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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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第一节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措施

  1.在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名单;创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等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的制作、挂置必须符合标准,现场必须指定卫生负责人,明确职责。

  2.施工现场经常保证完整、整洁。实现工地门前"三包",确保门前墙外无垃圾、无建筑材料、无污水。

  3.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作业场所要达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

  第二节 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健全现场治安、消防责任制度和组织。

  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治安保卫、防火全面负责,由分管保安工作的副经理支持领导日常工作。项目部设后勤保卫科处理日常事务。

  现场建立治安保卫组,配备门卫及保安巡视人员,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

  2.公司保卫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并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支持与指导。

  3.各专业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制度。要签订消防责任书。对所有民工统一登记注册,报保卫部门及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办好有关手续。

  4.实行挂名牌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统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与项目管理部取得联系,发给临时出入名牌方可进放现场。

  5.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6.加强法制教育,进入现场之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偷盗公私财物;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排乱下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办公和施工作业区域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重点部位如:木工间、油漆间,以及危险作业区如:装饰、保温、油漆等作业区,要重点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强挂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要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8.施工现场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和隔离的措施。在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及熔渣,消除隐患。

  9.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小太阳灯。

  10.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动周圉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篇2:合肥市建筑装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装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外部、内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条 合肥市建筑装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的评选由装饰企业自愿申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组织实施和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 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含已办理进肥登记的外地装饰企业),在本市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符合以下范围,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已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

  2、已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3、工程造价在二百万元或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含单标段施工项目)。

  第五条 下列建筑装饰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市建筑装饰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的工程;

  2、在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在城市卫生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装饰工程。

  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

  第六条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接封闭的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铁皮瓦、石棉瓦、雨花布)。

  第七条 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文明施工管理、组织网络、安全纪律、防火须知内容,工程概况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第八条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二次改造项目严禁野蛮拆除。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第九条 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确需提出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号的标志悬挂在现场。

  第十条 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第十一条 粉尘控制:

  1、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3、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4、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第十二条 噪音控制

  1、一环以内的装饰项目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在一环以内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环保部门申请。

  第十三条 现场卫生

  1、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2、职工临时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

  3、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并有水源供冲洗,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4、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5、工地应设有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保卫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工作卡由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和职务;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标准

  第十五条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标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

  第十六条 按(JGJ59—99)检查分示范、达标、不合格三个等级,示范工地得分率85%,达标为70%。不合格的工程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五章申报程序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申报单位把创“示范工地”计划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

  第十八条 装饰工程总量施工一半时,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送达市装饰装修管理处。

  第十九条 申报“示范工地”应提供下列材料:

  1、《合肥市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2、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申报“示范工地”的认可证明;

  4、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按(JGJ59—99)中表3.0.1,3.03,3.04-1,3.04-3,3.08,3.013内容进行自检情况;

  6、反映施工过程的彩色照片或VCD2.0格式光盘。

  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A4幅面大小,封面标准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

  第六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条 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在施工企业申报材料齐全后,在有效工作日五天内,组织专家评委对工程进行评选,并最终确认。

  第二十一条 经确认后的“示范工地”,后期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不符合评选办法的行为,经专家评委确认后,予以撤销“示范工程”称号。

  第七章奖 励

  第二十二条 对获得“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即实行挂牌;同时在市建委召开的年度表彰大会上通报进行表彰。

  第二十三条 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负责“示范工地”资料编撰归档,并组织宣传。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示范工地”申报表

  项目名称

  工程量(万元)

  面积(㎡)

  层数

  施工许可证编号

  工程地址

  工程量完成情况:

  工程形象进度概况: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

  年月日

  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二份,为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施工单位各一份。

篇3:文明施工现场会的讲话

  文明施工现场会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上海高行镇建筑工地召开文明施工现场会,建设集团、建设集团上海分公司和工程项目经理分别作了文明施工管理的先进经验介绍,大家对工地也进行了现场观摩。希望各企业认真学习和汲取好的做法和措施,把这些宝贵经验带回去,落实到家乡的工地上去,提高全县建筑工地特别是城区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文明进步时代,施工的形象代表着企业的形象。企业的综合实力,往往通过安全文明施工这一载体的窗口对外展现出来,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并已逐步成为当今建筑业市场求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筹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不是一件单一孤立的工作,除了搞好场容场貌、资料组织、队伍建设、防火防盗综合治理之外,还包括各种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形象施工、工种配合、同边关系等,它不但与项目本身融为一体,而且贯穿于工程始末的全过程,起着鞭策、督促的作用。安全文明施工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方方面面,是维系整个工程质量的基础。由此可见,我们企业需要也有必要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制度措施落实是抓好文明施工的保障。我们要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企业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并切实贯彻执行。同时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有组织方案。同时要根据文明施工和工地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跟进措施,其中责任到人是工作的核心,要将班组实行包干,谁的环节出问题便追究谁的责任。真正做到工作要求明确,管理责任清晰,制度措施得力。

  三、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一是封闭施工;二是要满足交通组织的需要;三是“清洁运输”;四是环境影响最小化;五是减少对市民生活和出行的影响。结合我县“城建会战年”和柯桥城区文明施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在实际的文明施工管理中要抓好:

  1、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档设置。工地围档设置必须按规定的高度和美化形式进行设置。严禁围墙残缺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2、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应当按规定进行硬化。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其他地面也应当硬化处理。保证道路平坦、整洁、畅通。

  3、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台和污水沉淀池,并配备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清洗车辆后的污水不得流向大门外,确保净车出场。同时,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严禁车辆洒漏、车轮带泥上路。

  4、工地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严禁污泥、污水、废水随意排放入河或堵塞下水道。作业区、生活区不得长期有积水。

  5、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划分,严禁用钢管、竹片等材料搭设简易工棚和利用在建工程作办公、生活用房使用。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必须用砖或砌块砌筑,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有冲洗设备的厕所,并有专人打扫消毒,施工楼层每隔一层应设置便桶且设标记。建筑工地生活区应设置淋浴室,并符合文明卫生的要求。

  8、建筑工地临街一侧必须达到“门前三包”要求,严禁场外堆放建材和作业。

  9、建筑工地必须遵守夜间施工管理规定,按时作业,确有夜间连续施工需要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同时落实降噪措施,不发生任何治安及施工扰民现象。

  10、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应当经常开展遵纪守法、文明施工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严禁赌博、斗殴及其他违法行为,搞好社会治安及综合治理等等。

  同志们,只要我们认识了文明施工的重要性,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要舍得投入,狠抓落实,一定能使我县的文明施工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从而切实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扭转建筑工地脏、乱、差的局面。推进我县建筑施工文明标化创建工作,为打造“二个中心”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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