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设工程监理四大工作程序

6402

  建设工程监理四大工作程序

  开展工程监理时,应依据相应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监理目标的顺利开展。下面由z建基简述建设工程监理的四大工作程序。

  第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建设单位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第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篇2: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产公司质量手册:工程监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工程监理的控制,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监理的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组织项目部确定监理单位,协调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2项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机构,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监理的监督协调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工程部组织项目部依据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确定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4.2项目部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审查监理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填写“工程监理审查记录”:

  4.2.1审查监理规划中的以下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工程概况;

  b)监理工作范围和实现的目标以及保证措施;

  c)拟订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d)“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措施及内容要求;

  e)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的承诺;

  f)监理单位关于实施监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g)监理实例。

  4.2.2审查监理实施细则中的以下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工程概况中的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预计投资总额和计划工期、质量等级、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结构、装饰、功能等方面特点的简述;

  b)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c)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d)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主要包括:监理机构的组织和人员构成、总监理师的职权范围、监理员的职责范围;

  e)监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对工程各有关方进行协调的方法;

  g)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4.3项目部根据合同对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定时检查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工作情况。

  4.3.2由监理单位组织,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听取监理单位的一周工作总结,布置下周工作任务。

  4.3.3监理单位于每月25日前编制监理月报,由项目部审查,及时了解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及质量目标实施情况。

  4.3.4工程竣工后,审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评判监理单位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情况。

  4.4对实施工程监理控制过程涉及的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依据Q/TZH-WI-028《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由项目部收集、整理、存档并移交。

  5.质量记录

  5.1QR12-01工程监理审查记录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6.2Q/TZH-WI-020《资金运作管理办法》

  6.3Q/TZH-WI-028《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篇3: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监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工程监理的控制,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监理的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组织项目部确定监理单位,协调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2项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机构,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监理的监督协调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工程部组织项目部依据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确定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4.2项目部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审查监理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填写"工程监理审查记录":

  4.2.1审查监理规划中的以下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工程概况;

  b)监理工作范围和实现的目标以及保证措施;

  c)拟订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d)"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措施及内容要求;

  e)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的承诺;

  f)监理单位关于实施监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g)监理实例。

  4.2.2审查监理实施细则中的以下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工程概况中的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预计投资总额和计划工期、质量等级、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结构、装饰、功能等方面特点的简述;

  b)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c)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d)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主要包括:监理机构的组织和人员构成、总监理师的职权范围、监理员的职责范围;

  e)监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对工程各有关方进行协调的方法;

  g)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4.3项目部根据合同对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定时检查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工作情况。

  4.3.2由监理单位组织,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听取监理单位的一周工作总结,布置下周工作任务。

  4.3.3监理单位于每月25日前编制监理月报,由项目部审查,及时了解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及质量目标实施情况。

  4.3.4工程竣工后,审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评判监理单位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情况。

  4.4对实施工程监理控制过程涉及的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依据Q/TZH-WI-028《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由项目部收集、整理、存档并移交。

  5.质量记录

  5.1QR12-01工程监理审查记录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6.2Q/TZH-WI-020《资金运作管理办法》

  6.3Q/TZH-WI-028《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