏者将照价赔偿。

  第九章 其他要求

  第四十四条 公司员工均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十五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随意以公司名义接受采访,对外宣传相关规定详见《**科技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第九章奖惩管理

  第四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将予以口头批评或警告,并每次乐捐50元。

  会议及培训迟到或早退者。

  未按要求着装或仪容仪表未达标,经提醒或警告一次后仍未纠正或再次违反者。

  其他应当给予口头批评或警告并乐捐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每次乐捐100-200元。

  一、禁烟区吸烟、下班不关电气,警告一次后仍未悔改者。

  二、缺勤公司的重要会议或培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会议或培训期间手机响及玩手机警告一次仍未悔改者。

  四、培训时代他人签到或被他人代签者。

  五、培训或各类会议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如长时间操作手机、与周围人员聊天、阅览无关书籍等,警告一次仍未悔改者。

  六、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领导与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七、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玩游戏、听音乐、睡觉、用办公电话或个人手机长聊私人电话,警告一次后仍未悔改者。

  八、破坏员工间人际关系,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者。

  九、其他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将予以记过处分,可视具体情况给与降职、降薪、调岗或辞退处理,并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一、寻衅滋事、参与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对员工威胁、恐吓、影响正常办公秩序者。

  二、私自影印、涂改、损毁重要文件,未履行员工保密义务,对公司造成轻微影响者。

  三、因个人过失造成工作失误,致使公司损失在3000元及以上者,除记过处分外,员工另需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领导与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

  五、工作场所进行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者。

  六、未经公司许可,利用工作时间从事兼职活动,情节轻微者。

  七、员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八、蓄意损坏公司、他人财物,情节轻微者或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九、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仅限于),将予以辞退,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一、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二、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三、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各类受贿行为,查证确凿者。

  四、填写虚假应聘或入职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如与原单位已签署竞业协议限制且在生效范围内),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或承担法律风险的行为,公司给予辞退处理外,另行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五、蓄意损害或盗窃公司、他人财物者,情节严重者或造成2000元及以上损失者;公安机关认定盗窃行为者。

  六、未经公司允许,员工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七、员工个人或以直系亲属名义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商业竞争对手单位或参与业务关联单位、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行为。

  八、员工个人或以直系亲属名义投资于公司的客户、商业竞争对手或从事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的兼职行为。

  九、员工个人或以直系亲属名义利用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行为。

  十、私自影印、涂改、损毁重要文件,外泄公司重要经营管理数据以及客户资源,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十一、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领导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已安排工作,对公司管理造成恶劣影响者。

  十二、辱骂、殴打同事或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十三、1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记过处分或3次及以上通报批评者。

  十四、其他应给予辞退处理的行为。

  十五、员工被辞退处理的,公司可按照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视违规行为后果处于赔偿或罚款处理,且辞退后不再享受当年年终绩效或奖金;如行为后果触犯法律,除按照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外,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针对同一类违纪行为,年度内累计2次(不含2次)以上者,可提高处罚等级,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其他违反公司《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员工用餐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制度》、《职业道德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员工个人的违纪记录,将视情节影响员工当年考核、奖金、晋级、调薪等认定。

  第五十三条 惩处审批流程

  一、口头批评、警告由可由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力部确认并实施,部门处理需向行政人力部备案,并由行政人力部统一收集乐捐款。

  二、通报批评及以上惩处申请,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或行政人力部提出惩处申请并提交《惩处评定表》(附件1),并根据具体情况或需要提交举证材料。

  三、通报批评及以上惩处申请,原则上由行政人力部调查、核实、认定并出具处理意见,相关部门或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其中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及乐捐,最终处理意见以总经理审批结果为准;记过、辞退及罚款等惩处申请,最终处理意见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结果为准;行政人力资源部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审议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处理。

  四、乐捐可视情况当场兑现,乐捐所得将充作员工团建、年会、爱心捐款、书籍购买等备用金。

  (一)、行政人力部负责乐捐金的收支;

  (二)、财务部负责乐捐金的资金及账目管理;

