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4774

  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厂的技术管理,使全厂的工艺.技术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1.用于生产指导的工艺规程.技术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由生产科(车间)组织编制。

  2.由总经理组织生产、质检及相关部门和车间领导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对公司自行编制的所有技术文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发布。

  4.外来文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后方可采用或执行。

  5.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引进的外来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标识.发放管理。

  6.总经理每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车间对全公司的所有技术文件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与实际工作的符合性。

  7.对技术文件的更改,须经各有关部门提出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进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或变动技术文件。

  8.技术文件有较大改动时,由生产科(车间)统一进行换版,收回所有旧文件,并换发新版文件。对作废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9.原则上所有技术文件均不许任何人带出厂,更不允许私自拷贝或复印。有特殊情况复制或带出厂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由携带者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带出。携带者要为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总经理:

  年月日

篇2: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厂的技术管理,使全厂的工艺.技术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1.用于生产指导的工艺规程.技术标准及设备操作规程由生产科(车间)组织编制。

  2.由总经理组织生产、质检及相关部门和车间领导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对公司自行编制的所有技术文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发布。

  4.外来文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后方可采用或执行。

  5.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引进的外来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标识.发放管理。

  6.总经理每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车间对全公司的所有技术文件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技术文件与实际工作的符合性。

  7.对技术文件的更改,须经各有关部门提出后,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进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或变动技术文件。

  8.技术文件有较大改动时,由生产科(车间)统一进行换版,收回所有旧文件,并换发新版文件。对作废文件由生产科(车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9.原则上所有技术文件均不许任何人带出厂,更不允许私自拷贝或复印。有特殊情况复制或带出厂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由携带者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带出。携带者要为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总经理:

  年月日

篇3:客服部文件管理制度及规定

  1 制度

  1.1客服部文员负责客服部所有文件(通知、制度、命令、公函、总结、报告、通报、会议纪要、政府纪要、政府法规等)的收集存档和保管。

  1.2文员、助理负责各部门文件及资料(技术图纸、说明书、手册、业户档案、车辆档案、工作联络单、通知、报告、公函、总结、会议纪要等)的收集、存档和保管。

  1.3任何人员借阅上述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1.4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准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

  1.5员工个人档案、材料属秘密材料的,他人无权翻阅,保管人员也不准,禁止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1.6文件资料等要进行字母顺序还是按内容、按时间等形式分类,其目的都要使查找迅速方便,因此都必须在档案夹里清楚地标明。

  1.7要经常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混乱,对过期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无保存必要的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可做销毁处理。

  1.8文件具有较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经发文必须执行。

  1.9文件一经领导签发,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1.10文件分发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11各部门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应当认真办理,不得延办、误办或推诿,对办理完毕的文件,承办人应填写结果和报告。

  2 规定

  为加强文件管理,准确传递文件,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1 外部来文的有关规定:

  ⑴各上级机关、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来文,统一由办公室签收;

  ⑵对收到的外来文件,应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递;

  ⑶外来文件原则上先送总经理阅批;

  ⑷根据总经理批示,逐一传递各部门经理传阅;

  ⑸根据总经理批示,送达文件办理部门,并催促办理;

  ⑹承办过程中若有疑问,应及时请示,报告解决;

  ⑺文件阅毕或办毕,阅文人及承办人应填写承办结果和报告,连同原文退回秘书处存档。

  2.2 对外行文有关规定:

  ⑴部门对外的报告、请示和业务事项联系的文件,均必须送总经理审阅后,方可外发。

  ⑵对外行文,领导批转后,原件由部门文员留存、归档。

  ⑶对外行文,统一由部门文员负责进行编号、登记和外发事项。

  2.3 内部行文

  2.3.1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往来文件(包括联络单),由各部起草,部门经理签阅。

  2.3.2 公司内部文件(包括联络单),由各部收集、存档和保管,必须保证完整性及连续性,以便备查。

  2.4 不论外部行文或内部行文,一律由秘书、文员、内勤传递。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