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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监理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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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安全监理细则(二)

  1力矩限制器检查内容:

  ⑴力矩限制器:当发生重量超载或作业半径过大超过塔吊技术性能时,力矩限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电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⑵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重新调整力矩限制器。

  ⑶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⑷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⑸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载荷大道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限位器检查内容:

  ⑴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的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⑵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①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②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起重臂的仰角达到上限位时压下限位开关以切断起杆电源,使之不能继续上仰;当起重臂的仰角达到下限位时压下限位开关以切断趴杆电源,使之不能继续趴杆。从而防止超过上下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作动作试验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⑶行走限位器:其作用是控制轨道行走式塔吊行走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以验证其可靠性。

  3保险装置检查内容:

  ⑴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索具脱钩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⑵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在卷筒上顺序排列,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⑶爬梯护圈

  ①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最小直径为0.65m,护圈间距为0.5-0.7m,应有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②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检查内容

  ⑴附墙装置: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用附墙装置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①附墙装置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②附墙装置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说明书规定。

  ③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要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④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⑵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它是轨道式起重机必不可少的安全装置,其作用是在非工作状态下,将起重机固定在轨道上,防止被大风吹走而引起整机失稳的重大事故发生。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四个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

  5安装与拆卸检查内容:

  塔式起重机(塔吊)安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后,方准施工,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队伍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前要进行交底。

  6塔吊指挥检查内容:

  ⑴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⑵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使用信号应符合国际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⑶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7路基与轨道检查内容:

  ⑴塔吊的路基与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15t以上)>0.2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渣石,并有排水措施。

  ⑵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间距为600mm。轨道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

  ⑶轨道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

  ⑷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0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3点,取其平均值)。

  ⑸距轨道终端1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

  ⑹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8电器安全检查内容:

  ⑴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摩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

  ⑵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塔吊与外电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1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1.5 2.0 3.5 4.0 6.0 7.0 8.5

  ⑶当现场采用TN-S系统时,除作接零保护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⑷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规定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与轨道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

  ⑸可将塔吊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的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相连接,即相当于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9多塔作业检查内容:

  ⑴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①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

  ②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⑵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①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②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⑶塔式起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六级风力以上,禁止塔吊起重机作业。

  10安装验收检查内容:

  ⑴塔吊的试运行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②空载试验: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做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③额定荷载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中有无异常情况,如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直至确认合格投入使用。

  ⑵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篇2: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监理细则

  1圆盘锯检查内容:

  圆盘锯的锯片上方应设防护罩、防护挡板及分料器,防止锯片发生问题时伤人。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的、适用的防护罩,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开关箱与圆盘锯距离不超过3m;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

  2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内容: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其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此基础上,要按规定穿戴个人绝缘防护用品。

  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其插头不得任意更换。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应采用移动式电箱解决,避免接长电缆带来的施工隐患。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不能超过3m。

  3钢筋机械检查内容:

  钢筋冷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窗洞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及标志。冷拉作业应有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机械安装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钢筋机械设备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机械之间距离不能大于3m。

  焊接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4电焊机检查内容:

  电焊机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设置具有可见分断点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

  开关箱中要设置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及输出端设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设置防触电保护装置,即将电焊机输入端加装漏电保护器和输出端加装空载降压保护合二为一的一种保护装置),以及电焊工上岗操作时应戴绝育手套、穿绝缘胶鞋,确保焊接作业人员不发生触电事故。

  电焊机一次线不应超过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等于30m。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5搅拌机检查内容:

  ⑴设备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

  ⑵空载和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正常,钢丝绳磨损是否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⑶自落实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应有锁住保险装置,防止作业人员在出料口操作时发生误动作。

  ⑷搅拌机上料口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⑸每个传动机构都应装设防护罩。

  ⑹搅拌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气瓶检查内容: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气瓶应有防振圈和防护帽。不同类别的气瓶瓶与瓶之间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乙炔瓶不应平放,否则瓶内存留的一级易燃品丙酮有排除的危险。瓶体温度不准超过40℃,否则易造成瓶内压力增高从而引起爆炸的危险。故夏季应防晒,冬天解冻应用温水。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明火作业。

  7潜水泵检查内容:

  ⑴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参数应为15mA×0.1s。

  ⑵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于水中,且应直立放置。放入水中和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禁止拉拽电线。

  8打桩机械检查内容:

  打桩作业选定打桩机后,要办理当地建筑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或备案,并制定施工方案和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使用时要按施工方案进行。

  打桩前要详细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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