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P物业商业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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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物业商业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商业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商业街商铺开展健康活力的商业活动,加强商业街及辐射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睦关系,增强管理公司与管理对象的有效沟通,推动物业管理。

  2.范围

  适用于老肖物业管理公司商业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3.职责

  3.1 客户服务部商业策划人员负责商业活动计划编制和具体实施。

  3.2 客户服务部主管负责审核商业街活动计划并组织、监控、实施。

  3.3 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商业活动计划。

  3.4 其他部门根据商业活动方案配合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商业活动意向调查

  4.1.1 客户服务部商业助理应于每年的4月或9月向商业街商家及其供应商和商业街辐射社区做一次商业活动意向调查。由商业策划人员分析、总结调查结果,根据结果编制商业活动计划,并报客户服务部主管。

  4.1.2 商业活动意向调查方式

  4.1.2.1 电话采访;

  4.1.2.2 投递商业活动调查表;

  4.1.2.3预约访问。

  4.2 商业活动计划与实施

  4.2.1 客户服务部主管根据商业助理所开展的每半年一次的商业活动意向调查结果,结合社区活动及商业街设施情况,安排商业助理于每年的4月30日或9月30日前制订商业活动计划并审核。

  4.2.2 计划与实施流程:

  4.2.2.1 举办活动的目的;

  4.2.2.2 开展活动的项目与活动方式;

  4.2.2.3活动需要配置的设施的装备、配备情况;

  4.2.2.4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的预算;

  4.2.2.5开展活动的组织及实施方案;

  4.2.2.6活动结束后商业策划人员填写《商业活动总结表》,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查。

  4.2.3 以上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应报客户服务部主管通过审核后汇入部门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4.3 商业活动开展与组织要领

  4.3.1 客户服务部主管根据审批过的商业活动计划安排人员于每次活动前半个月制定出一个详细活动组织方案及相关物品采购计划,呈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4.3.2 客户服务部主管应召集各部门主管讨论活动组织方案的可行性、奖品设置情况(如有需要)及活动经费的落实情况。

  4.3.3 客户服务部主管还应提前五天召开有关组织人员的筹备会议,落实活动组织的具体事宜。

  4.3.4 客户服务部商业策划人员应提前将举办活动通知以海报形式张贴在社区公告栏、宣传栏内,对于大型活动争取做到通知到户。条件许可,可在《星报》上做前期宣传。

  4.3.5 客户服务部主管协调其他部门需提前三天(大型活动提前一星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4.3.5.1 活动场地准备;

  4.3.5.2奖品及所需物品准备(如有需要);

  4.3.5.3组织人员分工准备;

  4.3.5.4活动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准备。

  4.3.6 活动举办当天各部相关人员应调整好班次,进入活动场地进行现场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4.4 商业活动注意事项

  4.4.1 商业活动举办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日或重大节日来临前3-5天。

  4.4.2 安全部主管应制定详细的人流组织与疏散方案,并亲临现场具体落实。

  4.4.3 工程部主管应确保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良好,并做好应急方案与处理措施。

  4.4.4 环境部主管应确保活动现场的卫生清洁和绿化工作,并督导实施。

  4.4.5 开展活动时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或其它治安防范工作。

  4.4.6 活动结束时间一般在晚上10:00以前停止,以不影响片区居民正常休息为原则。

  4.4.7 社区内举办的各项商业活动应确保内容健康、积极、合法,有益于住户身心健康。

  4.5 商业活动总结

  4.5.1 客户服务部商业策划人员应在每次文体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本次文体活动的总结工作,找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之处,并填写《商业活动总结表》。

  4.5.2 以上活动总结报告及相关记录表格应及时上报客户服务部主管,作为对客户服务部策划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5 客户服务部策划人员应将每次活动的相关资料及记录分类归档,由主管审核后移交公司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5.质量记录和表格

  KF-CQ06-F1《商业活动场地租赁协议书》

  KF-CQ06-F2《商业活动申请审批表》

  KF-CQ06-F3《商业活动效果反馈表》

  KF-CQ06-F4《商业活动汇总表》

篇2:商业活动进入小区 物管借业主赚钱?

  商业活动进入小区,物管借业主赚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业活动进入小区。面对起劲的叫卖声,业主乐见生活的便利,却得忍受干扰之忧,一个不小心还被无良商家坑钱。记者专门走访,发现物管对商业活动大多采取“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的态度,业主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不过,也有不少物管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开展小区活动,虽然在活动过程中引入了商业操作方式,但仍为大多数业主所欢迎。

  说起物管引入的商业活动,住在黄埔大道员村某小区的祝先生尤其反感“免费义诊”活动。 祝先生的母亲冼女士曾经在自家小区的“免费义诊”中购买了某品牌的“频谱水产生器”,促销人员宣称饮用水经该器械过滤则转为“频谱水”,可以治疗咽喉炎等疾病。然而冼女士使用一段时间,喉咙却愈发疼痛。祝先生拆开“频谱水产生器”,发现器械的过滤部分已经发霉。为此,祝先生找到当时组织免费义诊活动的物管处,对方认为商家的产品出了问题应由商家负责,与物管处没有关系。

