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家装水电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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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装水电施工标准

一、水路部分

  一)、材料提示 根据公司报价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进行施工(给水改造国家禁止使用镀锌管和UPVC管)。

  二)、施工注意事项

  1、一般水改走顶不走地,各冷、热水出水水口必须水平,一般左热右凉,管路铺设需横平坚直。布局走向要安全合理。、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类阀门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便于使用和维修。

  2、进水应设有室内总阀,安装前必须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砂眼、裂纹等现象。

  3、水表安装位置应方便读数,水表、阀门离墙面的距离要适当,要方便使用和维修。

  4、厨房内如加装软水机、净水机、小厨宝等应考虑预先留好上、下水的位置及电源位置。

  5、冷、热水管均为入墙做法,开槽时需检查槽的深度,冷热水管不能同槽。

  6、淋浴混水阀的左右位置正确,且装在浴缸中间(先确定浴缸尺寸),高度为浴缸上中150-200mm,按摩浴缸根据型号进行出水口预留。混水阀孔距一般保持在(暗装)150mm,(明装)100 mm,连杆式淋浴器要根据房高和业主个人需要来确定出水口位置。

  7、坐便器的进水出口尽量安置在能被坐便器挡住视线的地方。连体坐便器要根据型号来确定出水口的位置,一般要留在马桶下水口正中左方200 mm处。

  8、电热水器一般需固定在承重墙上,如情况特殊,固定在非承重墙上要做固定支架,且顶层要有足够位置做固定支架,需提前与热水器厂家进行沟通,以便确定热水器出水口的位置。

  9、安装热水器进出水口时,进水的阀门和进气的阀门一定要考虑并应安装在相应的位置。

  10、安装厨、卫管道时,管道在出墙的尺寸应考虑到墙砖贴好后的最后尺寸,即预先考虑墙砖的厚度。

  11、设计水管时应考虑洗衣机的用水龙头安装位置,下水的布置。同时注意电源插座的位置是否合适。厨房厨柜内放滚筒洗衣机一定要确定好洗衣机和厨柜的尺寸,以便留好上下水的位置。

  12、墙体内、地面下,尽可能少用或不用连接配件,以减少渗漏隐患点。连接配件的安装要保证牢固、无渗漏。

  13、墙面上给水预留口(弯头)的高度要适当,既要方便维修,又要尽可能少让软管暴露在外,并且不另加接软管,给人以简洁、美观的视觉。对下方没有柜子的立柱盆一类的洁具,预留口高度,一般应设在地面上500-600mm左右。立柱盆下水口应设置在立柱底部中心或立柱背后,尽可能用立柱遮挡。壁挂式洗脸盆(无立柱、无柜子)的排水管一定要采用从墙面引出弯头的横排方式设置下水管(即下水管入墙)。

  14、水改后出水口与洁具、热水器等连接,建议加装三角阀。

  11、水路改造完毕要做管道压力实验,实验压力不应该小于0.6MPa。时间为20-30分钟。

  三)、系统水压试验要求

  1)试压前应关闭水表后阀门,进行室内管路系统打压。

  2)将试压管道末端封堵缓慢注水,同时将管道内气体排出。充满水后进行密封检查。 3)加压宜采用手动泵或电动泵缓慢升压。升至规定试验压力(一般水路8个压)后,停止加压,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渗水现象。 4)稳压后,半小时内的压力降不超过0.05MPa为合格。 5)试压结束,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签字确认 6)水路改造施工后,要出具水路改造施工走向图。

  二、电路部分:

  一)、材料提示:

  1、管财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品牌产品。

  2、材料必需与公司工程报价单所列品名相符

  3、所用导线的截面规格为2.5mm2、4mm2、6mm2,不受拉力,包扎紧密不伤线芯,无扭结、死弯、绝缘层无破损等缺掐,所用电线颜色要分清。

  二)、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完整的插头、开关、插座、漏电断路器,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电缆线。

  2、进场时把空气开关的电线全部卸下来,然后从总进线接到临时配线电箱。工程队应自带配电箱,包括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带保护装置的插座,电缆线应完好无损。

