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筑信号工挂钩工岗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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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信号工、挂钩工岗前须知

  1 .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 .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 .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信号工不得兼做挂钩工。

  6 .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 .严格执行"于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 .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 .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 1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2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3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4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5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6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7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8 .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9 .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20 .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1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2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 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 %计算。

  2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 l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 ;

  ( 2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 %~10 % ;

  (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4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有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篇2: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5)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五)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篇3:建筑信号工挂钩工岗前须知

  建筑信号工、挂钩工岗前须知

  1 .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 .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 .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信号工不得兼做挂钩工。

  6 .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 .严格执行"于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 .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 .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 1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2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3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4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5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6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7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8 .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9 .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20 .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1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2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 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 %计算。

  2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 l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 ;

  ( 2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 %~10 % ;

  (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4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有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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