  “公益活动”内里有乾坤

  类似的故事也发生在中山大道某小区的退休职工叶女士身上。去年小区举办的“基金讲座”向叶女士推销了某基金,并承诺“保本、低风险、高利润”。叶女士把退休金中的大部分投入到这个基金中,不料年初股市低迷,账户亏损了两成。对此,物管处也表示不能负责。

  物管处是否可以完全撇清关系呢?记者采访了在广州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十几年的“老物管”阿罗。阿罗介绍说,这些义诊活动进入小区,肯定要与物业管理发生关系,一般是场地租金或者是产品销售分成两种形式,无论哪种都要掠取高额利润,实际上是物管借业主赚钱。

  阿罗进一步指出,有些小公司只是想在与业委会签订合同的几年期限内能赚多少就赚多少,所以罔顾业主的利益。提到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阿罗认为与物业管理方面制度仍然有所欠缺有关。

  一位法律人士指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如果义诊是经物管同意,而进行义诊的单位又不具备相关资格,物管部门须附上连带责任。

  摊档让人欢喜让人忧

  家住天河区东莞庄路华工后门附近某小区的许姨向记者抱怨,入住几年来,每逢周末总会有形形色色的“摊档”进入小区,最常见是一些折价衣物“特卖场”。许姨说:“最初我还以为真是大牌子的特价,但后来发现无论是款式还是质量,都很像假货,真怕是报纸上常说的‘洋垃圾’。”

  不过,许姨却对另一类“摊档”情有独钟,那就是菜档。每天均有菜贩在该小区摆卖,由于该小区交通不便,去最近的菜市场需要步行30分钟,因此这些“无牌菜市”解决了很多业主的三餐之忧。

  在该小区担任保安工作的梁先生则抱怨小区形形色色的“摆摊”带来安全隐患。他说:“我们小区不是封闭式管理的,这些摊档人口流动大,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困难。”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不会主动去拉商业活动,初期是一些平时有配套服务的企业,例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煤气公司等会在节假日时在小区做宣传活动,后来一些服饰品牌看到效果不错,也主动联系摆摊。物管本着便民的宗旨,核实过后才允许其进入小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尽量避免扰民,在休息日举行都会选择早上10点以后开始。

  至于“菜贩”,该工作人员则表示,物管处一直想在小区内引入小型菜市场便利业主,但由于“住改商”无法通过,一直不能落实。业主大多欢迎这些“无牌菜市”,因而物管也不会管。“我们会让保安叫菜贩在小区门口的公共道路上摆摊,那就是城管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了。”

  商业不避忌 打出文化牌

  一些由开发商自有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小区,尤其是未来仍有后续开发的小区,则往往把小区活动作为打造社区文化、营建企业品牌的一部分,在社区活动商业化的同时也注重业主的感受。

  位于白云大道北的白云尚城的开发商正域集团董事长崔真基对记者表示,建设百年老企,要文化先行,物业管理处要使小区形成社区文化,促进小区的和谐。

  据白云尚城管理处总经理车宇介绍,社区活动并不避忌商业化,但是要“将社区文化放在第一位”,例如刚刚举办的社区小运动会,是由物管处出项目,由平安保险公司赞助的,平安保险提供了获奖业主的奖品。车经理认为,这样的合作既正面宣传了合作方的品牌形象,也解决了小区活动的资金问题,促进了社区文化的发展,一举两得。

  “其实建设小区文化,对我们物业管理部门来说也是大有好处的”,物管处潘副经理讲述了物管处的一点“私心”,“通过为业主提供活动平台和场所,业主之间、业主和物管之间逐渐建立互信、互助的关系,社区矛盾大为减少,有些热心业主还承担起物管处的部分工作。”

  据了解,白云尚城“物管处策划,引进商业赞助”的活动方式,也是广州诸多成熟品牌发展商建设的小区采取的方式。例如新世界中国地产在广州的小区从20**年开始举办“少用一桶水”活动,其中也引入了太平洋保险、中信银行等的赞助。

篇3:小区商业活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小区管理整洁有序,完善对区内商业活动的管理,使之有序、规范地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区内的商业活动

区内外商业单位在小区进行商业活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点促销、产品推广、服务咨询等),均须到管理公司配套服务部前台办理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二、程序

(一)申请

1、填写申请表, 加盖公章,提交公司配套服务部审批。
2、提供活动负责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3、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相关证明、许可证等;有关捐款、筹款等进行慈善活动,须提供有关政府部门批文。
4、审批需列明具体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5、申请获准后通知相关区域、部门进行监管。
6、缴交相关费用。

(二)费用(场地使用费、人员监管)

项目规格费用单价备注

宣传海报张贴A35元/天/张自备双面胶,按管理处要求张贴
(不能超过15天)
A43元/天/张
宣传横幅悬挂10M2以下100元/条/天按管理处要求自行装拆
10M2-20 M2以内150元/条/天
20M2-50 M2以内200元/条/天
50 M2以上300元/条/天
摊位场地使用费新*路、新*路300元/天公共设施按金1000元
新*路500元/天
**湖会所广场1000元/天/20M2
渔人码头广场1000元/天/20M2
各封闭区门口2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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