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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具备条件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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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具备条件及相关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验收,对于框架部分,是在钢筋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填充墙砌完才可以进行验收的,现在大部分都是如此操作的,因为这样可以抓紧时间,减少工程实际施工时间。但真正按要求来说,必须要待主体结构所有施工任务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中混凝土、砂浆等试块试验合格、统计评定合格,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密实度试验合格后方可真正进行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并且此时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等级才可以真正意义上被评定为合格。

篇2:电梯公司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电梯公司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电扶梯接管前由客户组织我公司人员按国家或市有关标准进行分项检验,并填写《电扶梯验收整改单》。

  2、客户、提供有关电扶梯质量、性能及安装等详细资料。

  3、根据客户提供的电扶梯质量、性能等资料验证电梯质量、性能等方面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国家或市有关电扶梯标准。(大项不能验证的,要求客户提供产品质量的验证书。)

  4、经客户整改完毕后,由客户组织我公司人员复验合格后,填写《电扶梯维修保养交接单》。

篇3:药业公司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控制公司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验收人员应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且具有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性能,了解验收标准的人员担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验收应由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二、药品验收一般应在到货后24小时内,在待验区完成,特殊管理的品种随到随验,量大的品种可在货位处(挂待验牌)验收,生物制品应在生物制品室(冰箱)(挂待验牌)验收。验收员凭来货凭证,按《药品管理法》、《药品验收标准》和相关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三、首营品种应根据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审批表》和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验收。

  四、进口药品应检查包装、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指进口中药材)、《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指进口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都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验收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应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医疗用毒性中药、二类精神药品应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应检查供应商的经营批准文件。

  七、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形成《验收入库通知单》,有验收结论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

  八、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填制《采购来货待处理问题通知》,通知业务、财会、保管进行处理。

  九、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员凭质量管理部签发的《药品退货通知单》和保管员填写的申验单验收。验收合格的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关联生成《销售退货单》并签字,通知保管入库;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员在《药品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验收不合格”并签字,通知保管移入不合格品库。

  十、建立《药品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到货日期、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等内容。保存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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