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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制度:护理新技术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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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制度-35项二十七.护理新技术准入制度

  1. 在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的框架内建立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体制和申报、准入流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展。

  2. 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应是结合临床诊疗和护理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与医院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在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

  3. 开展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在院内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被认定为新技术、新业务。

  4. 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应包含确保病人安全的内容。凡增加或撤销项目必须经护理部同意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 临床应用时要严格遵守病人知情同意原则并有记录。

  6. 护理部应定期对护理新项目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在正式被批准临床应用后,护理部应及时制定操作规范及考核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篇2: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医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1) 医院护理新业务的开展、新技术的应用之前,应报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和院内外专家鉴定准入。

  2) 在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时,专科应制订完善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及常规应依据有效的操作规程及常规为基础。

  3) 将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及护理常规以书面形式报护理部、医务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同时制订相关培训内容、方式及效果,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 做好新业务、新技术应用效果评价,效果评价中应有科学数据作为支持依据。

  5) 应对护士作相关的培训,培训后由科室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有培训、考核的记录。

  6) 建立新业务、新技术资料情报档案。

  7) 护理部应建立新上岗人员、特殊护理技术岗位人员、外来短期工作护理人员的技术准入管理与人员执业许可的准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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