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厂企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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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企消防制度

  第一条 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 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 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 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七条 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八条 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九条 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组、安管部负责人参与。

  2.检查人员在每月末、节假日前对小区管辖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具体查看如下: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的电器电掣等是否完好;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温感探测器、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灯)是否正常。

  3.检查人员每日须对会所及公司办公区域进行检查,查看会所、办公室内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检查人员每日须对各施工装修单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查看施工单元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装修单元内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室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能立即解决的检查人员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或由发出《消防检查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

篇3:安管部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安管部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

  2.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率要达100%。

  3.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消防理论知识、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安管部每一位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5.每年至少两次对小区业主(客户)开展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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