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项目支付保障措施(3)

2004

  工程项目支付保障措施(三)

  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并向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划拨支付。按时足额划拨农民工工资款的,不以建设单位未按期拨付农民工工资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明确工时工资标准、月度发放标准、完工结算标准、工作日考核记录等项目,并将劳动合同报企业备案。集体合同的签订,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务工代表人手一份。同时将集体合同及全体务工人员名单在施工现场公示,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集体合同应含全部人员名单、用工起止时间、定额工资标准、工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材料使用签订材料使用合同,材料进场后对其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对合格的原材料、货到付款,设备租赁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的同时支付2万元,作为初期使用费,对于短期租赁的设备,采取随用随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长期租赁的设备,采取每周结算一次的方式支付。

篇2: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措施

  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措施

  为保证本工程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实施,在项目经理部组建的同时,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计量支付体系。

  1、计量支付体系的构成

  本合同的计量支付体系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经济师、计量支付工程师、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构成,负责与业主、监理的对口合同管理工作。

  2、计量支付管理措施

  (1)、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项目经理对本合同的计量支付工作全权负责,并接受监理、业主的随时检查。

  项目总经济师负责本项目的合同管理,负责日常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负责每个计量周期的材料审核,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计量支付工程师负责每个计量周期的具体操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计量支付文件,负责与业主、监理的对口工作。负责日常变更、索赔等资料的编制、实施。

  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负责各种计量支付支持性文件的及时提供。

  (2)、定期召开计量支付及成本分析会议,对前期计量工作进行总结,监督、督促下一个周期的计量支付工作。

  (3)、经常与业主、监理沟通,及时发现计量支付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使计量支付工作正常运转,保证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及民工工资,并接受监理、业主的随时监督检查。

篇3: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建设部及北京市有关保证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有关规定,保证按月足额向各个专业施工队发放工资,并监督施工队将工资发到工人手中。

  1、逐月将全部分包单位、劳务单位及其全部人员的花名册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核备项目经理与每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载明每个劳务人员最低工资待遇,并按标准格式填写。

  2、配备专(兼)职劳务合同管理员,对劳务合同、劳务人员上岗培训及持证上岗等进行管理。

  3、每月预发或实发劳务人员的工资表按时呈报监理工程师并张榜公布。

  4、劳务工资支付严格按劳务合同执行,确保每个季度支付不少于70%的农民工工资;年终支付全部的农民工应得的劳务报酬。劳务人员离开工地时,将其工资及其福利待遇全部结清,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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