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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会馆人力资源部工作程序:员工离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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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闲会馆人力资源部工作程序:员工离职程序

  第四节员工离职程序

  一、目标

  1.离职流程管理是为了规范会馆与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会馆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会馆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3.经理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可以提高会馆管理水平。

  二、工作政策:

  员工离职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辞职、解雇、离职移交、离职面谈。

  三、审批权限

  1.会馆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室人员、会馆人力资源部和计财部负责人,离职申请由会馆总经理批准。

  2.会馆一般员工的离职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三、工作程序:

  A.辞职:

  1.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并报部门经理签批,在做出同意意见后,按照人员编制预算的要求提出人员补缺的申请,并为其开具相关证明(考勤、奖罚单、部门内物品等)。

  2.试用期内的员工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要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3.正式员工应提前15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要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提出辞职的员工在得到部门经理的同意后需在三天之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应通知辞职人员停发工资的时间,并且安排一次离职面谈。

  B.解雇:

  1.部门经理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关解雇员工现在所犯错误的事实、证据和过去所犯错误的资料记录,按照人员编制预算的要求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部门经理应书面说明解雇员工的原因,以便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以前部门负责人不得通知解雇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一旦申请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口头通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的员工,并告之被解雇员工工资的停发时间。

  4.得到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解雇通知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部门经理开具相关证明(考勤、奖罚单、部门内物品交接手续等)。

  5.解雇员工需在两天之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并由保安督促检查离开本会馆。

  C.离职移交:

  离职员工办理设施设备、会馆财产和应交款项的移交手续,只有在办理完这些手续后,才能结算工资。

  离职员工应归还人力资源部以下物品,以消除个人档案:

  ·员工工号牌

  ·进餐卡

  ·考勤卡

  ·更衣柜锁匙

  ·员工手册

  ·会馆制服

  ·员工证

  ·床上用品(垫絮、盖絮、床单、被套等)

  ·其它配发的物品

  员工在离职前必须交清所有因工作需要而配发的会馆物品,如有遗失,应按如下要求赔偿:

  ·员工工号牌人民币20.0

  ·进餐卡人民币10.0

  ·考勤卡人民币20.0

  ·更衣室锁匙人民币10.0

  ·员工手册人民币50.0

  ·员工证人民币10.0

  ·床上用品(垫絮、盖絮、床单、被套等)根据价格来定

  ·会馆制服根据价格来定

  人力资源部在确认所有物品已完整归还会馆后为离职员工清算工资,并按相关离职审批程序进行签字确认。

  D.离职面谈

  1.在面谈时,人力资源部应向离职员工明确有关工资扣减和遗留帐目等。面谈气氛应是轻快坦诚的。

  2.所有离职面谈内容应详细记录并交有关部门经理作评语,并妥善保存。

  3.基于离职面谈记录,如果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应采取相应措施。

  员工离职程序流程图:

  任何部门员工如要离职必须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报告;试用员工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

  部门主管需与员工进行交谈,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说明其员工离职的原因;

  部门主管对员工的辞职申请做出批示并出具考勤及员工损益记录;如为解雇开除员工则需注明犯错事实,并以文字的形式上交人事部;

  员工进行本岗位物品的交接手续,将工衣和床上用品归还至洗衣房,并由洗衣房出示物品接收证明;

  员工将辞职信、部门主管的签字、考勤及工号牌、餐卡、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及员工出入证,还有各部门归还物品的证明一同交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查找员工离职原因;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种损益记录为离职员工核算工资。并将其内容填在《人事变动表》上,员工凭提供的《人事变动表》交予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签字;

  员工凭结算单找出纳领取相应工资;

  一切手续办妥以后,员工可以凭人事部开具的《携物离店单》离开会馆,但不得携带会馆任何物品,并由保安检查离店所带物品。

  程序结束。

  说明:

  1.如果是被会馆开除的员工,则被开除的员工不需提前递交辞职信,其他手续从第2个程序顺延;

  2.员工将部门主管的签字、考勤及工号牌、餐卡、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及员工出入证,还有各部门归还物品的证明一同交到人力资源


部,如果物品有丢失或严重损坏,将按照其价值从保证金中扣除,然后出示证明交予财务部;

  3.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离开会馆时,由保安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必要但适当合理的检查,确保会馆财产的安全。

  4.如果是试用期员工离职从第2个程序顺延。

篇2:物业公司员工离职证明

  物业公司员工离职证明

  zz先生/女士,自zz年zz月zz日至zz年zz月zz日在我公司担任zz(部门)的zz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3:地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五)

  地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五)

  1总则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竞争机制,维护员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2.1本制度适用范围是公司全体员工。

  2.2员工离职的主要内容:

  2.2.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2.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因公司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2.3违纪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辞退条件的,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2.2.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其离职自动生效;

  2.2.5除名:按有关法律规定达到除名条件的,作除名处理。

  2.2.6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到期或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

  3离职程序

  3.1辞职:

  3.1.1辞职者到人力资源部索取《辞职报告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申请。

  3.1.2对于辞职者,若平时工作成绩优秀,应由工作部门主管加以挽留,进行离职面谈,如员工仍坚持辞职再批准其申请。

  3.1.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1.4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1.5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

  3.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对员工辞退书面报告,并附事实材料报上级主管领导同意。

  3.2.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并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

  3.2.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2.4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辞退者办理离职手续。

  3.3违纪辞退

  3.3.1部门负责人提出对员工违纪辞退书面报告,并附员工严重违纪事实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3.3.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3.3.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权限审批。

  3.3.4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违纪辞退者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违纪辞退者办理离职手续。

  3.4自动离职

  3.4.1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旷工的事实书面材料;

  3.4.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

  3.4.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规定对员工作出自动离职的处理。

  3.5除名:

  3.5.1部门负责人提交员工除名的书面材料;

  3.5.2人力资源部核查有关事实;

  3.5.3人力资源部按管理规定对符合除名条件的员工作出除名处理;

  3.5.4人力资源部通知被除名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知被除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6劳动合同终止:

  3.6.1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对方续签合同,须在合同期满之前的一个星期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3.6.2合同期满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4.1员工持《离职员工交接表》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4.2移交内容和期限:

  4.2.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规章、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离职员工交接表》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部门,并应将应办而未办的事项交代清楚(技术资料、图样等交由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4.2.2物品移交:餐卡、职员卡、文具等物品交相关部门人员;

  4.2.3移交期限2天;

  4.3离职人员办理离职移交时应由直属负责人指定接替人员接收,如未定接替人员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办理接收工作,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部门负责人自行接收。

  4.4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其直属负责人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务、资料未交还或对外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索。

  4.5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4.5.1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至离职批准日期的工资,无补助费。合同违约金,培训费等应扣款项按合同规定处理。

  4.5.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辞职者,按未提前的天数根据日工资总额赔偿给公司作为代通知费;

  4.5.3自动离职者及未按规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者,不进行薪金结算。对公司财务交接不清而自动离职者,视情节轻重公司考虑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4.5.4正常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4.5.5被违纪辞退、除名者,不予经济赔偿。

  5离职责任

  5.1部门交接人与离职者办理移交手续时,由于移交不清楚,而对公司或业务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交接部门负担。

  5.2离职者由于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公司有对离职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6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公司给予出具《离职证明》或《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在30天内为员工安排办理停交社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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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离职公告:

  7.1员工离职前,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通告,告知员工将要离职的时间、交接安排、离

  职原因。

  8本规定自20**年5月份起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附:《辞职报告》

  《离职员工交接表》

  人力资源部

  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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