  3、包括切割机、角磨机、电据、手电钻、冲击钻等电动工具,经检验绝缘性能应完好无损,使用安全可靠,操作方法正确。

  施工工艺:

  (一):开槽配管及定位 说明: 电路设计要多路化,做到空调、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电脑及大功率电器分路布线;插座、开关分开,除一般照明、挂壁空调外各回路应独立使用漏电保护器;强、弱分开,音响、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弱电线路设计应合理规范。

  1、墙身、地面开线槽之前用墨盒弹线,以便定位。管面与墙面应留15mm左右粉灰层,以防止墙面开裂。

  2、未经允许不许随意破坏、更改公共电气设施,如避雷地线、保护接地等。

  3、电源线管暗埋时,应考虑与弱电管线等保持500mm以上距离,电线管与热水管、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小于300mm。

  4、墙面线管走向尽可能减少转弯,并且要避开壁镜,家具等物的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

  5、如无特殊要求,在同一套房内,开关离地1200-1500mm之间,距门边150-200mm处,插座离地300mm左右,插座开关各在同一水平线上,高度差小于8mm,并列安装时高度差小于1mm,并且不被推拉门、家具等物遮挡。

  6、各种强弱电插座接口宁多勿缺,床头两侧应设置电源插座及一个电话插座,电脑桌附近,客厅电视柜背景墙上都应设置三个以上的电源插座,并设置相应的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插座。

  7、音响、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弱电线路的铺设方法及要求与电源线的铺设方法相同,其插座或线盒与电源插座并列安装,但强弱电线路不允许共用一套管。

  8、所有入墙电线采用16以上的PVC阻燃管埋设,导线占管径<40%空间,与盒底连接使用专用接口件。

  9、使用导线管时,电源线管从地面穿出应做合理的转弯半径,特别注意在地面下必须使用套管并加胶连接紧密,地面没有封闭之前,必须保护好PVC管套,不允许有破裂损伤;铺地板砖时PVC套管应被水泥沙浆完全覆盖。

  (二)电气安装

  1、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宜用黄绿双色线。

  2、线管穿线之前应将直接头打上PVC胶水,以免进水。电源线穿管时,应将导线取直再穿管,不可中途拔、拉管接头;弱电线中穿线时用力时不可过猛,以免导线断心。

  3、电源分支接头应接在插座盒、开关盒、灯头盒内,每个接头接线不宜超过两根,线在盒内应有适当的余量。

  4、音响线出入墙面应做底盒。多芯电话线的接头处,护套管口用胶带包扎紧,以免电话线受潮,发生串音等故障。

  5、电视天线接线必须采用分支器并留检查口。

  6、管中电源线不可有接头、不可将电源线裸露在吊顶上或直接抹入墙中,以保证电源线可以拉动或更换。

  7、导线连接坚固,接头不受拉力,包扎严密,采用螺钉(螺帽)连接时,电线无绝缘距离不大于3mm,铜线间连接应用压接或绞接法,绞接长度不小于5圈,裸露电线必须先用防水胶带包扎后再黑胶布,无绝缘层破损等缺陷经检验认可。

  8、穿管的电线、讯号线、电话线等都进行检测,以确认是否线间短路、对地短路、断线等,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埋线管。

  9、单相两孔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左零右相,单相三孔,正上方为地线,插座接地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所有单相插座应该“左零右相,接地在上”。

  10、插座、开关安装要牢固,四周无缝隙,厨房、卫生间内及室内及室外安装的开关应采用带防溅盒的开关。

  11、空调供电用16A三孔插座,高度在1500mm以下的所有插座应安装具有保护挡板的插座,以免儿童触摸,卫生间宜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插座采用防水防溅型,并远离水源。照明开关应设在门外,镜前灯、浴霸宜选用防水开关设在卫生间内。

  12、为生活舒适方便,卧室应采用双控开关,厨房电源插座应并列设置开关,控制电源通断。

  13、插座、开关、面板固定时,应用配套的螺钉,不得使用木螺钉或石膏板螺丝代替,以免损坏底盒,开关安装方向一致。

  14、配电箱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配电箱内的电线排列要整齐,插座照明各路开关要分清,压接配件齐全,压接导线的回转方向要正确,断路器接线牢固,在断路器接线端子上不得将不同线径的导线在同一端压接,配电箱分路要平衡,要标明各个回路。

