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企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 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 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 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第六条 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第七条 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第八条 一定要在确保离合器脱开的情况下,才能开机。
第九条 在使用脚踏板时,冲压或剪切间隔中,脚应移开脚踏,严禁将脚常搁于脚踏板上。
第十条 机床工作中,如发现滑块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击声及噪单,成品有毛刺及质量小时,应立即关机检查。
第十一条 任何时间都须注意机床及模具紧固螺丝或传动皮带的松紧并做出正确处理。
第十二条 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第十三条 冲制小产品时,应用工具夹取,严禁直接将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第十四条 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穿托鞋、上机操作。
第十五条 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第十六条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以防工件毛刺伤及人手。
第十七条 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第十八条 每次关机后,切记切断电源后并将“双手/脚踏”开关置于中间位置。
篇2: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0目的
设备的操作方法,避免因误操作而发生意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客户服务中心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工程部主管;
3.2相关岗位维修人员按规程对发电机进行安全操作;
4.0定义
无
5.0规程
5.1柴油发电机应由工程部熟悉机组性能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禁止操作;
5.1.1启动前检查(火灾时忽略此步骤)
1)各辅件连接是否可靠;
2)冷却水是否加满,各接头有无渗漏;
3)机油油位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渗漏;
4)燃油是否充满油箱,各接头及管路有无渗漏,输油管路各阀门是否开启;
5)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6)发电机面板上各指示灯指示及开关位置是否正常;
5.1.2启动操作(手动)
1)断开发电机输出断路器;
2)各项准备工作准确无误后,将钥匙开关拨到“手动”的位置,按绿色键(5秒)启动发电机
组;
3)若按绿色键10秒钟左右仍无法启动柴油发电机时,应将钥匙开关拨到“O”的位置,等待
10~20秒钟后再启动;如连续三次均无法启动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并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操作;
4)发电机正常运转后,如需要则合上供电断路器;
5.1.3运行检查:
1)柴油机发电机启动后应即时启动通风风机,运行过程中,按《柴油发电机运行记录表》内容
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若属例行检查,则在检查(试运行5分钟)无异常后停机;
5.1.4停机操作(手动)
1)断开供电断路器,使柴油机空载运行3~5分钟;
2)将钥匙开关拨至“O”位置(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按急停开关STOP),使柴油机停止运行;
3)将开关拨至“AUTO”位置,合上输出断路器,使柴油发电机组处于自动备用状态;
4)停止通风风机;
6.0附则
按照程序定期实施保养检修计划;
7.0支持性文件
篇3:烤漆房安全操作规程
烤漆房安全操作规程
1、烤漆房应由操作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与保养,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及时更换过滤棉、柴油滤芯等。
2.使用烤漆房前先检查烤房内有无杂物和危险品,通风机、仪表、管路、房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预先排除。
3.凡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律不准放入烤漆房内、外。对浸漆产品,必须待漆滤尽方可进。
4.打开烤漆房门应先通风换气,然后汽车及人才能进入烤漆房内工作。
5.关闭烤漆房门前要确认里面无人,一切正常方可关门,然后再起动开关进行工作。
6.烤漆房内外要保持整洁,烤漆房顶、周围严禁堆积物件。烤漆房附近要装消防设备,操作者应熟悉使用方法。
7.烤漆房内严禁烤衣服及其它物品,严禁冬季任何人进入烤漆房内取暖。
8.工作场地严禁明火和吸烟以及其它火种。
9.烤漆房必须按技术规定使用,严禁超温使用。
10.烤车时必须有一人以上当班,严禁脱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