  (三)、每笔乐捐收支都将进行公示。

  五、罚款根据最终处理意见,可通过工资扣款或现金缴纳至财务部等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 申诉审批流程

  一、员工对记过处分、辞退等处理结果存在异议时,可于处理决议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申请,填写《惩处申诉表》(附件2)并附具体证据材料。

  二、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举证材料及证词:

  (一)对于举证不充分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二)对于举证充分的申诉将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出具复议的处理意见:

  1. 如复议处理意见不同于初审意见,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对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2. 如维持初审意见,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向当事员工传达审议结果。

  三、同一事件,当事员工有且仅有1次申诉权利。

  第五十五条员工如有未列入上述各类过失中的过失行为,公司有权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其过失种类,有权视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力部所有。

  第五十七条 经公司总经理核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条款与本制度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年3月2日

篇4: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及成员组织纪律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及成员组织纪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他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规则予以罢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济活动。(《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不再是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

  (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三)索取、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财物和报酬的;

  (四)不遵守管理规约、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以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六)提出书面辞呈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九)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有上述(一)(六)(八)(九)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立即自行终止,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其他情形的,经业主委员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274号第四十五条〉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业主委员会授权,擅自利用业主委员会名义发表不实言论;

  (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其他业主财产或全体业主共有财产;

  (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减免物业服务费;

  (四)私自泄露其他业主的隐私;

  (五)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共有财产重大损失或给业主委员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六)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七)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存在代理;

  (八)从事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活动;

  (九)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内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十)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274号第五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市、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不得向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保证金。(《关于印发做好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房物[20**]2号第三条第二款)

  七、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包括公共绿地) 的用途。(《关于印发做好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房物[20**]2号第三条第四款)

  八、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地位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代表全体业主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监督委员会是监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机构。业主监督委员会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及授权开展工作,对全体业主负责。业主监督委员会对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无决策和实施权。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接受、汇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本区域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带头履行业主义务、遵守管理规约等情况;

  (三)业主监督委员会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或者建议,可以列席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就特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十、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一)本小区业主;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

  (三)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

  (五)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六)履行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职责,完成业主监督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业主监事会可聘请街道(镇)和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律 师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一)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业主或业主代表中产生,由3到5名组成,设业主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由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二)业主监督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明确,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三)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通过自荐或推荐产生候选人。由业主 委员会(或筹备组)提交业主大会审议,经业主大会半数以上的票数 同意通过。

  (四)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或筹备组) 在各楼道单元前公告。

  十二、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资格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资格立即自行终止:

  1.提出书面辞呈的;

  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现委员资格中止情形的,业主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提请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审议决定终止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1.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2.索取、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财物和报酬的;

  3.不遵守管理规约、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3次以上业主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5.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的。

  十三、业主监督委员会换届和委员补选当业主监督委员会换届或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业主大会的规定进行选举或补选。

  十四、业主监督委员会工作

  (一)会议制度

  业主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送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由主任召*议。经3名以上的委员提议以及发生应由业主监督委员会讨论、了解的事件时,及随时召开临时工作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表决机制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请求、建议、意见等报告,须经过半数以上委员表决确认,方能通过。业主监督委员会报告通过后应及时送交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大会的召集

  1.业主监督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联名书面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业主监督委员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2.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业主监督委员会的书面建议后15日内未有书面答复或答应召开但未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监督委员会应当提前7日向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可以提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直接或者责令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篇5:物业公司制度手册:劳动纪律总则

物业公司制度手册:劳动纪律总则

  1.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请事假须提前申请,特殊情况及时补请。

  2.服从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3.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操作。

  4.讲究职业道德,努力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爱护公司和业主的各种设备、设施、物品等,损坏物品要赔偿。

  5.工作时间不允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

  7.在作业时,不得妨碍用户,遇特殊情况,在征得用户同意时,方可操作,要避免与用户发生冲突。

  8.拣拾物品一律交公,不许据为己有。

  9.下班后按规定关好设备,离开工作现场。

  10.不完善部分由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另行制定。

  物业公司制度手册:员 工 守 则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

  快捷高效,竭诚服务,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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