  15、竣工后,提交一份标准详细的电路布置图。

  (三)、电气检测

  1、所有接线完毕后,必须对配电箱、插座、开关进行线路检查测试。

  2、弱电需采用短路一端,在另一端测量通断的方法检测。

  3、所有电气完工后进行通电检测,漏电开关动作正常,插座开关试电良好

篇2:重庆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重庆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重庆市水利局制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用说明

  1.《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2000-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214)配套使用。即将水利部范本(GF-2000-0208)中的“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_______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_____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派现场代表:_____联系电话____承包人:(全称)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项目经理:____联系电话____总工程师:____质量负责人:____监理人:(全称)____地址: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监理工程师:_______发包人拟修建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

  1.5工程规模:________;建设任务:________。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_________万元;资金来源: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__________。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人民币小写____万元)。其中:永久工程_______万元;临时工程_______万元;安全措施费____万元;技术措施费_____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序号关键项目名称最迟完工日期备注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_____。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序号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权联络方式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提供的用地范围为:_____;期限:_______。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______;期限:_______。

  5.1.6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和期限序号图纸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

  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______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_____

  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____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序号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责到达现场时限一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234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二现场管理人员1行政管理......2技术管理......作业人员工种三1234567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灌浆工程钢筋安装金属结构安装设备安装其他四特种作业人员塔机机手放炮员安全员质检员......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一主要施工设备123...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到达现场时二123...主要材料

  5.2.4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承包人负责提交的图纸和文件表序号图纸和文件名称123年、月进度报表4质量检测与评定资料56竣工图及验收资料7结算资料8承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工序开仓(开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报告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提交时限提交发包人份数

  5.2.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____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其它责任:_______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

  6.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监理人的指示序号监理指示名称监理指示主要内容1开工通知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包人发布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2监理审批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导流及

  度汛方案审批文件,工程质量评3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签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停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停止不合5施工过程进度控制指令6工程造价控制指令工程量审定表、工程进度结算表、完工结算审签资料等。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做出调7现场协调指令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停工或缓建、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划分,...

  七、质量

  7.1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____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______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7.6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______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____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______名。

  8.6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8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计量

  9.1.1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支付

  9.2.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_______%,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____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_______%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_______%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合同价格;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_________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_______%,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_____%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____%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完工结算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最终结清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_______。

  9.2.8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_______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_______%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整风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______%时,取其绝对值大于____%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______;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______。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变更

  10.1.1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____。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转包与分包

  10.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11.1.2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______元/天,累计不超过_______元。

  11.3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_______%(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____%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

  11.8索赔的处理。

  11.8.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______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①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______个月。

  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2.4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8.其它材料

  发包人: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现场代表:_____(签名)

  地址:____承包人: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项目经理:_____(签名)

  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传话真: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传话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

  ___年__月__日

篇3:校施工企业水电管理办法

>  校园施工企业水电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水电管理,维护学校教学和广大师生的生活秩序,对施工企业在基建、安装、维修等施工过程中需要停水停电的作出以下规定:

  1、凡来我校施工的企业,均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水电管理、文明施工责任书。

  2、签订水电管理、文明施工责任书时,应预交项目总经费10%的管理费,待施工结束后予以退还。

  3、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如需停水停电作业(包括接水接电),必须提前24小时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停水停电申请单并附上施工方案,经分管副总经理或经理同意,签发停水停电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4、施工企业必须文明施工,在施工时不得损坏地下管线。

  5、施工企业物品及建筑材料的堆放地点、方式、时限,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堆放,违者作为校园杂物予以清理。

  6、施工完毕,施工企业必须对占用场所实施恢复,要做到“工完场清”。

  7、施工时严禁影响师生学习、休息。

  8、施工场地必须树立施工告示。

  9、施工企业在校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校园水电管理、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条例,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费用从管理费中扣除,如不够部分由施工企业补交)。造成重大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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